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张然去加拿大之前,陈默对大洋彼岸的那个国家一无所知,仅有的一点知识,还是从中学地理书中看到的。他只依稀记得,那里比中国大,是真正的地广人稀,可以看见极光,北极熊,还有成群结队地在城市街道上,悠悠闲闲地过马路的加拿大鹅。
那时的陈默还年轻,还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自己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那时的陈默还不知道,自己,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想到这里,陈默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了书桌上的那两个白色的药瓶上,那惨白的颜色在他的眼中,显得很是刺眼,陈默久久地看着,似乎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又坚决地点了点头。
独自坐在自己书房的沙发上,陈默静静地听着音箱里传来的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天方夜谭》,长号刚刚演奏完苏丹王的第一主题曲,小提琴刚刚出现,开始演奏旋律迷人的第二主题曲,每次听到这里,陈默都不由自主地想到诱惑力十足的阿拉伯肚皮舞,似乎都能听到舞娘身上的饰物,随着她妩媚妖娆的动作而叮当作响,他放下手里孤独星球的《加拿大旅行指南》,目光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的这间屋子。
书房的四面墙,都刷成了淡淡的蓝色,一张长长的深棕色书桌,摆在对着北面窗户的窗下,天气好的时候,陈默时常可以从这里看见靠近二环路边上,雍和宫绥成殿的檐角上,夕阳下闪闪发光的琉璃瓦。书桌的左上角,摆着一部白色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几个厚而大的笔记本子被整齐地码放在右上角,一本刚刚打开的国家地理旅行家系列的《加拿大》,被倒扣着放在桌子的正下方,一把红木官帽椅,不伦不类地在书桌旁边自成一派,不动声色地挺立着。
屋子里最显眼的东西,就是陈默的书柜,深棕色的书柜,整整占据了书房的一面墙,高度刚好是陈默伸手可以拿到一本书的高度。沿着书柜,还散落地堆放着一箱又一箱,已经开封的和尚未开封的书,这些书都是陈默的。在和陆秋怡离婚之后,他就要了自己的书和cd,在书柜的第三和第四格,放的,就是陈默的cd,其中大部分是古典音乐,书柜对面的那面墙角,就是陈默现在坐着的沙发,一个浅栗色北欧性冷淡风格的长沙发。陈默喜欢北欧和性冷淡这两个词,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词让他觉得很酷,其实可能任何东西加上这两个词,他都会觉得很酷。一个红木的中式长条案放在沙发前,条案上,是一套天青色的仿柴窑茶具,这官帽椅和条案,都是陈默和陆秋怡结婚之后买的,买完之后,他当时很是得意,觉得自己身边的东西很有些古色古香的意味,自己也有些古文人的感觉了,后来他还特地去买了那个条案上的茶具,一边喝着茶,一边想着柴世宗的:“雨过天青云开处,这般颜色做将来。”一边像检阅自己即将出征部队的君王一样,看着书柜里看过的和没有看过的每一本书。
到了周末,他和陆秋怡就会从书柜里各自挑出一本书,然后端着各自的咖啡和茶,以各种姿势窝在在沙发上,听着音乐,读过整整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
那时,是他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听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第三乐章的《天方夜谭》,还有窗户上方的空调,因为调到最大制冷,而发出的微微的嘶嘶风声,陈默环视着这间屋子里每一件充满回忆的东西。是陆秋怡最后让他把这些东西拿走的,我只喝咖啡不喝茶,而且,这辈子也不再想认识喝茶的男人了,这东西还是你拿走吧。陈默记得,她是这样说的。
而现在这些,就是陈默离婚之后属于自己的全部家当了,陈默浮想联翩地望向窗外,外面,是亮得耀眼热得如同蒸笼一般的北京的下午。
为什么会分开?会这么决绝地分开?陈默自己也没有答案。你爱上了一个人,就像是突然有了盔甲,同时,也有了软肋。陈默想起了这句不知道自己从哪里看来的话,说的真好。他想道。那,离开一个人呢?是不是就失去了为你而生的盔甲?是不是,还有因你而痛的软肋?
