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平山与菲羽
叶晓晨顿觉上当了,她掏出手机,想要给陈小烨或者刘懿打个电话,结果不出所料,这个岛上没有信号。
这时,黛沅芷悠悠一叹,说出了陪她走完这段旅途的最后一句话。
“既来之,则安之。小姨不会害你。”这还是她第一次在叶晓晨面前自称小姨。
在那之后,她们就被一群荷枪实弹的军人分开了,黛沅芷回望的眼神有些忧伤,亦有些身为亲人的那种关切的眼神。
叶晓晨看到这个眼神,虽然心中依旧怀疑小姨,但她坚定的认为,小姨并不是这些人的同党。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都住在这座太平洋中心的无名小岛上,说它是一个国家,不如说它是一个军事基地。
因为她没有看见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一位原住民,包括,同来的那些人,都是这座小岛的工作人员。
她住在凭崖而建的一座古堡里,就餐的地方可以看见波澜壮阔,无边无际的大海,而由于海风太大的缘故,她的寝房,却需要乘坐电梯达到古堡的最顶层,住在四面围墙,只有天窗的房间里。
虽然像是身处于囚笼之中,但她有时候想,看看城市里并不多见的银河星空也好,至少可以洗涤掉在现实社会里沾染的浮躁。
那些打扫卫生和负责洗衣做饭的女仆,每次看到她,都仿佛在回避着什么,不发一言,即便语言不通,也至少应该笑着打声招呼,可她们并没有。
就这样,叶晓晨在古堡里住了两天,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
直到第三个,那个飞机上须发皆白的老人来了,给她送来一只会说话的鹦鹉。
叶晓晨可算是见到一个能正常交流的人,便问他这是哪,为什么要把她关在这等一系列问题。
那位鹤发童颜的老人,就是椴老,他慈祥地笑了笑,说道:“我以那个人起誓过,不能对你说出任何原因。否则,我的下场会很惨。你就可怜可怜我这把老骨头,别再问了,好吗?”
叶晓晨问道:“那个人,是谁?”
“选择你的人。”椴老高深莫测地笑了笑。
陈小烨却是心头一颤。
那个人,这三个字,他曾在蔡生远的回忆里看见过。
当时,一个嗓子仿佛做过手术的男人在电话里也是这般说道:我以那个人起誓。
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叶晓晨有些生气地问道:“什么都不说,你来干什么?”
椴老笑道:“送你个礼物。”
“那只鹦鹉?”叶晓晨挑眉问道。
椴老笑得有点神秘,说道:“你跟我来。”
叶晓晨跟着他走到古堡的空地上,不由得眼睛一亮。
椴老所说的礼物,竟然是一匹神骏之极的枣红色马儿,它毛色鲜亮,站姿壮美,在海风的吹拂下长鬃飞扬,英姿勃发。
在20余年前政府还未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时候,世代从军的叶家,在广阔草原上骑马狩猎是家庭聚会的最有趣活动,所以,叶晓晨稍微大了一点之后,虽然不曾跟随狩猎,但叶父依旧不忘悉心指导她骑乘之术。
她读书时,每逢暑假,都会从沈城飞到流沙市,再转乘越野车前往草原,骑在马背上驰骋度过一整个夏天。
可最近几年,叶家老大调任京城,叶父为了自己的仕途也是摸爬滚打,每天忙得焦头烂额,暑期的草原之行,已是遥不可及的过去了。
所以,当叶晓晨见到眼前这匹骏马时,难掩自己激动的心情,问道:“我能骑出去吗?”
