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剑三]白玉染明黄_分卷阅读_9
金懋叔没说话,只默默拿手比量了一下两人身高。
叶姝岚现在还不到金懋叔胸口,这身高差距……叶姝岚不高兴地一扭头,气得脸颊鼓鼓。
“好了。没故意占你这点便宜,一直都以为你是叫我的名字。”金懋叔拍拍她的头,“不说大七岁叫叔也正常,一直以来都是你在自说自话啊。”
“好吧。”听到这个,叶姝岚略平衡了,话说金懋叔这个名字本来就很容易占人家的便宜,她估计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金懋叔见她脸色好了点,又慢悠悠地补了一刀:“……退一万步讲,你难道没有听到我叫颜兄大哥吗?”
叶姝岚一愣,摸下巴看他——诶,这个称呼问题……她一直没怎么注意,不过好像确实如此。既然人家并非有意隐瞒,叶姝岚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最后踮起脚拍拍金懋叔的肩膀,一脸你看我多大度的表情,道:“那我就原谅你吧。既然你已经收拾好了,咱们继续上路?”
“好。”
两人这便继续往开封走去。
毕竟都是武人,一路轻功使来,行路速度很快,不过因为路上免不了要行侠仗义什么的,倒也没走多远,走了好几天之后,终于到了一座挺大的城镇。
顺便说一下,路过一个冶炼业非常繁荣的城镇时,金懋叔特意停留了两日,也算花了重金打造了一柄钢刀。等对方拿上用白布缠好的钢刀时,叶姝岚终于知道在最初看到对方真面目时的不和谐感在哪里了——这家伙一身武生气质,却偏偏没带武器,却是不太不对劲,如今一配上兵刃,更加显出一身不容忽视的侠气。
几天同行,两人已经有了几分默契,不需要商量便一齐直奔镇上最大的酒楼——先好好吃一顿,再去找一家干净的客栈住下。
只是这次,刚迈进酒楼门槛,两人就察觉不对劲——自金懋叔换好衣服后,两人具是一副土豪气质,每次尚未进店里就有人迎上来招待,这次两人都走到正堂了,还是没人,大堂里吃饭的人也不是很多,这对这么大的酒楼来说非常不对劲。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不动声色地自己挑了位置坐好,这才招手叫人。
很快有个店小二急急忙忙从楼上下来,瞄到两人身上精贵的布料先是一喜,然后又瞧见叶姝岚背后的双剑以及金懋叔用白布包裹着的疑似兵刃的长条物,又是一惊,最后带着歉意讨好地笑道:“店里太忙,照顾不周还望两位客人多多包涵!”
听到这句话,叶姝岚依旧笑眯眯的,很大度地摆手道,“没事没事……”
金懋叔却是皱眉头,冷哼着打断她的话:“忙?”
店小二莫名察觉到一丝凉意,看看几乎没什么人的大堂,连忙低头恭敬道:“不满这位爷,店里正在二楼招待知府大人和包三公子……”
“哦。”叶姝岚了然地点点头,特权阶级么,哪个时代都有那么一群人,倒也正常。
金懋叔却似是来了兴趣,挑眉问了一句:“包三公子?哪位包三公子?”
“还能是哪位?”听这位爷的声音不那么冷了,店小二抬起头,一边将肩上快要掉下来的毛巾重新摆正,一边陪笑道,“还能是哪位?自然是京城包相爷家的那位侄子,包世荣包三公子啦。”
“包大人家的侄子?”叶姝岚也来了兴致,“包大人不是顶顶有名的大清官吗?他家侄子怎么会到这里吃饭?而且,还是跟知府大人?”
——叶姝岚这话问得倒也不算突兀。其实不管哪个时代,吃饭其实都是最有讲究的事情之一。就像在现代,吃饭从几块到几千几万都可能,而在这个时代,也是分几钱几十两甚至上百两上千两银子也都是可能的。不管包拯老家是穷是富,像那种教养良好的家族,吃饭虽然不会太差,但也不该到这座最好的酒楼吃,更别提还跟劳什子知府混在一起——万一被人抓着什么漏子,也许就会给包拯带来麻烦也不一定。
金懋叔的眼神也同样冷冽起来,直直地看着店小二。
那店小二被金懋叔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压低声音道:“二位有所不知,小的听说这位包三公子跟包相爷大大的不同——包相爷清正廉明,而这位包三公子……他道他找知府作甚?是要银子来的!可怜咱们的知府老爷一直以包相爷为榜样,判案从来公正,家里一贫如洗,如今却要供着这位……”
“这可说不准。”金懋叔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刀,“说不准这位包三公子正是有样学样,谁知道那位包大人到底是真清廉还是伪君子——”
说完,施展轻功,一跃跳到二楼。
叶姝岚和店小二都被这番言辞弄得一愣,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开。
半晌,店小二才回过神,看看叶姝岚:“这位爷……莫不是神仙吧?怎么嗖的一下就飞上去了?”