陈默自嘲地笑笑,这样看来,他离得太不值当了。他当时是净身出户的,所有的人都认为,是陈默有人了,陈默只是回答,不是的,什么人也没有,只是,我们已经不再爱着对方了。他不在乎别人信不信,他只在乎自己有没有真正的爱过。
净身出户怎么了?毕竟你爱过她,毕竟她只是女人,就当是跟曾经的自己好好做别,没有什么能和这么多年的感情相比,即使那代价现在看起来,是如此的高昂。
随着《天方夜谭》第四乐章中的小提琴再次响起,陈默看着自己眼前的一切。“可能,在别人的眼里,我真的像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陈默默默地对自己说道。
“听说,你要自驾去加拿大了?”周立松在电话里瓮声瓮气地问道。
“你听邵峰他们说的?”陈默笑着道。
“前两天死狗来我这里了,说是联系点业务,和他聊天听说的。”周立松回答道。
“刘死狗”是刘磊的绰号,说起来,这绰号还是陈默给起的,因为他睡觉时趴着的样子,很像一只半死不活的小狗,怎么扒拉都不醒,扒拉急了,还冲别人扔枕头,陈默深受其苦,所以一直恨恨地以“死狗”相称。
陈默笑着说道:“我打算九十月去,现在还早呢,你怎么样啊,行长当得怎么样啊?审计署没有查你帐啊?”
周立松是陈默的大学同学,不过不在一个系,他是投资系的,在陈默他们宿舍214的对面,住216,高大白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是个羽毛球高手。他说话的声音很有特点,像是把自己一头扎进大水缸里,然后再对你说话一样,带着回音似的嗡嗡作响。而且说话经常是说半截留半截,很有点三思而后行的意思。周立松上大学时,不时拉上陈默一起去看话剧和听音乐会,他认为在214宿舍里,能和他一起欣赏高雅艺术的,只有陈默这个所谓的“诗人”了,剩下的顾野邵峰他们,统统被他斥之为“那帮不懂艺术的糙人。”而刘磊回击他的是“你丫一个学投资的,和姑娘看那么多芭蕾舞,也没见哪个姑娘为艺术在床上和你跳一段啊,你这是彻底的投资失败!”
周立松确实是和他们班的一个姑娘看很多场的芭蕾舞,音乐会,还有话剧,其中有一场人艺老版的《天下第一楼》,就是陈默和周立松还有那个姑娘一起看的,看完话剧,好像就没有下文了,过了一段时间,据说那个姑娘就和金融系的学生会主席好上了,这件事陈默和刘磊曾经在毕业前夕,向酒后的周立松求证过,谁知道一向脸上没什么表情的他,当时竟然直接红了眼圈,然后一言不发,直奔女生楼,刘磊和陈默一看不好,连忙回去叫人,214和216出动了六七个人,才把他拉回来,陈默和刘磊当时就想,这个平常不动感情的家伙,这一动可真是非同小可。
毕业后,周立松一直在银行,有跟对过老大的春风得意,也有过被迫辞职的失意,经过几次的浮浮沉沉,现在已经是一家国有大银行的支行行长了。曾经在羽毛球场上风一般的男孩,已经明显发福了,发际线,也退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看着他腆着肚子敬酒的醉态,大家已经完全找不到曾经的那个清瘦少年,意气风发的样子了。
不过,陈默从单位辞职以后,周立松很是正式地问过他,要不要去他那里?陈默当时谢绝了他的好意,但是从心里还是很感激他的,毕竟在当时能像他主动这么说的人,真的不多。
“你也不出来,整天闷在家里写小说?”周立松问道。
“我出来啊,他们几个聚会我都在啊。”陈默道。
“我是说你出来见见我,我请你吃饭。”周立松笑着说道。