椴老微笑点头。
叶晓晨看了一眼洞开的古堡大门,望着远方的绿色旷野,还有更远处的辽阔大海,有一种想要飞翔的冲动,当下也不招呼一声,踩着马鞍骑上马背,手握缰绳,修长的双腿在马腹上用力一夹。
那匹马仿佛经受过专门的训练,很懂得主人心意,仰天嘶鸣一声,四蹄生风,叶晓晨顿觉风声在耳边肆意呼啸,压抑了好几天的心情,这一刻变得豁然开朗。
接下来的几天,她除了和那只鹦鹉聊聊天,疏解下独处时因胡思乱想而产生的心中烦闷,就是骑着骏马,驰骋在满目苍凉的荒野上。
她给这两位日夜陪伴的朋友取了名字,马儿叫平山,鹦鹉叫菲羽。她每次欢呼雀跃地喊它们的名字时,都能得到热烈的回应,这让她极为满足,对岛上枯燥的生活,也没那么在意了。
更何况,她可以在小岛上任意驰骋,驻扎在此处的军队,每每见到她时,都会投注过来仰慕她英姿飒爽的目光,可却没有人敢走近她,更遑论骚扰。
平山从古堡跑到海边,会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她会独坐在海边乱石中的最大一块上,望着自以为是家的方向,思绪万千。
除此之外,每隔四天都会有一个人来看她,不是椴老,而是比椴老还要老上十余岁的人。他喜欢讲一些空洞而莫名其妙的道理,点评现代的时事,像一个容不得生活中有任何瑕疵的哲学家。
叶晓晨起初不愿意与他交流,但渐渐地,她发现这个老人说的话往往一针见血,极富哲理性。她从对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也愿意与他交流。
只不过,叶晓晨每次见他,都发现他脸上的皱纹似乎又加深了几分。
老人每次来,菲羽都会在门口叫道:“老东西又来了,老东西又来了。”这种无所畏惧的亵渎让她对压抑的生活感到了一丝轻松。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自己有了变化,她说不出那是什么,但是她敢肯定,她改变了。
不仅是心态上的改变,她感觉自己的相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奇怪的是,这座古堡里一面镜子都没有,即便吃西餐时,刀叉也都是磨砂不锈钢制成的,反射的影像也是模糊不清。
虽然,她知道断崖上的古堡可以看到小岛的任何一个角落,但她还是骑着平山驶向小岛的最边缘地带,面向朝阳站着,然后尝试地唤道:“平山,看着我!”
这时,黛沅芷悠悠一叹,说出了陪她走完这段旅途的最后一句话。
“既来之,则安之。小姨不会害你。”这还是她第一次在叶晓晨面前自称小姨。
在那之后,她们就被一群荷枪实弹的军人分开了,黛沅芷回望的眼神有些忧伤,亦有些身为亲人的那种关切的眼神。
叶晓晨看到这个眼神,虽然心中依旧怀疑小姨,但她坚定的认为,小姨并不是这些人的同党。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都住在这座太平洋中心的无名小岛上,说它是一个国家,不如说它是一个军事基地。
因为她没有看见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一位原住民,包括,同来的那些人,都是这座小岛的工作人员。
她住在凭崖而建的一座古堡里,就餐的地方可以看见波澜壮阔,无边无际的大海,而由于海风太大的缘故,她的寝房,却需要乘坐电梯达到古堡的最顶层,住在四面围墙,只有天窗的房间里。
虽然像是身处于囚笼之中,但她有时候想,看看城市里并不多见的银河星空也好,至少可以洗涤掉在现实社会里沾染的浮躁。
那些打扫卫生和负责洗衣做饭的女仆,每次看到她,都仿佛在回避着什么,不发一言,即便语言不通,也至少应该笑着打声招呼,可她们并没有。
就这样,叶晓晨在古堡里住了两天,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
直到第三个,那个飞机上须发皆白的老人来了,给她送来一只会说话的鹦鹉。
叶晓晨可算是见到一个能正常交流的人,便问他这是哪,为什么要把她关在这等一系列问题。
那位鹤发童颜的老人,就是椴老,他慈祥地笑了笑,说道:“我以那个人起誓过,不能对你说出任何原因。否则,我的下场会很惨。你就可怜可怜我这把老骨头,别再问了,好吗?”
叶晓晨问道:“那个人,是谁?”
