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赵黎明的幺蛾子
赵黎明找到了新的目标,他要报复霍庭,将霍庭也拉到这暗无天日的深渊中来!
当时没有抓到霍庭的把柄,只当他爸爸是张家的长工之类的,没想到啊,好家伙,以前就是资本家的打手和狗腿子,帮着欺压过贫苦大众,甚至还去过国/统区跟国方有过密切互动!老刘都知道这一件,指不定还做过别的什么,不然也不会匆匆就跑了!
再想想,霍庭没准就知道张家的地下室,藏在张家地下室的那些文物……没准就是霍庭给贼喊捉贼偷走了!
赵黎明本来就是造反起来的,那找罪名和深化延展的能力十分超群,他已经都在心里打腹稿了:“没有张文邦主动告知渝州方面有大量足以以假乱真的假币混入国/统区,他也将假币拿去那边用,没准那边会倒得更快……这就是反动派!”
他心里火热的琢磨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去告状去了,上面马上找老刘问话,结果老刘不承认,“我说了吗?没有啊。”
不管姓赵的小子是为了啥,对方那点事满监狱谁还不知道?他是本能的就不喜赵黎明,不愿意附会对方说的任何话。
再问其他人,大家也都说没有注意,就知道张文邦张老板把假币交上去了,别的细节谁知道?你想让听说书的每个细节都注意,可能吗?我们要有那本事还至于蹲在这里坐牢敲石头?
赵黎明:……
受了惩罚之后,赵黎明就拿出了卧薪尝胆的态度,帮着老刘做对方的重体力活任务;老刘不知道从哪找了茄叶卷了偷着抽,他帮着望风;再就是将自己的饭菜分给对方,他妈带着好不容易给弄来的一点东西过来看他,他也是分给对方……总之就是相尽一切办法去讨好。
赵黎明是觉得这老刘就算跟霍庭的爸爸有几分情分,可这都多少年了,霍庭的爸爸早就死了,这老刘呢,又是麻市人,这麻市跟竟市的距离远着呢,跟霍庭肯定是早都断了往来了,那是半点交情都没有。
他脑子也活泛,观察了老刘几天之后,就这么跟人家说了:“那个霍立维的儿子举报的我跟我爸,我跟他是死仇,你帮了我,以后你的活我给你做,你吃不饱,我的饭也能分你一半,你就是比我提前出去,我妈在外面,我们赵家也没有死绝,总能付得起这个报酬!”
“霍立维早就死了,他的儿子无父无母又没有根基,也就是个乡下土鳖,穷得都娶不上媳妇,最后不得已找了个放到他们村的黑五类妞,你以为他能够有多大的出息?你别心存幻想觉得能够出去之后跟他讨人情……但是我不同,我活着就能让你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你现在还不相信我没关系,以后你看着,我就把你当是我爸爸了!只要我活着,以后给你养老送终!”
老刘是怎么想的他没说,赵黎明要讨好他,他就受着也没有推拒,平时还是继续吹牛逼,但是也不再提霍立维了。
监狱里这两人就这么相处了起来。
赵黎明是在监狱里实名举报了霍庭一回,但是当时他没有证据,认证不配合,这件事就是以他被惩罚告终,压根没有溅起半点水花,都没有从监狱这边传出去,这些事情霍庭和沈华浓自然是一无所知的。
就是沈华浓看过原小说,知道赵黎明会用霍庭爸爸的身份给他找麻烦,但是也没有想到这家伙都坐牢了,还能再整出这件事情来。
正月初八,石油城的工人们也都陆陆续续的从外地回来了,初九这天沈明泽也从京城回来了,他特意来了趟石油城,要接沈华浓回娘家去看看。
对沈明泽来说,他现在住的地方才算是妹妹真正意义上的娘家,都多少年没有回去过了,再说今年这意义也不一样。
霍庭就说:“那就回吧,几年都没有回过娘家,再说回去看看,出去转转透透气也行,今年还没有出门逛过,到了省城再去添几身衣裳。”
还怕沈华浓嫌带孩子们出远门麻烦,年前她就是用这个拒绝回老家的,霍庭还继续劝道:“孩子们一起带过去也不怕没人看着,到时候不是有大舅子帮着看吗,他就是大夫,你还担心什么,咱们能够腾出手来出去逛街买衣服。再说也不用打扫家里多事,你回去就做客就行了。”
沈明泽不满的瞪了他一眼,虽然霍庭说的大部分都是事实,他不介意看孩子让妹妹歇会,但是听着格外不顺耳,不爽的道:“浓浓回自己家怎么是做客?她什么时候想回去都行!”