“跟你吃饭没劲,说不了两句,你能接三个电话,你要是真想着我,直接给我买个单得了。”陈默调侃道。
“你们这帮会计就会算计自己人,人品太次。不过这回,我手里有你的把柄,你要是不来,我这回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嘿嘿嘿嘿。”周立松瓮声瓮气地坏笑着。
“把柄?我能有什么把柄?我又不像你,吃没壳的龙虾喝没标价的酒,经常出入那些什么天堂什么人间的,靠我这点稿费,经常出入麻辣烫倒是真的,你什么时候到我这里,我请你。”陈默也坏笑着回答道。
“少来,”这是周立松的口头语,“你这回真的是落在我手里了,我一句话,一个电话就会给你打过去,哭着喊着让你去加拿大找她。”
“你说的这人是谁啊?”陈默开始有点迷糊了,周立松平时不怎么开玩笑的,也从不说不靠谱的话,听他的口气这么有把握,倒好像还真有什么事情似的。
“嘿嘿,开始自我反省了吧,你要对哥们我好一点,乖乖出来吃顿饭,齐活。”周立松很是得意地接着说道。
“行吧,你定地吧。”陈默回答道。
周立松定的是他们银行楼下的一家淮扬菜饭馆,偌大的包间里,只有他和陈默两个人。下完菜单,他拿出一瓶白酒,说道:“这是我特地留着咱俩喝的,你尝尝。”
陈默一摆手,“别介,我多大量你不知道吗?你饭管够就行。”
“少来,好久没见,喝点喝点。”周立松劝着酒。
“大热天的你让我从北二环折腾到你这边,就是想把我放倒了是吗?”陈默说着,把自己的杯子递了过去。
“不是啊,真是有事,先来给你拍个照,见个真人。”说完,不由分说,先拿起手机给陈默拍了一张照片。
“你今天真是不太对劲啊,”陈默有点摸不着头脑,“这请我吃饭,还拍照,你还打算发朋友圈啊?”
“不发朋友圈,”周立松给两人倒好酒,也不劝陈默了,直接一举杯,把自己面前的酒一下干了,然后开始摆弄着手机,摆弄完了,一脸严肃地问道:“你还记得我们班的人吗?”
“不记得了,你们班没几个好人,我记得他们干什么?”陈默没好气地说道。
“哎,可是有一个人记得你。”周立松一脸神秘的说道。
“你们班?还有人记得我?”陈默是彻底糊涂了。
“对啊,人家从加拿大回来,和班里聚会时还特地提起了你,问我知不知道道你在哪里,干什么工作呢?”
“你说的,这到底是谁啊?”陈默停下手里的筷子,问道。
周立松此刻,倒是卖起了关子,只是给自己慢慢斟上酒,又慢条斯理地吃了一口菜,然后才一脸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说道:“真想不到,你丫离了婚,也这么有艳福。”
陈默看着周立松,觉得肺都快被他气炸了:“我说你平常都是好好说话的啊,不是这种没事逗闷子的人啊,你要是再这么着,这酒不喝了啊。”
“好啦好啦,不跟你逗闷子了,是这样,”周立松拿过来手机,翻出一张照片,然后把照片递给陈默,“给你,看看你还认识吗?”
陈默疑惑不解地拿过手机,看着照片上的人。
照片上的背景,应该也是在一个餐馆的包间,他能依稀认出几个和周立松住在216的人,还有隔壁也是他们系的四五个男生站在后排,前面一排站着的五个女生,他也仔细看了看,不过一个也不认识,其中站在最右边的一个女生,一身红裙,身材高挑,面部五官犹如外国人一样的高鼻深目,眼睛大大的,皮肤是很健康的小麦色。在照相的人里显得很突出,给人的感觉是不管她站在哪里,都是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焦点。
陈默把手机还给周立松,摇摇头说道:“一个也不认识,不过,那女的是谁啊?没听说你们班还招过外国人啊?”