叶姝岚此时也回过神了,鄙视地看了店小二一眼,也施展轻功上了二楼。
店小二大惊:哎哟,这位也是哪!
叶姝岚到了楼上时,仅有的那个雅间房门应该被打坏了,此时正吱呀吱呀地晃悠着,靠着雅间这边的走道一片脏乱。她踮着脚尖,避着菜汤往里走,一直走到雅间门口,微微探头一看:——里头更惨,一桌子饭菜被掀得杯盘狼藉,酒菜汤饭撒了一地,不少人摔在地上,同样沾了一身菜汤菜叶子。
叶姝岚假惺惺地赶紧捂眼睛:叔你的破坏力,简直……不忍直视。
过了一会儿叶姝岚才放下手,继续往里看,只见金懋叔手的钢刀此时正架在一个年轻人的脖子上,上面的布条已经解开了,反射着外头的日光,闪亮亮的,十分骇人。
那年轻人看不到脸,不过穿的倒是不错,正经的玄色杭锦长袍,只可惜溅了不少油星,污了个彻底。倒是金懋叔一身白衣,反倒干干净净的,纤尘未染。
叶姝岚本想进去,不过实在嫌弃里头脏乱,到底没心情,便只在门口看着——反正这位金懋叔性子不坏,虽然经常跟朋友打打秋风,但却又实在是位义气之人,看起来冷漠,实际上非常热心,喜欢行侠仗义,一路上不乏锄强扶弱之举,极为瞧不起恃强凌弱之人,最忌讳以利刃伤害手无寸铁之人,所以尽管看着对方拿刀架人脖子上,倒也不担心对方真的会把刀子砍下去,所以站在门外看戏她还是很安心的。
年轻人吓得脸都白了,躺在地上一个劲抖着,声音也抖:“你……你要干嘛?!知道我谁吗?我告儿你、我、我、我可是包相爷的侄子,包世荣包三公子!你敢……你敢动我,小心我……我叔叔拿狗……狗头铡……铡……”
“包三公子?”金懋叔冷哼一声,钢刀毫不留情地往前递了递,在对方白皙的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喝道:“爷要砍的就是包三公子!”
“我……”对方似乎要说什么,察觉到对方冰冷的刀锋却又吓得不敢再吱声,只是身子抖得更加厉害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包三公子的怂样取悦了金懋叔,他把刀子略略后撤了一点,拍拍对方的脸:“喂,你叔叔包拯是不是也像你这般被人一吓就软了?”
“我我我……”包三公子哭丧着脸,哆嗦得根本说不完整话。
“还不快说像?!”金懋叔又把刀子往前递了递,大声喝道。
“……”
这下彻底没声了——吓晕了。
“嘁,没劲。”看对方晕过去了,金懋叔无趣地把人放开,然后又一脚踹进打翻了的饭菜堆里,看着对方跟猪似的拱在里头,厌恶地皱皱眉,拎着刀,便准备离开——这样的人教训教训也就是了,他倒不会没有分寸的真杀了,更别提楼下还有个尚未及笄、初入江湖的小姑娘,还是不要教人闻着血腥味的好。
只不过他刚抬起脚,就又环视了一下满屋子呆愣的人,“镪——”地一声将钢刀插入身后的墙壁上,朗声道:“一人做事一人当——五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陷空岛白玉堂。尔等若怕被连累,只消将爷的大名报上,并告知包相爷,锦毛鼠白玉堂不日便到东京向展侍卫讨教功夫,‘御猫’若是怕了,不妨早早逃了!”
