第603章 准备伏击杀之
迷彩服队长的这一行为,让我疑心顿起,好端端的,他把霍根药倒,做这事儿的目的何在呢?这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闹着玩吗?以他的地位和智商,应该不会无缘无故作这种事儿,肯定有具体的目的和原因。
幻首这时在我脑海中说话道:“燕子,你也别自己奇怪了,只要能想办法接触他一次,不就全部都知道了。”
想了很久后,我才说道:“幻首,迷彩服的这一行为对我们而言,我觉得反而有好处。因为,锅炉房那里少有人去,基本上没有整天值班的人,正好方便我们动手。所以,甭管他是为了什么,反正在哪里,遇上我和霍根,那肯定都是死路一条,半条活路也没有了。这不,正好也完成的苏红喜的交待吗?”
“也是,那个地方不容易惊动船上其他人,倒也是这样,总之,杀掉他时,肯定要有身躯接触,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不用再犹豫。这种人渣,死有余辜。”不得不说,幻首一直同情驭鲸族人。
当天晚上,我又去了锅炉房一趟,躲在杂物堆后,监看了很久,但却并未发现迷彩服的身影,他当晚没有再去锅炉房。第二天,我又找借口探望了一下那两名驭鲸人,只见两人虽然依旧被打的很惨,新伤加旧伤,但完全没有生命危险。
期间,我确实和迷彩服有过几次交集,但都没有机会接触到他的身躯,哪怕是拍一下肩膀的机会都没有。这家伙看我过来,也不说话,也没有表情,直接就躲开了。
不过,我已经开始在暗中注意他的一举一动,以防漏过狙杀他的机会。果然,到了下午三点左右,他便离开所有手下,独自一人在船上晃悠。我想,他可能要行动,去锅炉房了。我也不敢和他过分接近,只能在暗中远处观察他的动向,以防他再次躲开我。
等到他再次在众人视线中失踪后,又再次出现已是晚上七点钟。见他出现后,我赶紧赶去了锅炉房,确定其中不存在有毒气体后,我便握住门把,这门把,迷彩服肯定刚刚握过不久,还留下了很多信息。
果然,只见幻境中,迷彩服小心翼翼的在锅炉房底下撒了几滴流质物,接着,又在自己鼻孔中塞入棉球。看来,这棉球上面应该有解药。我想,他这种行为,肯定别有用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见这一切状况都是迷彩服亲手所为,而我也可以肯定了,这艘船上,在下午三点至七点间,这间锅炉房都是无人值守的,只有迷彩服独自会过来,在此埋伏人。
我可以百分百确定,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埋伏别人,至于他究竟要对付谁,至少眼下,我和幻首都还无法明确迷彩服的目标究竟是那个人。但这人肯定不是霍根,霍根只是偶尔撞上的,算自个儿倒霉。
我在船上,基本上是自由的,这船上,也没有什么秘密的地方,除了别人的船舱,我基本上哪里都可以去。就算是他人的船舱,敲门后,一般还是能够进去的。我当天就找机会,将这些所见所闻都直接告诉了苏红喜。
她思考分析后,也不知道迷彩服的具体目标是谁,不过她也认为,这确实是直接杀死迷彩服的最好机会,不能错过。问题在于,我们将选择何种暗杀手段,一击而中。对于这点,我其实早有准备,我就跟红喜说道:“你想办法,给我准备一把匕首,就可以了。其他的,不需要。”
听了我的话后,红喜吃惊的厉害,她毫不避讳的说道,“方大哥,你可千万不要托大了,这人曾经是世界专业机构的高级教练。可以说,这迷彩服其实就是雇佣人员之王,是最可怕的人类单个体之一。他本人的身手,非常厉害,人类世界,身手能够比得上他的人,屈指可数。”
红喜有这样的判断,我也不认为她是夸大,可能,这迷彩服的个人战力,确实如此。但是,我则不以为然,还有人的力量能够强得过大力金刚人猿血统的霍根?这不可能,只要霍根在场,直接按住迷彩服不让他动弹,我根本不用战斗,上去补一刀就结束了。我就不信,这迷彩服可能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看得出来,这苏红喜绝对是一个做大事的女孩,深深懂得“用人不疑”这句话的意思,见我没有回答,她并没有追问,只是保证找到匕首肯定没有问题。我又进一步为了让她放心,又说道:“红喜,你放心,万一有万一的可能,如果我失手被抓了,我也绝不会把你和你们驭鲸人的事情供出来的。”
我没想到的是,苏红喜竟然凄然一笑,对我说道:“方大哥,不瞒你说,其实我早就不想活了,在我们这代驭鲸人的身上,只有仇恨、恐惧存在,没有一点儿欢乐和轻松。我们活着的任务就是复仇、不停的复仇,然后为驭鲸一族争取生存下去的空间。所以,死亡倒真的算是一种解脱了。”
想不到,这位不到二十岁,年纪轻轻的姑娘居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来,这足以说明她的生存环境和心理想法上承受的巨大压力。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心下叹息,感叹驭鲸一族命运的不公。
苏红喜做事快捷果断,很快,这女孩就给我送来一把入手沉重、看上去异常锋利的匕首。我之所以选择不用苏红儿父亲的战刀,是因为我不希望让这些肮脏的人类鲜血沾染上这柄伟大的刀。
再之后,我详细将“作战“计划告诉了霍根,让霍根开始准备。其实,说起来并不复杂,就是我们两个提前埋伏于锅炉房的杂货堆中,等锅炉房无人那段时间,迷彩服来后突然对他发动袭击。霍根直接扑出去按住他,我冲上去补刀。
说清楚这些细节后,霍根表示毫无压力,我也相信他没说大话,他虽然有点憨厚,但战斗起来,还是相当强大的。于是,我们两人在下午两点半后,就借机休息,而实际上直接躲进了锅炉房的杂货堆中。
幻首这时在我脑海中说话道:“燕子,你也别自己奇怪了,只要能想办法接触他一次,不就全部都知道了。”
想了很久后,我才说道:“幻首,迷彩服的这一行为对我们而言,我觉得反而有好处。因为,锅炉房那里少有人去,基本上没有整天值班的人,正好方便我们动手。所以,甭管他是为了什么,反正在哪里,遇上我和霍根,那肯定都是死路一条,半条活路也没有了。这不,正好也完成的苏红喜的交待吗?”