“嘿嘿,问题来啦,就是她这个外国人,找你。”周立松冲着手机照片努努嘴说道。
“这人是谁啊?我告诉你啊,别什么女的都招,你现在也是已婚人士了,孩子他爹了,现在招出事情来了吧,让我给你背黑锅啊,我告诉你啊,这事我接不了,自己解决。”
“说什么呢,”周立松到底还是老实人,一下就被说急了,“我告诉你啊,不是什么事都能这么胡说的啊,亏我老婆还是比较相信你的啊,你这么说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啊。”
“放心,你老婆那边不能把你怎么着,人家是弹钢琴的,文化素质在那里摆着呢,又不是练飞刀的,一不高兴就拿你练手。”
“好吧,”周立松叹了口气,把自己面前的酒一口又干了,然后说道:“你们会计三班这帮人的嘴,我算是服了。”
他喝完酒,把身子往椅子后面一摊,说道:“就是她找你,你还记得她吗?”他把身子猛地往前一探,然后看着陈默,一肚子坏水一样地笑着说道:“她叫庄羽。”
陈默正在拌着米饭,大口吃着一碗蟹粉狮子头,听到这个名字时,先是瞬间睁大了眼睛,然后紧接着噎了一下,随后就是一阵猛烈的咳嗽,脸一下涨得通红,说不出话来。周立松连忙站起来,过去拍着他的背,笑着说道:“就知道你会反应大,但你这反应也忒大了。”
陈默喘着粗气,拿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然后用不相信的眼神看着周立松,又看看他的手机,周立松慢悠悠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说道:“不认识了吧?都不认识了,当初我们见面的时候,我们投资的没一个人认得出来是她,最后,还是她们宿舍的一个女生验明的正身。”他指着相片,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嬉皮笑脸地说道:“人家这是整的,好看吧,就知道你好这样的,特地整成这个外国人的模样。”
陈默又喝了一口水,伸出手,说道:“把手机给我。”周立松把手机交给他,然后悠然自得地给自己又斟上一杯酒,浅尝了一口,笑眯眯地看着已经不再伶牙俐齿,只顾着仔细地看着手机照片的陈默。
陈默仔细端详着照片上的那个女生,除了同样高挑的身材,他几乎找不到记忆中那个戴着大大的近视镜,长得瘦弱苍白,说话细声细气,似乎有些自闭的女孩的任何的影子。这个女人微微侧着头,显得十分开朗,脸上洋溢着的,都是成熟女人自信的微笑,从她高高扬起的下巴和露出的如同牙膏广告模特一般的白牙,甚至都能感觉到,她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一股令人下意识想要去抗拒的压迫感。
陈默一再地摇着头,慢慢说道:“真看不出来了,原先的那个庄羽,真的不是这个样子。”
那时的陈默还年轻,还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自己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那时的陈默还不知道,自己,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想到这里,陈默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了书桌上的那两个白色的药瓶上,那惨白的颜色在他的眼中,显得很是刺眼,陈默久久地看着,似乎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又坚决地点了点头。
独自坐在自己书房的沙发上,陈默静静地听着音箱里传来的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天方夜谭》,长号刚刚演奏完苏丹王的第一主题曲,小提琴刚刚出现,开始演奏旋律迷人的第二主题曲,每次听到这里,陈默都不由自主地想到诱惑力十足的阿拉伯肚皮舞,似乎都能听到舞娘身上的饰物,随着她妩媚妖娆的动作而叮当作响,他放下手里孤独星球的《加拿大旅行指南》,目光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的这间屋子。
书房的四面墙,都刷成了淡淡的蓝色,一张长长的深棕色书桌,摆在对着北面窗户的窗下,天气好的时候,陈默时常可以从这里看见靠近二环路边上,雍和宫绥成殿的檐角上,夕阳下闪闪发光的琉璃瓦。书桌的左上角,摆着一部白色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几个厚而大的笔记本子被整齐地码放在右上角,一本刚刚打开的国家地理旅行家系列的《加拿大》,被倒扣着放在桌子的正下方,一把红木官帽椅,不伦不类地在书桌旁边自成一派,不动声色地挺立着。