说罢,也不要这钢刀,转身便要往外走。
却不料,一转身,就瞧见那个黄衣的小姑娘正站在门口,吃惊地瞪大眼睛看着他。
待他抬脚要继续往前走时,小姑娘这才冷不丁回过神,忿忿地一跺脚,骂了一句:“骗子!”扭身就跑出去了。
第 10 章 露宿
金懋叔,不,现在该叫白玉堂了,现在正走在叶姝岚身旁,气氛微妙。他手里拿着串糖葫芦,时不时地往一旁的叶姝岚嘴边放。
叶姝岚现在还不到金懋叔胸口,这身高差距……叶姝岚不高兴地一扭头,气得脸颊鼓鼓。
“好了。没故意占你这点便宜,一直都以为你是叫我的名字。”金懋叔拍拍她的头,“不说大七岁叫叔也正常,一直以来都是你在自说自话啊。”
“好吧。”听到这个,叶姝岚略平衡了,话说金懋叔这个名字本来就很容易占人家的便宜,她估计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金懋叔见她脸色好了点,又慢悠悠地补了一刀:“……退一万步讲,你难道没有听到我叫颜兄大哥吗?”
叶姝岚一愣,摸下巴看他——诶,这个称呼问题……她一直没怎么注意,不过好像确实如此。既然人家并非有意隐瞒,叶姝岚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最后踮起脚拍拍金懋叔的肩膀,一脸你看我多大度的表情,道:“那我就原谅你吧。既然你已经收拾好了,咱们继续上路?”
“好。”
两人这便继续往开封走去。
毕竟都是武人,一路轻功使来,行路速度很快,不过因为路上免不了要行侠仗义什么的,倒也没走多远,走了好几天之后,终于到了一座挺大的城镇。
顺便说一下,路过一个冶炼业非常繁荣的城镇时,金懋叔特意停留了两日,也算花了重金打造了一柄钢刀。等对方拿上用白布缠好的钢刀时,叶姝岚终于知道在最初看到对方真面目时的不和谐感在哪里了——这家伙一身武生气质,却偏偏没带武器,却是不太不对劲,如今一配上兵刃,更加显出一身不容忽视的侠气。
几天同行,两人已经有了几分默契,不需要商量便一齐直奔镇上最大的酒楼——先好好吃一顿,再去找一家干净的客栈住下。
只是这次,刚迈进酒楼门槛,两人就察觉不对劲——自金懋叔换好衣服后,两人具是一副土豪气质,每次尚未进店里就有人迎上来招待,这次两人都走到正堂了,还是没人,大堂里吃饭的人也不是很多,这对这么大的酒楼来说非常不对劲。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不动声色地自己挑了位置坐好,这才招手叫人。
很快有个店小二急急忙忙从楼上下来,瞄到两人身上精贵的布料先是一喜,然后又瞧见叶姝岚背后的双剑以及金懋叔用白布包裹着的疑似兵刃的长条物,又是一惊,最后带着歉意讨好地笑道:“店里太忙,照顾不周还望两位客人多多包涵!”
听到这句话,叶姝岚依旧笑眯眯的,很大度地摆手道,“没事没事……”
金懋叔却是皱眉头,冷哼着打断她的话:“忙?”
店小二莫名察觉到一丝凉意,看看几乎没什么人的大堂,连忙低头恭敬道:“不满这位爷,店里正在二楼招待知府大人和包三公子……”
“哦。”叶姝岚了然地点点头,特权阶级么,哪个时代都有那么一群人,倒也正常。
金懋叔却似是来了兴趣,挑眉问了一句:“包三公子?哪位包三公子?”
“还能是哪位?”听这位爷的声音不那么冷了,店小二抬起头,一边将肩上快要掉下来的毛巾重新摆正,一边陪笑道,“还能是哪位?自然是京城包相爷家的那位侄子,包世荣包三公子啦。”
“包大人家的侄子?”叶姝岚也来了兴致,“包大人不是顶顶有名的大清官吗?他家侄子怎么会到这里吃饭?而且,还是跟知府大人?”
——叶姝岚这话问得倒也不算突兀。其实不管哪个时代,吃饭其实都是最有讲究的事情之一。就像在现代,吃饭从几块到几千几万都可能,而在这个时代,也是分几钱几十两甚至上百两上千两银子也都是可能的。不管包拯老家是穷是富,像那种教养良好的家族,吃饭虽然不会太差,但也不该到这座最好的酒楼吃,更别提还跟劳什子知府混在一起——万一被人抓着什么漏子,也许就会给包拯带来麻烦也不一定。
金懋叔的眼神也同样冷冽起来,直直地看着店小二。
那店小二被金懋叔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压低声音道:“二位有所不知,小的听说这位包三公子跟包相爷大大的不同——包相爷清正廉明,而这位包三公子……他道他找知府作甚?是要银子来的!可怜咱们的知府老爷一直以包相爷为榜样,判案从来公正,家里一贫如洗,如今却要供着这位……”
“这可说不准。”金懋叔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刀,“说不准这位包三公子正是有样学样,谁知道那位包大人到底是真清廉还是伪君子——”
说完,施展轻功,一跃跳到二楼。
叶姝岚和店小二都被这番言辞弄得一愣,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开。
半晌,店小二才回过神,看看叶姝岚:“这位爷……莫不是神仙吧?怎么嗖的一下就飞上去了?”
