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1 章
  在大燕朝做佃户或雇工, 每年可得几两白银。
  若是做自耕农或手工匠,根据农田地数,每年可得二三十两白银。
  在大燕朝做秀才, 一年仅得十几二十两膏火费, 若是去做经师,教导即将参与科考的学生,一年可得五六十两,再有出息一点, 若是入了仕途,做了四品知府, 每年可得一百余两俸禄。
  再有出息一点——去做屁人。
  空口白牙就能套回一张万两银票。
  沈珠曦瞠目结舌地看着李鹜把折起的万两银票放进包袱内层。
  “雕儿和雀儿会跟着你, 一路护送你离开徐州。你就在马车上乖乖坐着, 什么都不用担心, 等我出来和你们汇合就好。”
  “可你答应了王文中,就这么走了, 不怕他派人追杀吗?”
  “答应他的是李某,和我李鹜有什么关系?更何况——”李鹜理直气壮道,“想杀我的人还少吗?多他一个不多, 少他一个不少。”
  “那你不如和我们一起走——”沈珠曦不安道。
  李鹜从袖中掏出擦洗干净的金簪,用衣物裹着尖端, 和银票一起打包,系了个结实的活结后, 扔到一旁堆得满满当当的行李箱上。
  “我得先留下, 你们才能走出徐州城门。”李鹜平静道。
  “我们到什么地方和大哥汇合?”李鹊不方便进两人卧室,坐在门外的栏台上道。
  “你们回鱼头镇, 把我的东西弄出来——”李鹜沉着脸道, “现在是人是屎都想踩到老子头上来了, 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还以为老子是吃素的。”
  “大哥不等看过十六节度使的地方,再从长计议了吗?”李鹊的声音带着吃惊。
  李鹜的脚尖在地上碾了碾,像在碾死一只讨人厌的害虫。
  “计划赶不上变化,老王头逼我休妻,叔可忍婶不可忍。”
  “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沈珠曦忍不住道。
  没人搭理她。
  “王文中欺人太甚,叔婶都不可忍。”李鹊说,“大哥,我支持你。”
  李鹍蹲在台阶上啃一张烧饼,和煦的阳光洒满他宽厚的后背,他懒洋洋地一边啃饼,视线一边随着枝头上一只蹦蹦跳跳的麻雀移动,活像一只慵懒的大猫。
  “雕儿也支持……”
  沈珠曦虽然不知道他们要“弄”出来的是什么东西,但两个弟弟都出言支持了,她又能说什么?
  “你一定要小心保重……”沈珠曦担忧道,“王家人不是省油的灯。”
  “我难道就是省钱的人?”李鹜道,“敢逼我休妻,我先扒他的皮。”
  令鱼头镇众多商户闻之丧胆的扒皮李重出于世。
  沈珠曦想起听到李鹜二字就胡须打颤的河柳堂掌柜,如此说来,还是王知府的小金库更值得担忧。
  李鸭过境,一文不留。
  “不论如何……保全你自身才是最优先的。”沈珠曦斟词酌句,尽量不伤害此鸭的自尊心,“既然已经金盆洗手,就不要重操旧业了,除非王小姐霸王硬上弓……”
  “呕——”李鹜响亮地干呕一声,“老子就是自宫也不会让她得逞!”
  沈珠曦目瞪口呆。
  “自宫不至于……”她不禁跟着李鹜跑偏,犹豫过后还是选择以李鹜安危为先,“如果……如果真不能避免,你就从了吧。你也说过,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她忍着酸涩,说:“……你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的。”
  “你在说什么疯话?沈珠曦——你是不是就盼着我跟人跑了,你好回去找那天下第一狗啊?”李鹜黑下脸,凶神恶煞道,“想都别想!”
  沈珠曦:“?”
