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白穷美和她的乡下老公【4】
沈华浓却啧了一声,笑出声来:“是这个理,你还是少当着他的面说一些臭气熏天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你的。”
“不过,我就觉得奇怪了,到底我是怎么对陈志了?你是看见了还是怎么着?”
方淑娴跟霍庭没啥说的,觉得是自降身份,跟沈华浓一则她本来就是长辈,二来嘛身份也给了她很大的优越感,这就藏不住心中的火气了,怒道:“他一定去找过你,你说什么他肯定会听的!现在他还没有回去,你敢发誓跟你没关系?!”
“我为什么要发誓?那你敢不敢发誓他绝对不是因为看清楚你们的真面目觉得恶心,所以才走了?”
“你还说他没来找你,你不说他怎么会知道!”
沈华浓道:“原来你自己也觉得恶心啊?”
“你......”方淑娴探究的看着沈华浓,“在乡下待了几年,倒是变得牙尖嘴利了。”
“现在皮厚的畜生越来越多,想吃他们的肉,不牙尖嘴利点怎么咬得动呢?”
沈华浓抬了抬手,突然不耐烦的道:“不说了,你再说下去没准大家会把你当成是我的熟人亲戚什么的,万一搭进来那就糟了。现在我爸爸的历史问题好像都被揭发得很彻底了,再没有新鲜的问题可以让你们撇清关系的了。”
陈志的爸爸跟沈克勤是发小,他俩关系亲密,要彻底的划清楚,也只能走揭发这一条路了,这一点沈华浓还是猜得出来的,只是不知道对方揭发的究竟是哪几条,不过时至今日,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当初沈克勤墙倒众人推,他的同事朋友中不乏落井下石之人,陈家良跟其他人比较起来不过是跟沈克勤的关系最为亲近罢了。
沈华浓感觉恶心是有点儿,但是却并没有像方淑娴说得那样恨,真计较起来,她对方淑娴他们的厌恶程度还不如对梁玉萍来得重呢,这个评价标准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划定的,都是凭感觉吧。
想起陈志,沈华浓又觉得松了口气。
她隐隐有个猜测,会不会她不记得陈志以及跟他相关的事情,并不是原主不想跟她分享,也不是所谓的bug,纯粹就是原主自己不愿意留住这段不好的记忆?
当然,她也只能猜猜,无从去求证了。但是她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么一想,这两天总觉得会被bug戳穿,怀疑自己可能会消失的压力也无形中消弭了不少。
而且她现在也不需要再对陈志有任何愧疚了,陈志失去的小青梅,可不是被她抢了身体造成的,有这件事和方淑娴、陈家良横亘其中,原主又是个骄傲的人,就算陈志早早的找到她了,他们俩也注定了不会有什么好的发展。
原主爱陈志吗?肯定是爱的吧!
从沈明泽对陈志的态度,沈华浓都能猜得出来,她肯定没有将陈志父母的事情告诉沈克勤和沈明泽,应该不仅仅是担心他们俩受到伤害,应该也有天真的觉得跟陈志还有可能的幻想,说不定她也想过她的竹马会破除万难走到她面前带她脱离困境,只是被现实一一击碎了。
陈志喜欢原主吗?无疑也是喜欢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相爱都能开出美丽的花,结出甜蜜的果实。
你不知道生活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突然给你迎头一击,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信心和能力去抗衡、去守护和坚持。
沈华浓心头的压力是小了,可,她却突然感觉有些意兴阑珊。
她看也不看方淑娴了,冲霍庭道:“我们回家吧。”
霍庭看看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点点头,站起来收了碗筷,道:“还有要带回家的东西吗?”