叶姝岚此时也回过神了,鄙视地看了店小二一眼,也施展轻功上了二楼。
店小二大惊:哎哟,这位也是哪!
叶姝岚到了楼上时,仅有的那个雅间房门应该被打坏了,此时正吱呀吱呀地晃悠着,靠着雅间这边的走道一片脏乱。她踮着脚尖,避着菜汤往里走,一直走到雅间门口,微微探头一看:——里头更惨,一桌子饭菜被掀得杯盘狼藉,酒菜汤饭撒了一地,不少人摔在地上,同样沾了一身菜汤菜叶子。
叶姝岚假惺惺地赶紧捂眼睛:叔你的破坏力,简直……不忍直视。
过了一会儿叶姝岚才放下手,继续往里看,只见金懋叔手的钢刀此时正架在一个年轻人的脖子上,上面的布条已经解开了,反射着外头的日光,闪亮亮的,十分骇人。
那年轻人看不到脸,不过穿的倒是不错,正经的玄色杭锦长袍,只可惜溅了不少油星,污了个彻底。倒是金懋叔一身白衣,反倒干干净净的,纤尘未染。
叶姝岚本想进去,不过实在嫌弃里头脏乱,到底没心情,便只在门口看着——反正这位金懋叔性子不坏,虽然经常跟朋友打打秋风,但却又实在是位义气之人,看起来冷漠,实际上非常热心,喜欢行侠仗义,一路上不乏锄强扶弱之举,极为瞧不起恃强凌弱之人,最忌讳以利刃伤害手无寸铁之人,所以尽管看着对方拿刀架人脖子上,倒也不担心对方真的会把刀子砍下去,所以站在门外看戏她还是很安心的。
年轻人吓得脸都白了,躺在地上一个劲抖着,声音也抖:“你……你要干嘛?!知道我谁吗?我告儿你、我、我、我可是包相爷的侄子,包世荣包三公子!你敢……你敢动我,小心我……我叔叔拿狗……狗头铡……铡……”
“包三公子?”金懋叔冷哼一声,钢刀毫不留情地往前递了递,在对方白皙的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喝道:“爷要砍的就是包三公子!”
“我……”对方似乎要说什么,察觉到对方冰冷的刀锋却又吓得不敢再吱声,只是身子抖得更加厉害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包三公子的怂样取悦了金懋叔,他把刀子略略后撤了一点,拍拍对方的脸:“喂,你叔叔包拯是不是也像你这般被人一吓就软了?”
“我我我……”包三公子哭丧着脸,哆嗦得根本说不完整话。
“还不快说像?!”金懋叔又把刀子往前递了递,大声喝道。
“……”
这下彻底没声了——吓晕了。
“嘁,没劲。”看对方晕过去了,金懋叔无趣地把人放开,然后又一脚踹进打翻了的饭菜堆里,看着对方跟猪似的拱在里头,厌恶地皱皱眉,拎着刀,便准备离开——这样的人教训教训也就是了,他倒不会没有分寸的真杀了,更别提楼下还有个尚未及笄、初入江湖的小姑娘,还是不要教人闻着血腥味的好。
只不过他刚抬起脚,就又环视了一下满屋子呆愣的人,“镪——”地一声将钢刀插入身后的墙壁上,朗声道:“一人做事一人当——五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陷空岛白玉堂。尔等若怕被连累,只消将爷的大名报上,并告知包相爷,锦毛鼠白玉堂不日便到东京向展侍卫讨教功夫,‘御猫’若是怕了,不妨早早逃了!”
说罢,也不要这钢刀,转身便要往外走。
却不料,一转身,就瞧见那个黄衣的小姑娘正站在门口,吃惊地瞪大眼睛看着他。
待他抬脚要继续往前走时,小姑娘这才冷不丁回过神,忿忿地一跺脚,骂了一句:“骗子!”扭身就跑出去了。
第 10 章 露宿
金懋叔,不,现在该叫白玉堂了,现在正走在叶姝岚身旁,气氛微妙。他手里拿着串糖葫芦,时不时地往一旁的叶姝岚嘴边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