屋子里最显眼的东西,就是陈默的书柜,深棕色的书柜,整整占据了书房的一面墙,高度刚好是陈默伸手可以拿到一本书的高度。沿着书柜,还散落地堆放着一箱又一箱,已经开封的和尚未开封的书,这些书都是陈默的。在和陆秋怡离婚之后,他就要了自己的书和cd,在书柜的第三和第四格,放的,就是陈默的cd,其中大部分是古典音乐,书柜对面的那面墙角,就是陈默现在坐着的沙发,一个浅栗色北欧性冷淡风格的长沙发。陈默喜欢北欧和性冷淡这两个词,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词让他觉得很酷,其实可能任何东西加上这两个词,他都会觉得很酷。一个红木的中式长条案放在沙发前,条案上,是一套天青色的仿柴窑茶具,这官帽椅和条案,都是陈默和陆秋怡结婚之后买的,买完之后,他当时很是得意,觉得自己身边的东西很有些古色古香的意味,自己也有些古文人的感觉了,后来他还特地去买了那个条案上的茶具,一边喝着茶,一边想着柴世宗的:“雨过天青云开处,这般颜色做将来。”一边像检阅自己即将出征部队的君王一样,看着书柜里看过的和没有看过的每一本书。
到了周末,他和陆秋怡就会从书柜里各自挑出一本书,然后端着各自的咖啡和茶,以各种姿势窝在在沙发上,听着音乐,读过整整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
那时,是他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听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第三乐章的《天方夜谭》,还有窗户上方的空调,因为调到最大制冷,而发出的微微的嘶嘶风声,陈默环视着这间屋子里每一件充满回忆的东西。是陆秋怡最后让他把这些东西拿走的,我只喝咖啡不喝茶,而且,这辈子也不再想认识喝茶的男人了,这东西还是你拿走吧。陈默记得,她是这样说的。
而现在这些,就是陈默离婚之后属于自己的全部家当了,陈默浮想联翩地望向窗外,外面,是亮得耀眼热得如同蒸笼一般的北京的下午。
为什么会分开?会这么决绝地分开?陈默自己也没有答案。你爱上了一个人,就像是突然有了盔甲,同时,也有了软肋。陈默想起了这句不知道自己从哪里看来的话,说的真好。他想道。那,离开一个人呢?是不是就失去了为你而生的盔甲?是不是,还有因你而痛的软肋?
陈默自嘲地笑笑,这样看来,他离得太不值当了。他当时是净身出户的,所有的人都认为,是陈默有人了,陈默只是回答,不是的,什么人也没有,只是,我们已经不再爱着对方了。他不在乎别人信不信,他只在乎自己有没有真正的爱过。
净身出户怎么了?毕竟你爱过她,毕竟她只是女人,就当是跟曾经的自己好好做别,没有什么能和这么多年的感情相比,即使那代价现在看起来,是如此的高昂。
随着《天方夜谭》第四乐章中的小提琴再次响起,陈默看着自己眼前的一切。“可能,在别人的眼里,我真的像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陈默默默地对自己说道。
“听说,你要自驾去加拿大了?”周立松在电话里瓮声瓮气地问道。
“你听邵峰他们说的?”陈默笑着道。
“前两天死狗来我这里了,说是联系点业务,和他聊天听说的。”周立松回答道。
“刘死狗”是刘磊的绰号,说起来,这绰号还是陈默给起的,因为他睡觉时趴着的样子,很像一只半死不活的小狗,怎么扒拉都不醒,扒拉急了,还冲别人扔枕头,陈默深受其苦,所以一直恨恨地以“死狗”相称。
陈默笑着说道:“我打算九十月去,现在还早呢,你怎么样啊,行长当得怎么样啊?审计署没有查你帐啊?”
周立松是陈默的大学同学,不过不在一个系,他是投资系的,在陈默他们宿舍214的对面,住216,高大白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是个羽毛球高手。他说话的声音很有特点,像是把自己一头扎进大水缸里,然后再对你说话一样,带着回音似的嗡嗡作响。而且说话经常是说半截留半截,很有点三思而后行的意思。周立松上大学时,不时拉上陈默一起去看话剧和听音乐会,他认为在214宿舍里,能和他一起欣赏高雅艺术的,只有陈默这个所谓的“诗人”了,剩下的顾野邵峰他们,统统被他斥之为“那帮不懂艺术的糙人。”而刘磊回击他的是“你丫一个学投资的,和姑娘看那么多芭蕾舞,也没见哪个姑娘为艺术在床上和你跳一段啊,你这是彻底的投资失败!”