上了两三个月的班,还是有点儿东西的,还有昭昭的碗筷呢,都放在后厨了,等霍庭洗完碗筷,沈华浓就都收拾好了,跟人道了别,也没在意在食堂等着跟着他们身后的方淑娴,坐上了霍庭的自行车。
霍庭把那件脏兮兮的工装上衣脱了,里面就穿了衬衣套背心,沈华浓还穿了件毛衣,他把衬衣都给敞开了,严严实实的挡住了从前面吹来的风,整个人还像个热源一样往外冒着热气。
路上有行人,也许方淑娴还跟在后面盯着,沈华浓没管,她双臂穿过男人被风吹得鼓起的衬衣,揽住他紧实的腰,侧脸蹭在他后背上,霍庭身体绷了绷,车子晃了一下,很想提醒她路上还有人,她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流氓了。
还没开口说出来,听沈华浓道:“你会跟我离婚吗?”
霍庭心里慌了一下,“不会。”
“如果有一天我们俩离婚,你觉得会是什么原因?”
“为什么这么问?”
沈华浓不答,继续问,“要是有一天我做了你不认同、甚至是你特别反感的事情呢?”
“比如说呢?”
“比如说,......杀了人,害死了人,犯了罪,所有人都出来指责我数落我,要跟我断绝关系才能自保。”
霍庭忽然长腿一伸,将自行车停了下来,扭头侧身看着沈华浓头顶,怀疑她是不是被方淑娴刺激到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事情,沉声道:“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沈华浓坐直了,直视他,执着的问道:“要是真的有呢,要是我真的害死了人呢?你会跟我断绝关系吗?”
霍庭凝视她半晌,才道:“不会。”
“为什么?算了,不用说了,这种假设性的问题,也没什么好深究的。”沈华浓拍拍他背:“走吧。”
霍庭并没有马上骑车走,嘴唇翕动,到底还是没有说,这种假设性的问题的确深究没意义。
因为他不会让她有机会去面对恨得想要杀人的对象,他的浓浓刀子嘴豆腐心,真有这种人,那这人该有多可恶呢。
“还不走啊?”
霍庭咳了咳,将搭在车龙头上的那件工装拿起来系在腰间了,然后一脸淡然的道:“抱紧,天有点冷。”
说完赶紧扭过头,再次启程。
沈华浓:呵呵。
“不过,我就觉得奇怪了,到底我是怎么对陈志了?你是看见了还是怎么着?”
方淑娴跟霍庭没啥说的,觉得是自降身份,跟沈华浓一则她本来就是长辈,二来嘛身份也给了她很大的优越感,这就藏不住心中的火气了,怒道:“他一定去找过你,你说什么他肯定会听的!现在他还没有回去,你敢发誓跟你没关系?!”
“我为什么要发誓?那你敢不敢发誓他绝对不是因为看清楚你们的真面目觉得恶心,所以才走了?”
“你还说他没来找你,你不说他怎么会知道!”
沈华浓道:“原来你自己也觉得恶心啊?”
“你......”方淑娴探究的看着沈华浓,“在乡下待了几年,倒是变得牙尖嘴利了。”
“现在皮厚的畜生越来越多,想吃他们的肉,不牙尖嘴利点怎么咬得动呢?”
沈华浓抬了抬手,突然不耐烦的道:“不说了,你再说下去没准大家会把你当成是我的熟人亲戚什么的,万一搭进来那就糟了。现在我爸爸的历史问题好像都被揭发得很彻底了,再没有新鲜的问题可以让你们撇清关系的了。”
陈志的爸爸跟沈克勤是发小,他俩关系亲密,要彻底的划清楚,也只能走揭发这一条路了,这一点沈华浓还是猜得出来的,只是不知道对方揭发的究竟是哪几条,不过时至今日,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当初沈克勤墙倒众人推,他的同事朋友中不乏落井下石之人,陈家良跟其他人比较起来不过是跟沈克勤的关系最为亲近罢了。
沈华浓感觉恶心是有点儿,但是却并没有像方淑娴说得那样恨,真计较起来,她对方淑娴他们的厌恶程度还不如对梁玉萍来得重呢,这个评价标准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划定的,都是凭感觉吧。
想起陈志,沈华浓又觉得松了口气。
她隐隐有个猜测,会不会她不记得陈志以及跟他相关的事情,并不是原主不想跟她分享,也不是所谓的bug,纯粹就是原主自己不愿意留住这段不好的记忆?