霍庭道:“我和孩子们在哪里,哪里就是她的家。”跟着还客观的指出来,“你结了婚之后就懂了。”
沈明泽还打算说什么,沈华浓赶紧道:“回吧!我早就想回去看看了,这是一直没有时间,回去之后哥哥肯定不会让我操心,当然不是做客了,比客人的待遇还好,客人哪能有我自在,还敢吩咐哥哥看孩子,哥哥看不过来,不是还有小红舅妈帮一把吗,也算是给我放个假了。”
从生了孩子之后,沈华浓除了因为工作出去了有三四次,其余时间都一直待在家里围着孩子们打转,可能是家里有霍庭主动分担,两个大孩子也懂事帮忙,她即便是一直忙到现在,竟然也没有觉得这日子有多枯燥疲惫,换了以前,她真的是想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变成这样。
同样的话沈华浓说出来,沈明泽就没有意见了。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不过说走也不是马上能够走,跟霍庭换班的人还没有回来,沈明泽倒也没有想着将不讨喜的妹夫给撇开只接妹妹和外甥回去,任劳任怨的等着,等到十三这天,可算是回来一个,霍庭交接了工作,一家人弄了辆车,大包小包的就往省城去了。
修整了一晚上,第二天霍庭就带着沈华浓和张炼,昭昭出门玩去了,逛商场的时候碰到了一个老熟人。
当时没有抓到霍庭的把柄,只当他爸爸是张家的长工之类的,没想到啊,好家伙,以前就是资本家的打手和狗腿子,帮着欺压过贫苦大众,甚至还去过国/统区跟国方有过密切互动!老刘都知道这一件,指不定还做过别的什么,不然也不会匆匆就跑了!
再想想,霍庭没准就知道张家的地下室,藏在张家地下室的那些文物……没准就是霍庭给贼喊捉贼偷走了!
赵黎明本来就是造反起来的,那找罪名和深化延展的能力十分超群,他已经都在心里打腹稿了:“没有张文邦主动告知渝州方面有大量足以以假乱真的假币混入国/统区,他也将假币拿去那边用,没准那边会倒得更快……这就是反动派!”
他心里火热的琢磨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去告状去了,上面马上找老刘问话,结果老刘不承认,“我说了吗?没有啊。”
不管姓赵的小子是为了啥,对方那点事满监狱谁还不知道?他是本能的就不喜赵黎明,不愿意附会对方说的任何话。
再问其他人,大家也都说没有注意,就知道张文邦张老板把假币交上去了,别的细节谁知道?你想让听说书的每个细节都注意,可能吗?我们要有那本事还至于蹲在这里坐牢敲石头?
赵黎明:……
受了惩罚之后,赵黎明就拿出了卧薪尝胆的态度,帮着老刘做对方的重体力活任务;老刘不知道从哪找了茄叶卷了偷着抽,他帮着望风;再就是将自己的饭菜分给对方,他妈带着好不容易给弄来的一点东西过来看他,他也是分给对方……总之就是相尽一切办法去讨好。
赵黎明是觉得这老刘就算跟霍庭的爸爸有几分情分,可这都多少年了,霍庭的爸爸早就死了,这老刘呢,又是麻市人,这麻市跟竟市的距离远着呢,跟霍庭肯定是早都断了往来了,那是半点交情都没有。
他脑子也活泛,观察了老刘几天之后,就这么跟人家说了:“那个霍立维的儿子举报的我跟我爸,我跟他是死仇,你帮了我,以后你的活我给你做,你吃不饱,我的饭也能分你一半,你就是比我提前出去,我妈在外面,我们赵家也没有死绝,总能付得起这个报酬!”