  “大哥,太阳要下山了。”门外的李鹊看着天色道。
  “行,跑路宜早不宜迟,你们现在就走吧。”李鹜看向沈珠曦,“不过……走之前,你还得陪我演一出戏。”
  ……
  “相公你才高八斗,文采盖世,是妾身配不上你……”
  别人是赶鸭子上架,沈珠曦是被鸭子赶上架。
  傍晚的瑰丽夕阳下,她在马车前说着情不由衷的话,眼中含着被逼无奈下自然溢出的泪光。
  分外情真意切。
  “妾身只愿余生能青灯古佛,早日看破红尘,脱离苦海。李大人,请回吧——”
  沈珠曦用手遮住因羞耻而发红发烫的脸,逃一般地躲回了车厢。
  坐在车头的李鹊轻轻扬鞭,一声“驾”后,马车驶出了藏着无数双八卦眼睛的小路。
  “娘子!娘子!你别走——”听闻李百户娘子自请下堂消息的娣娘抛下手头的事情赶来,看见的却是已经驶远的马车。
  她气红了脸,眼中闪着泪花,愤怒又难以置信地瞪着站在四合院门口的李鹜,见他半晌都无动于衷,跺了跺脚,转身继续去追马车了。
  六品武官的家事,暗地里看热闹的人很多,但谁都不敢出去当面凑热闹。
  李鹜摔门走回四合院后,附近的几家院门才悄悄开了。
  一个站在路口似是等人的布衣男子看着马车远去后,鬼鬼祟祟地离开了。
  一盏茶时间后,此人敲开了王宅大门。
  “沈氏真是哭着走的?”王文中端起面前清茶,漫不经心道。
  “小的看得清清楚楚,还听到沈氏说她今后要青灯古佛,早日脱离苦海。”布衣男子站在书房中央,恭恭敬敬地朝王文中和其心腹幕僚弯着腰。
  “那沈氏只带了一个素净的布包袱,重量很轻,大约是几件旧衣,我看她那马车,也破旧得很,是李百户今儿一大早去车行买的折价货色,整车也不八两银子,说不得出城就要散架。”
  “知道了,你下去领赏吧。”王文中道。
  布衣男子应喏,躬身退出了书房。
  书房恢复了一开始的静谧。
  王文中垂着眼眸,看不出情绪:“你怎么看?”
  幕僚见多了世间薄情人,饶是如此,此时也不禁感慨道:
  “李百户视财如命,那一万两安家费,说不定进了谁的口袋……大人,真的要将小姐嫁给此人吗?”
  “我那女儿,猪油蒙了心,铁了心要嫁,老夫又有什么办法?”王文中勾起嘴角,冷冷一笑,“所幸这李鹜还有几分能力,又没有家世背景,最是好掌控,贪财总比贪别的好。老夫福薄,辛苦一生却没有可堪大用的儿子,唯一一个能力出众的,却是女儿……”
  “福祸相依相伴,李百户虽然出身不高,但小姐嫁给他,就能长留大人身边,大人也能多个助力。”幕僚道,“以小姐的手腕,李百户迟早会被治得服服帖帖。”
  “……希望如此吧。”王文中蹙眉,神色转为严肃,“武英军即将进驻徐州,我不想再节外生枝,这场亲事一定要尽快办妥。严查酒楼茶肆等地,如果有谁敢嚼舌根,一律严惩。”
  “喏。”心腹揖手领命,“大人放心,此事交给卑职。”
  “还有——”王文中沉下脸,“派人盯着李鹜,别让他跑了。”
  心腹惊诧道:“大人是觉得……”
  “不知为何,我这心里总是不踏实。”王文中欲言又止,脸上闪过一丝阴沉,“……如果李鹜是真心求娶倒也罢了,如果他另有打算——那就别怪老夫斩草除根了。”
  心腹再次作揖,神色肃然:
  “喏!”
  ……
  “李鹜真的休妻了?”
  王诗咏从绣墩上站了起来,神色忽喜忽悲,复杂多变。
  “千真万确!许多人都看见李夫——”春果赶在被打之前改口道,“沈氏坐马车离开李宅了。”
  她为了口误提心吊胆,好在王诗咏此刻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失误。
  春果这才继续道:“那沈氏离开李宅的时候,只带了一个布包袱,坐的马车也是破破烂烂,听说她嫁过去的时候就没有嫁妆,现在被休了,也是空着手走。”
  “小姐可以放心了,那李公子对沈氏也并非看起来的那么深情。”春果道。
  王诗咏沉默不语,无力地坐回绣墩,看着赶工绣了一半的嫁衣,眼中悲喜交加。
  “小姐……”
  “男人果然……李鹜也不能例外……”
  “李公子休弃沈氏,很快就可以迎娶小姐了,小姐得偿所愿,为什么看起来并不开心?”