“也是,那个地方不容易惊动船上其他人,倒也是这样,总之,杀掉他时,肯定要有身躯接触,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不用再犹豫。这种人渣,死有余辜。”不得不说,幻首一直同情驭鲸族人。
当天晚上,我又去了锅炉房一趟,躲在杂物堆后,监看了很久,但却并未发现迷彩服的身影,他当晚没有再去锅炉房。第二天,我又找借口探望了一下那两名驭鲸人,只见两人虽然依旧被打的很惨,新伤加旧伤,但完全没有生命危险。
期间,我确实和迷彩服有过几次交集,但都没有机会接触到他的身躯,哪怕是拍一下肩膀的机会都没有。这家伙看我过来,也不说话,也没有表情,直接就躲开了。
不过,我已经开始在暗中注意他的一举一动,以防漏过狙杀他的机会。果然,到了下午三点左右,他便离开所有手下,独自一人在船上晃悠。我想,他可能要行动,去锅炉房了。我也不敢和他过分接近,只能在暗中远处观察他的动向,以防他再次躲开我。
等到他再次在众人视线中失踪后,又再次出现已是晚上七点钟。见他出现后,我赶紧赶去了锅炉房,确定其中不存在有毒气体后,我便握住门把,这门把,迷彩服肯定刚刚握过不久,还留下了很多信息。
果然,只见幻境中,迷彩服小心翼翼的在锅炉房底下撒了几滴流质物,接着,又在自己鼻孔中塞入棉球。看来,这棉球上面应该有解药。我想,他这种行为,肯定别有用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见这一切状况都是迷彩服亲手所为,而我也可以肯定了,这艘船上,在下午三点至七点间,这间锅炉房都是无人值守的,只有迷彩服独自会过来,在此埋伏人。
我可以百分百确定,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埋伏别人,至于他究竟要对付谁,至少眼下,我和幻首都还无法明确迷彩服的目标究竟是那个人。但这人肯定不是霍根,霍根只是偶尔撞上的,算自个儿倒霉。
我在船上,基本上是自由的,这船上,也没有什么秘密的地方,除了别人的船舱,我基本上哪里都可以去。就算是他人的船舱,敲门后,一般还是能够进去的。我当天就找机会,将这些所见所闻都直接告诉了苏红喜。
她思考分析后,也不知道迷彩服的具体目标是谁,不过她也认为,这确实是直接杀死迷彩服的最好机会,不能错过。问题在于,我们将选择何种暗杀手段,一击而中。对于这点,我其实早有准备,我就跟红喜说道:“你想办法,给我准备一把匕首,就可以了。其他的,不需要。”
听了我的话后,红喜吃惊的厉害,她毫不避讳的说道,“方大哥,你可千万不要托大了,这人曾经是世界专业机构的高级教练。可以说,这迷彩服其实就是雇佣人员之王,是最可怕的人类单个体之一。他本人的身手,非常厉害,人类世界,身手能够比得上他的人,屈指可数。”
红喜有这样的判断,我也不认为她是夸大,可能,这迷彩服的个人战力,确实如此。但是,我则不以为然,还有人的力量能够强得过大力金刚人猿血统的霍根?这不可能,只要霍根在场,直接按住迷彩服不让他动弹,我根本不用战斗,上去补一刀就结束了。我就不信,这迷彩服可能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看得出来,这苏红喜绝对是一个做大事的女孩,深深懂得“用人不疑”这句话的意思,见我没有回答,她并没有追问,只是保证找到匕首肯定没有问题。我又进一步为了让她放心,又说道:“红喜,你放心,万一有万一的可能,如果我失手被抓了,我也绝不会把你和你们驭鲸人的事情供出来的。”
我没想到的是,苏红喜竟然凄然一笑,对我说道:“方大哥,不瞒你说,其实我早就不想活了,在我们这代驭鲸人的身上,只有仇恨、恐惧存在,没有一点儿欢乐和轻松。我们活着的任务就是复仇、不停的复仇,然后为驭鲸一族争取生存下去的空间。所以,死亡倒真的算是一种解脱了。”
想不到,这位不到二十岁,年纪轻轻的姑娘居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来,这足以说明她的生存环境和心理想法上承受的巨大压力。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心下叹息,感叹驭鲸一族命运的不公。
苏红喜做事快捷果断,很快,这女孩就给我送来一把入手沉重、看上去异常锋利的匕首。我之所以选择不用苏红儿父亲的战刀,是因为我不希望让这些肮脏的人类鲜血沾染上这柄伟大的刀。
再之后,我详细将“作战“计划告诉了霍根,让霍根开始准备。其实,说起来并不复杂,就是我们两个提前埋伏于锅炉房的杂货堆中,等锅炉房无人那段时间,迷彩服来后突然对他发动袭击。霍根直接扑出去按住他,我冲上去补刀。
说清楚这些细节后,霍根表示毫无压力,我也相信他没说大话,他虽然有点憨厚,但战斗起来,还是相当强大的。于是,我们两人在下午两点半后,就借机休息,而实际上直接躲进了锅炉房的杂货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