周立松确实是和他们班的一个姑娘看很多场的芭蕾舞,音乐会,还有话剧,其中有一场人艺老版的《天下第一楼》,就是陈默和周立松还有那个姑娘一起看的,看完话剧,好像就没有下文了,过了一段时间,据说那个姑娘就和金融系的学生会主席好上了,这件事陈默和刘磊曾经在毕业前夕,向酒后的周立松求证过,谁知道一向脸上没什么表情的他,当时竟然直接红了眼圈,然后一言不发,直奔女生楼,刘磊和陈默一看不好,连忙回去叫人,214和216出动了六七个人,才把他拉回来,陈默和刘磊当时就想,这个平常不动感情的家伙,这一动可真是非同小可。
毕业后,周立松一直在银行,有跟对过老大的春风得意,也有过被迫辞职的失意,经过几次的浮浮沉沉,现在已经是一家国有大银行的支行行长了。曾经在羽毛球场上风一般的男孩,已经明显发福了,发际线,也退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看着他腆着肚子敬酒的醉态,大家已经完全找不到曾经的那个清瘦少年,意气风发的样子了。
不过,陈默从单位辞职以后,周立松很是正式地问过他,要不要去他那里?陈默当时谢绝了他的好意,但是从心里还是很感激他的,毕竟在当时能像他主动这么说的人,真的不多。
“你也不出来,整天闷在家里写小说?”周立松问道。
“我出来啊,他们几个聚会我都在啊。”陈默道。
“我是说你出来见见我,我请你吃饭。”周立松笑着说道。
“跟你吃饭没劲,说不了两句,你能接三个电话,你要是真想着我,直接给我买个单得了。”陈默调侃道。
“你们这帮会计就会算计自己人,人品太次。不过这回,我手里有你的把柄,你要是不来,我这回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嘿嘿嘿嘿。”周立松瓮声瓮气地坏笑着。
“把柄?我能有什么把柄?我又不像你,吃没壳的龙虾喝没标价的酒,经常出入那些什么天堂什么人间的,靠我这点稿费,经常出入麻辣烫倒是真的,你什么时候到我这里,我请你。”陈默也坏笑着回答道。
“少来,”这是周立松的口头语,“你这回真的是落在我手里了,我一句话,一个电话就会给你打过去,哭着喊着让你去加拿大找她。”
“你说的这人是谁啊?”陈默开始有点迷糊了,周立松平时不怎么开玩笑的,也从不说不靠谱的话,听他的口气这么有把握,倒好像还真有什么事情似的。
“嘿嘿,开始自我反省了吧,你要对哥们我好一点,乖乖出来吃顿饭,齐活。”周立松很是得意地接着说道。
“行吧,你定地吧。”陈默回答道。
周立松定的是他们银行楼下的一家淮扬菜饭馆,偌大的包间里,只有他和陈默两个人。下完菜单,他拿出一瓶白酒,说道:“这是我特地留着咱俩喝的,你尝尝。”
陈默一摆手,“别介,我多大量你不知道吗?你饭管够就行。”
“少来,好久没见,喝点喝点。”周立松劝着酒。
“大热天的你让我从北二环折腾到你这边,就是想把我放倒了是吗?”陈默说着,把自己的杯子递了过去。
“不是啊,真是有事,先来给你拍个照,见个真人。”说完,不由分说,先拿起手机给陈默拍了一张照片。
“你今天真是不太对劲啊,”陈默有点摸不着头脑,“这请我吃饭,还拍照,你还打算发朋友圈啊?”
“不发朋友圈,”周立松给两人倒好酒,也不劝陈默了,直接一举杯,把自己面前的酒一下干了,然后开始摆弄着手机,摆弄完了,一脸严肃地问道:“你还记得我们班的人吗?”
“不记得了,你们班没几个好人,我记得他们干什么?”陈默没好气地说道。
“哎,可是有一个人记得你。”周立松一脸神秘的说道。
“你们班?还有人记得我?”陈默是彻底糊涂了。
“对啊,人家从加拿大回来,和班里聚会时还特地提起了你,问我知不知道道你在哪里,干什么工作呢?”
