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书圣
  林梓晨走到桌子跟前,却没有拿笔,而是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然后才缓缓的睁开眼睛拿起了笔。看着林梓晨做这一套,路佳怡虽然表面没说,但是心里却嗤笑可一句虚张声势。
  一旁观看的路老却是眼前一亮,此子提笔前那呼吸的动作,看似无用,其实是为了稳定他内心中的情绪波动,书法讲究的就是一个意境,只有心中有了那番意境,才能将其刻画融入在自己的书法中,看到这里,路天凡也是不由得赞许的点了点头。
  只见林梓晨提笔在墨盘里一沾,随后笔尖极速的在纸张上化下第一笔。
  看到这里,路佳怡脸上又是露出一抹不屑,常人作书法,都是小心再小心,而林梓晨呢?沾完墨都不带撵一下,就直接下笔,这下好了,笔尖上的墨水都滴在了宣纸上好几滴,就算他写的再好又能怎么样?就这几滴墨水就能毁了这副作品。
  再说林梓晨,手握毛笔,落笔如云烟,一笔而下,如若脱缰野马一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又如蛟龙飞天流转腾挪,在这近乎癫狂的手法之下,洁白的宣纸上四个大字缓缓呈现,让一旁的路天凡都是不由一震。
  最后一笔,林梓晨屏息凝神,明亮的眸子中闪烁着奇异的光彩,手中之笔顿时犹如猛虎下山一般,重重的在纸上化过,于先前滴落在纸上的墨迹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刹那间,仿佛那几点碎墨是后来专门加上去的,有画龙点睛之妙。
  路天凡站在一边,早已被林梓晨惊的说不出话来。林梓晨笔走如龙蛇,动作行云流水,铁钩银画之间,仿佛有种气吞山河之势扑面而来。
  写至最后,毛笔一收,林梓晨站在原地深呼了一口气,摇头叹息了一声,似乎是对眼下的字迹不是很满意。
  就在林梓晨叹息之余,路天凡却已经走到近前,看着纸上的四个大字,内心震惊不已。洁白的宣纸上,长命百岁四个大字龙飞凤舞,这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张扬跋扈,丝毫不收束缚,有些地方甚至是一笔而下,有如神仙般的纵逸,来去无踪。
  “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好字,好字啊!”
  看着眼前的宣纸,路天凡竟然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这字,能送给我吗?”路天凡颤声问道。
  如果能收藏到这幅珍品,以后在那些老家伙的面前也有了吹嘘的本钱了。
  “路老喜欢?那就送给你了。”
  书法这技能还是他之前从系统商城里淘到的,今天也是他第一次写,虽然下笔有些生涩,不过看起来效果还不错,如果以后能勤加练习,一定会更加完美,假以时日,超越王羲之也不在话下,这幅字画,只不过是一张垃圾而已,他丝毫不在乎。
  此时,听到林梓晨答应,路天凡急忙走到桌前将字画收起,那小心翼翼的模样,仿佛手机捧着的是稀世珍宝一般。
  “林先生,你不是要给我爷爷治病吗?需要什么东西,我去准备?”
  见到路天凡去如获珍宝的去将字画珍藏起来,路佳怡插嘴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虽然知道林梓晨不是一般人,但他就是看不惯他装逼的样子,每次装逼,自己都有一种想扁他的冲动,这实在是有求于他,否则,以她平常的性子,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我治病与常人不一样,不需要准备什么。”林梓晨摇了摇头。
  见路天凡收好字画,林梓晨这才望着他说道:“路老,我今天来的意思,相信你也知道了,如果您方便的话,可以让我看看么?”
  “好好好。”
  路天凡收到林梓晨的书法,高兴的仿佛一个孩子一般,脸上的笑容好像开了花一样。
  见状,林梓晨无奈一笑,谁能想到,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会如此的孩子气。
  路佳怡将桌子上的文房四宝收起,桌子上顿时干净了不少,林梓晨伸出手指搭在路天凡的麦博上,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怎么样?”
  路佳怡心里一紧,虽然已经知道她爷爷命不久矣,但见到林梓晨皱眉,心里还是一阵紧张,林梓晨可以说是他心底最后的希望,如果连他都说没办法,那她就真的绝望了。
  其实像他们这样的家族,路天凡的生死,更加关乎的是他们家族的顶尖力量,只要路天凡还活着,那有些人就不得不忌讳,一些人也要给一些薄面,如果没有路天凡,以他父亲和大伯目前的势力,还不足以撑起这偌大的家族。
  林梓晨没有说话,而是又继续沉思了片刻,这才缓缓收回右手,摇头叹息了一声,林梓晨缓缓道:“确实是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啊!难道连你也没办法吗?”
  路佳怡惊呼一声,虽然心里已经有准备,不过对林梓晨都束手无策,她显然一时间有些无法接受。
  反观路天凡,倒是一脸淡定,只是轻叹了一声,显然已经从心里接受了这样的结果,想他年轻时,风华正茂,为国争光,年老时却得了这种怪病,真是天妒英才啊。
  去拿杯水来。林梓晨有些口渴,便对着路佳怡说道,路佳怡以为林梓晨看病用,不疑有它,转身便去倒水。看到路佳怡一脸伤心欲绝的模样,林梓晨摸了摸鼻子,话锋一转对着路天凡道:“不过今天碰到我,也算你命不该绝。”
  “难道林先生有办法救我这条老命?”
  路天凡闻言,眼中精光一闪,虽然他已经接受了死亡的结局,不过却是因为无奈之举,现在的科技虽然发达,但癌症依然是不治之症,如果眼前的这个小伙子能够救他,他当然不想死,家族还需要他,面对艰难的环境,他的两个儿子还不能独当一面,如果能再给他三年,以他的手段,在两个最出色的儿子中,他定能培养出一个合格的接班人。
  “你先吃了我这瓶药再说。”
  林梓晨说完,仿佛变戏法一般手掌一翻,掌心之中凭空出现一个透明的小瓶子,瓶子中盛满了仿佛血液一般的红色液体。
  这个小瓶子当然是他从系统商城购买的金疮药,路老的怪病虽然在现代手段难以治愈,可是他得到系统奖励的医学圣手秘籍之后,这怪病并非不能治愈,只是如果利用传统医学手段治愈的话,比较麻烦,而他也正好想试一下金疮药拿到现实中的药效。
  当然,这个只是最低级的1级金疮药,拿到现实中,也多花了十倍的价钱,不过他却并不在乎,如果真的有效果,想来这些钱对于路家来说,只是小意思而已。
  “这是?”
  路天凡接过金疮药,疑惑的望着林梓晨。
  “这是我自己配置的紫琼浆,包治百病,你先喝下试试效果再说。”
  林梓晨摸了摸鼻子,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淡淡的道。
  路天凡看着手中的金疮药,心中起了挣扎,这金疮药是林梓晨看过他的病之后直接拿出来的,显然是他早就配置好的,所谓对症下药,而林梓晨事先不知道他的病情就直接配药已经让人匪夷所思,而且他还说这药包治百病,更是让人难以置信,听上去怎么都像一些江湖骗子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