  “……你不懂。”
  春果的确不懂,但她知道再追问下去就过了界,因此牢牢紧闭着嘴巴。
  许久后,王诗咏脸上那股复杂的悲喜交杂被她压了下去。
  她恢复了淡然的神色,说:“把我的纸笔拿来。”
  “喏。”
  春果低头应声,连忙按吩咐行动。
  不一会,王诗咏就坐到了书桌前,提笔写下一封长信。
  她时停时写,写完长信后,又叫/春果取了一碟净水,用指腹拈了,轻轻洒在信纸上。
  水珠干涸后,留下微皱的痕迹,就像仓促间滴下的泪珠。
  “你把这封信亲手交给李鹜,告诉他,我已知道父亲逼他休妻另娶的事了,父亲此举并非我的本意,我不愿伤害姐姐,只要姐姐愿意回来,我甘心同她平起平坐。”
  “小姐——”纵然是打定主意不再多管闲事的春果,闻言也不禁惊声反问,“小姐当真愿意和她平起平坐?!”
  “我当然不愿。”王诗咏说,“便是我愿,我父亲也定然不愿。”
  “那小姐为何要送这封信?”
  “等李鹜欢天喜地的拿着这封信去追回沈氏,沈氏再拒绝他的时候,便不是我横刀插足,而是她沈氏不知好歹了。”
  “小姐怎么这么笃定那沈氏就会拒绝?”春果说,“万一——万一那沈氏真的回来做平妻呢?”
  “不可能。”王诗咏断然道,“沈氏看着性情柔弱,实则是个有骨气的。从妻到平妻,她不可能受得了这屈辱。这对女人而言,是莫大的侮辱,我知道——李鹜却不知道。等他升起可以两全其美的希望,又被沈氏亲手打碎后,你说,他是怨我强取豪夺的多,还是怨沈氏不知好歹的多?”
  春果后背一寒,怕王诗咏看出端倪,连忙低头夸赞。
  “小姐果然冰雪聪明——”
  春果欲言又止,最终没有问上那么一句:
  “李公子要是不认识那么多字呢?”
  半个时辰后,春果忐忑地站在四合院门口,左右张望无人后,小心敲下了门扉。
  半晌后,李鹜出现在打开的门后,一见是她,李鹜本就不怎么好看的脸色更加难看起来。
  赶在他摔上门之前,春果连忙举起手里的信笺。
  “我是替小姐来送信的,她说——”
  手里一空,信被抢走了。
  砰的一声,门在她鼻子前砸上了。
  春果头回遇到如此不留情面的闭门羹,瞠目结舌地呆站在门前。
  她不死心地又敲了几下,没人再来给她开门了。她只好隔着紧闭的大门,把王诗咏的意思大概转达了。因为怕看热闹的闲人听见她的话,她还不敢过于大声,只能寄希望于李鹜就在门后,虽不说话,但耳朵尚还能用。
  不管如何,自己的任务是完成了,春果对门转达了王诗咏的意思后,转身离去。
  回到王宅,面对期待的王诗咏,春果顺着她的想象,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小姐的信已经到了李公子手里,我把小姐的意思转达了,李公子很是感动的样子。”
  “啊嘁——”
  李鹜在厨房里打了个喷嚏,骂骂咧咧地把串在一根火箸上的红薯翻了个面。
  “他娘的,一定是沈呆瓜又在说老子坏话!”
  红艳艳的火苗舔舐着炉子里的木柴,由一半常用字和一半天书组合起来的信纸在火焰中卷曲炭化,短短几个眨眼后,就只剩下一层黑灰。
  “嫂子可是冷了?”
  李鹊第一时间注意到正在搓手臂的沈珠曦,他站了起来,道:
  “我去车上拿件衣裳下来吧。”
  “不用了,我不冷!”沈珠曦连忙道,“篝火热着呢——”
  “那……”李鹊神色不解。
  “我也不知道,就是突然冒了鸡皮疙瘩。”沈珠曦说,“一定是李鹜在骂我。”
  李鹊哭笑不得:“大哥怎么忍心骂你?”
  “你不知道,他背着你们,经常骂我。”沈珠曦委屈地碎碎念着,“他还给我起了好多外号,幼稚死了。”
  李鹊笑而不语,心里想:只有和嫂子在一起的时候,大哥才会幼稚不已。
  跳跃的火苗上插着三只烤鱼,啃着烧饼的李鹍盯着看了许久,不仅看自己的,也看沈珠曦和李鹊的。
  李鹊将三只烤鱼分了两只出去,自己拿着剩下那只,说:
  “要是大哥在就好了。”
  没有李鹜的屁言屁语,沈珠曦也挺寂寞的。
  但她为了安慰李鹊,压下失落,说:
  “没事,他的一部分在陪着我们。”
  李鹊不解地看着她。
  “你们补给的时候,我去路边买了卤猪蹄……”
  “猪蹄!猪蹄!”
  李鹍欣喜若狂地看着沈珠曦拿出的油亮亮的卤猪蹄,大喊道: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