“你说的,这到底是谁啊?”陈默停下手里的筷子,问道。
周立松此刻,倒是卖起了关子,只是给自己慢慢斟上酒,又慢条斯理地吃了一口菜,然后才一脸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说道:“真想不到,你丫离了婚,也这么有艳福。”
陈默看着周立松,觉得肺都快被他气炸了:“我说你平常都是好好说话的啊,不是这种没事逗闷子的人啊,你要是再这么着,这酒不喝了啊。”
“好啦好啦,不跟你逗闷子了,是这样,”周立松拿过来手机,翻出一张照片,然后把照片递给陈默,“给你,看看你还认识吗?”
陈默疑惑不解地拿过手机,看着照片上的人。
照片上的背景,应该也是在一个餐馆的包间,他能依稀认出几个和周立松住在216的人,还有隔壁也是他们系的四五个男生站在后排,前面一排站着的五个女生,他也仔细看了看,不过一个也不认识,其中站在最右边的一个女生,一身红裙,身材高挑,面部五官犹如外国人一样的高鼻深目,眼睛大大的,皮肤是很健康的小麦色。在照相的人里显得很突出,给人的感觉是不管她站在哪里,都是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焦点。
陈默把手机还给周立松,摇摇头说道:“一个也不认识,不过,那女的是谁啊?没听说你们班还招过外国人啊?”
“嘿嘿,问题来啦,就是她这个外国人,找你。”周立松冲着手机照片努努嘴说道。
“这人是谁啊?我告诉你啊,别什么女的都招,你现在也是已婚人士了,孩子他爹了,现在招出事情来了吧,让我给你背黑锅啊,我告诉你啊,这事我接不了,自己解决。”
“说什么呢,”周立松到底还是老实人,一下就被说急了,“我告诉你啊,不是什么事都能这么胡说的啊,亏我老婆还是比较相信你的啊,你这么说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啊。”
“放心,你老婆那边不能把你怎么着,人家是弹钢琴的,文化素质在那里摆着呢,又不是练飞刀的,一不高兴就拿你练手。”
“好吧,”周立松叹了口气,把自己面前的酒一口又干了,然后说道:“你们会计三班这帮人的嘴,我算是服了。”
他喝完酒,把身子往椅子后面一摊,说道:“就是她找你,你还记得她吗?”他把身子猛地往前一探,然后看着陈默,一肚子坏水一样地笑着说道:“她叫庄羽。”
陈默正在拌着米饭,大口吃着一碗蟹粉狮子头,听到这个名字时,先是瞬间睁大了眼睛,然后紧接着噎了一下,随后就是一阵猛烈的咳嗽,脸一下涨得通红,说不出话来。周立松连忙站起来,过去拍着他的背,笑着说道:“就知道你会反应大,但你这反应也忒大了。”
陈默喘着粗气,拿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然后用不相信的眼神看着周立松,又看看他的手机,周立松慢悠悠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说道:“不认识了吧?都不认识了,当初我们见面的时候,我们投资的没一个人认得出来是她,最后,还是她们宿舍的一个女生验明的正身。”他指着相片,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嬉皮笑脸地说道:“人家这是整的,好看吧,就知道你好这样的,特地整成这个外国人的模样。”
陈默又喝了一口水,伸出手,说道:“把手机给我。”周立松把手机交给他,然后悠然自得地给自己又斟上一杯酒,浅尝了一口,笑眯眯地看着已经不再伶牙俐齿,只顾着仔细地看着手机照片的陈默。
陈默仔细端详着照片上的那个女生,除了同样高挑的身材,他几乎找不到记忆中那个戴着大大的近视镜,长得瘦弱苍白,说话细声细气,似乎有些自闭的女孩的任何的影子。这个女人微微侧着头,显得十分开朗,脸上洋溢着的,都是成熟女人自信的微笑,从她高高扬起的下巴和露出的如同牙膏广告模特一般的白牙,甚至都能感觉到,她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一股令人下意识想要去抗拒的压迫感。
陈默一再地摇着头,慢慢说道:“真看不出来了,原先的那个庄羽,真的不是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