“选择你的人。”椴老高深莫测地笑了笑。
陈小烨却是心头一颤。
那个人,这三个字,他曾在蔡生远的回忆里看见过。
当时,一个嗓子仿佛做过手术的男人在电话里也是这般说道:我以那个人起誓。
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叶晓晨有些生气地问道:“什么都不说,你来干什么?”
椴老笑道:“送你个礼物。”
“那只鹦鹉?”叶晓晨挑眉问道。
椴老笑得有点神秘,说道:“你跟我来。”
叶晓晨跟着他走到古堡的空地上,不由得眼睛一亮。
椴老所说的礼物,竟然是一匹神骏之极的枣红色马儿,它毛色鲜亮,站姿壮美,在海风的吹拂下长鬃飞扬,英姿勃发。
在20余年前政府还未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时候,世代从军的叶家,在广阔草原上骑马狩猎是家庭聚会的最有趣活动,所以,叶晓晨稍微大了一点之后,虽然不曾跟随狩猎,但叶父依旧不忘悉心指导她骑乘之术。
她读书时,每逢暑假,都会从沈城飞到流沙市,再转乘越野车前往草原,骑在马背上驰骋度过一整个夏天。
可最近几年,叶家老大调任京城,叶父为了自己的仕途也是摸爬滚打,每天忙得焦头烂额,暑期的草原之行,已是遥不可及的过去了。
所以,当叶晓晨见到眼前这匹骏马时,难掩自己激动的心情,问道:“我能骑出去吗?”
椴老微笑点头。
叶晓晨看了一眼洞开的古堡大门,望着远方的绿色旷野,还有更远处的辽阔大海,有一种想要飞翔的冲动,当下也不招呼一声,踩着马鞍骑上马背,手握缰绳,修长的双腿在马腹上用力一夹。
那匹马仿佛经受过专门的训练,很懂得主人心意,仰天嘶鸣一声,四蹄生风,叶晓晨顿觉风声在耳边肆意呼啸,压抑了好几天的心情,这一刻变得豁然开朗。
接下来的几天,她除了和那只鹦鹉聊聊天,疏解下独处时因胡思乱想而产生的心中烦闷,就是骑着骏马,驰骋在满目苍凉的荒野上。
她给这两位日夜陪伴的朋友取了名字,马儿叫平山,鹦鹉叫菲羽。她每次欢呼雀跃地喊它们的名字时,都能得到热烈的回应,这让她极为满足,对岛上枯燥的生活,也没那么在意了。
更何况,她可以在小岛上任意驰骋,驻扎在此处的军队,每每见到她时,都会投注过来仰慕她英姿飒爽的目光,可却没有人敢走近她,更遑论骚扰。
平山从古堡跑到海边,会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她会独坐在海边乱石中的最大一块上,望着自以为是家的方向,思绪万千。
除此之外,每隔四天都会有一个人来看她,不是椴老,而是比椴老还要老上十余岁的人。他喜欢讲一些空洞而莫名其妙的道理,点评现代的时事,像一个容不得生活中有任何瑕疵的哲学家。
叶晓晨起初不愿意与他交流,但渐渐地,她发现这个老人说的话往往一针见血,极富哲理性。她从对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也愿意与他交流。
只不过,叶晓晨每次见他,都发现他脸上的皱纹似乎又加深了几分。
老人每次来,菲羽都会在门口叫道:“老东西又来了,老东西又来了。”这种无所畏惧的亵渎让她对压抑的生活感到了一丝轻松。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自己有了变化,她说不出那是什么,但是她敢肯定,她改变了。
不仅是心态上的改变,她感觉自己的相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奇怪的是,这座古堡里一面镜子都没有,即便吃西餐时,刀叉也都是磨砂不锈钢制成的,反射的影像也是模糊不清。
虽然,她知道断崖上的古堡可以看到小岛的任何一个角落,但她还是骑着平山驶向小岛的最边缘地带,面向朝阳站着,然后尝试地唤道:“平山,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