当然,她也只能猜猜,无从去求证了。但是她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么一想,这两天总觉得会被bug戳穿,怀疑自己可能会消失的压力也无形中消弭了不少。
而且她现在也不需要再对陈志有任何愧疚了,陈志失去的小青梅,可不是被她抢了身体造成的,有这件事和方淑娴、陈家良横亘其中,原主又是个骄傲的人,就算陈志早早的找到她了,他们俩也注定了不会有什么好的发展。
原主爱陈志吗?肯定是爱的吧!
从沈明泽对陈志的态度,沈华浓都能猜得出来,她肯定没有将陈志父母的事情告诉沈克勤和沈明泽,应该不仅仅是担心他们俩受到伤害,应该也有天真的觉得跟陈志还有可能的幻想,说不定她也想过她的竹马会破除万难走到她面前带她脱离困境,只是被现实一一击碎了。
陈志喜欢原主吗?无疑也是喜欢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相爱都能开出美丽的花,结出甜蜜的果实。
你不知道生活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突然给你迎头一击,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信心和能力去抗衡、去守护和坚持。
沈华浓心头的压力是小了,可,她却突然感觉有些意兴阑珊。
她看也不看方淑娴了,冲霍庭道:“我们回家吧。”
霍庭看看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点点头,站起来收了碗筷,道:“还有要带回家的东西吗?”
上了两三个月的班,还是有点儿东西的,还有昭昭的碗筷呢,都放在后厨了,等霍庭洗完碗筷,沈华浓就都收拾好了,跟人道了别,也没在意在食堂等着跟着他们身后的方淑娴,坐上了霍庭的自行车。
霍庭把那件脏兮兮的工装上衣脱了,里面就穿了衬衣套背心,沈华浓还穿了件毛衣,他把衬衣都给敞开了,严严实实的挡住了从前面吹来的风,整个人还像个热源一样往外冒着热气。
路上有行人,也许方淑娴还跟在后面盯着,沈华浓没管,她双臂穿过男人被风吹得鼓起的衬衣,揽住他紧实的腰,侧脸蹭在他后背上,霍庭身体绷了绷,车子晃了一下,很想提醒她路上还有人,她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流氓了。
还没开口说出来,听沈华浓道:“你会跟我离婚吗?”
霍庭心里慌了一下,“不会。”
“如果有一天我们俩离婚,你觉得会是什么原因?”
“为什么这么问?”
沈华浓不答,继续问,“要是有一天我做了你不认同、甚至是你特别反感的事情呢?”
“比如说呢?”
“比如说,......杀了人,害死了人,犯了罪,所有人都出来指责我数落我,要跟我断绝关系才能自保。”
霍庭忽然长腿一伸,将自行车停了下来,扭头侧身看着沈华浓头顶,怀疑她是不是被方淑娴刺激到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事情,沉声道:“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沈华浓坐直了,直视他,执着的问道:“要是真的有呢,要是我真的害死了人呢?你会跟我断绝关系吗?”
霍庭凝视她半晌,才道:“不会。”
“为什么?算了,不用说了,这种假设性的问题,也没什么好深究的。”沈华浓拍拍他背:“走吧。”
霍庭并没有马上骑车走,嘴唇翕动,到底还是没有说,这种假设性的问题的确深究没意义。
因为他不会让她有机会去面对恨得想要杀人的对象,他的浓浓刀子嘴豆腐心,真有这种人,那这人该有多可恶呢。
“还不走啊?”
霍庭咳了咳,将搭在车龙头上的那件工装拿起来系在腰间了,然后一脸淡然的道:“抱紧,天有点冷。”
说完赶紧扭过头,再次启程。
沈华浓: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