“霍立维早就死了,他的儿子无父无母又没有根基,也就是个乡下土鳖,穷得都娶不上媳妇,最后不得已找了个放到他们村的黑五类妞,你以为他能够有多大的出息?你别心存幻想觉得能够出去之后跟他讨人情……但是我不同,我活着就能让你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你现在还不相信我没关系,以后你看着,我就把你当是我爸爸了!只要我活着,以后给你养老送终!”
老刘是怎么想的他没说,赵黎明要讨好他,他就受着也没有推拒,平时还是继续吹牛逼,但是也不再提霍立维了。
监狱里这两人就这么相处了起来。
赵黎明是在监狱里实名举报了霍庭一回,但是当时他没有证据,认证不配合,这件事就是以他被惩罚告终,压根没有溅起半点水花,都没有从监狱这边传出去,这些事情霍庭和沈华浓自然是一无所知的。
就是沈华浓看过原小说,知道赵黎明会用霍庭爸爸的身份给他找麻烦,但是也没有想到这家伙都坐牢了,还能再整出这件事情来。
正月初八,石油城的工人们也都陆陆续续的从外地回来了,初九这天沈明泽也从京城回来了,他特意来了趟石油城,要接沈华浓回娘家去看看。
对沈明泽来说,他现在住的地方才算是妹妹真正意义上的娘家,都多少年没有回去过了,再说今年这意义也不一样。
霍庭就说:“那就回吧,几年都没有回过娘家,再说回去看看,出去转转透透气也行,今年还没有出门逛过,到了省城再去添几身衣裳。”
还怕沈华浓嫌带孩子们出远门麻烦,年前她就是用这个拒绝回老家的,霍庭还继续劝道:“孩子们一起带过去也不怕没人看着,到时候不是有大舅子帮着看吗,他就是大夫,你还担心什么,咱们能够腾出手来出去逛街买衣服。再说也不用打扫家里多事,你回去就做客就行了。”
沈明泽不满的瞪了他一眼,虽然霍庭说的大部分都是事实,他不介意看孩子让妹妹歇会,但是听着格外不顺耳,不爽的道:“浓浓回自己家怎么是做客?她什么时候想回去都行!”
霍庭道:“我和孩子们在哪里,哪里就是她的家。”跟着还客观的指出来,“你结了婚之后就懂了。”
沈明泽还打算说什么,沈华浓赶紧道:“回吧!我早就想回去看看了,这是一直没有时间,回去之后哥哥肯定不会让我操心,当然不是做客了,比客人的待遇还好,客人哪能有我自在,还敢吩咐哥哥看孩子,哥哥看不过来,不是还有小红舅妈帮一把吗,也算是给我放个假了。”
从生了孩子之后,沈华浓除了因为工作出去了有三四次,其余时间都一直待在家里围着孩子们打转,可能是家里有霍庭主动分担,两个大孩子也懂事帮忙,她即便是一直忙到现在,竟然也没有觉得这日子有多枯燥疲惫,换了以前,她真的是想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变成这样。
同样的话沈华浓说出来,沈明泽就没有意见了。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不过说走也不是马上能够走,跟霍庭换班的人还没有回来,沈明泽倒也没有想着将不讨喜的妹夫给撇开只接妹妹和外甥回去,任劳任怨的等着,等到十三这天,可算是回来一个,霍庭交接了工作,一家人弄了辆车,大包小包的就往省城去了。
修整了一晚上,第二天霍庭就带着沈华浓和张炼,昭昭出门玩去了,逛商场的时候碰到了一个老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