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红薯
肯奇不在意的挥挥手:“没什么事情。”
老大爷年岁不小了,满脸皱纹,因为雌性难得,他终生无娶,没有伴侣自然也就没有孩子。
牛仔裤差不多干了,陶蔚去换上裤子,才方便蹲着做事。与肯奇大爷一起用糊糊汤和泥,专去河里捞那些干净不带杂物的泥土,看着像模像样。
把石块合着黏土慢慢磊起来,粗糙而原始的土灶台便成型了,或许不能叫灶台,因为没有台面,称为炉子更合适点。炉子分为上下两层,上面供木材燃烧,底下是容纳落灰的地方。
这可是个宝贝,陶蔚小心翼翼的不敢挪动它分毫,在黏土干透之前,就让它在这蹲着吧。
“这是你们部落里的东西吗?做什么用的?”肯奇大爷打量这小东西,不过膝盖那么高,用糊糊果搅拌泥土闻所未闻,当真稀奇。
“这是我们做饭的东西,希望明天就能用上它。”陶蔚满怀希冀。
她这么一说肯奇大爷就看明白了,上面那空着的地方,放石锅正合适呢,“瞧着好像不错,明天你用时我再来看看。”
说着他回到自己的帐篷前,那里用木棍搭着许多兽皮,是他已经揉制完毕的。还有边边角角一些小块,全都被他收起来,一片一片摊开晒干。
陶蔚好奇地看着那些零零碎碎的兽皮,有的才巴掌大,毛发都被去除干净,两面都是光秃秃的,能做什么用呢?
肯奇大爷注意到她打量的目光,不在意的笑了笑,“雨季来临,我们是分不到食物的,就靠它们活下去了。”
“它们?”陶蔚不由睁大了眼睛,“这些兽皮能吃吗?”
“用水煮久一点,煮软了喝喝汤也行。”肯奇大爷一点一点剔着毛皮,不厌其烦,小块的兽皮堆积在一起,分量也不少了。
陶蔚注意到他已经掉落了两颗牙齿,脸上的皱纹沟壑深深,这个年纪本该是儿孙满堂、怡享天年,如今却要靠啃兽皮度日,不得不说令人心酸。
这时外出的罕德鲁大叔一瘸一拐的回来了,只见他托着一只手臂粗的树干,脸上笑容满面。
“肯奇,看看我找到了什么?”
“是呦呦树啊,你运气真不错。”肯奇大爷笑着祝贺他,一边向陶蔚道:“这个树可以吃的,你又没见过吧?”
两人都已习惯了陶蔚的孤陋寡闻,罕德鲁大叔直接撕下一点树皮往前递了递,“尝尝看,可以吃的。”
陶蔚没有拒绝,好奇的塞进嘴里,想要咬下一块,谁知这树皮韧性十足,愣是怎么嚼都嚼不动。不过味蕾尝到了一点汁液,是甘甜的,大概是类似于甘蔗的存在吧,却长得完全不像。
呦呦树是因为呦呦兽喜爱啃食,所以才被叫为呦呦树,不过陶蔚没有见过呦呦兽,自然不知晓这个原因。
“你这牙口真是连幼崽都不如啊,”罕德鲁大叔摇摇头,美滋滋解释道:“这个树晒干了可以放很久,到时候那出来煮汤。”
听他这话的意思,树渣也能吃?陶蔚算是大开眼界了,不得不说为了活下去,人们挖掘食材的潜能是无限的。雌性们去采集的野草野果,也是如此吧。
临近午饭之际,齐拉姆过来找陶蔚,邀请她一道上自己家做饭吃,之前就说好的,陶蔚提上自己的余粮,跟着就出发了。
“齐拉姆阿麽,下午我想进林子一趟,可以去吗?”她问道。
齐拉姆摇摇头,后又点点头,“不要走太远就行,部落里的勇士都外出了,不安全呢。”
陶蔚皱了皱眉,这很难办,挨着部落的那一圈林子,干柴野菜都被弄光了,必须要深入一些才行,但又害怕危险……
“先在我这边吃饭吧,伊尔萨斯留下很多食物。”奇拉姆自然知道她的窘境。初来乍到,又拒绝了好些兽人的追求,没有多少存粮也正常。
“那怎么好意思。”陶蔚低叹一声,自己请求齐拉姆做兽皮衣,都是厚脸皮赊账的,压根拿不出东西来交换。
“陶蔚是个好雌性。”奇拉姆握住她的手,当真是越来越喜欢,可惜那儿子就是不为所动。部落长得漂亮的,哪有这样的好脾气?多半傲的很,自有许多兽人供着她们吃喝,来者不拒。
午饭吃的还是野菜汤和烤肉,大概这就是兽人标配的吃食,除了这些也没有其他了。陶蔚也不挑剔,囫囵把自己塞个半饱。
帮着把石碗给洗了,趁着齐拉姆拿着骨针缝制兽皮,她去隔壁找了西蒙。
西蒙得知陶蔚住进伊尔萨斯家里后,直第一反应就是问他们是不是要成为伴侣,把她弄得哭笑不得。
“我想进林子采集,你敢去吗?”
“这有什么不敢的,我知道一处很安全。”西蒙拍拍胸脯,自己都去过几次了呢!
“果然问对人了,”陶蔚笑了起来,“咱们安全第一,现在就走?”
西蒙从来都是个胆大的,当即拿出一张大的兽皮,用来包东西,就带着她出发。
两人一起来到部落的东面,据西蒙所说,敌方部落在反方向的另一边,所以这边是最安全的。
初入林子的时候,如陶蔚料想的那样,外围的东西都被部落里的人拿光了,不过这林子大,人口又少,也拿不了多少。
这一趟最主要的就是寻找食物,天知道她只剩下一天存粮,心里发慌,即便有奇拉姆在,饿不死自己,但人情欠多了总归不好。
草丛非常茂盛,陶蔚找了一根枯树枝,充当拐杖四处敲打,谨防有蛇虫鼠蚁窜出来。两个眼睛则四处巡视,渴望看到自己眼熟的植物。
然而一路深入却是一无所获,倒是西蒙采了好几棵野菜,并且教她辨认。估计是本土才有的植物,反正陶蔚不认识,细心记下。
“不能再往前走了。”没多久西蒙停了下来,她看起来胆大,其实也不缺乏细心。
“那就回去吧。”陶蔚抹了一把头上的薄汗,她们确实走了有些距离,凡事别太过冒险的好。
两人准备往回走,却也不是原路返回,而是走的另一条道,顺便能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野菜。
西蒙听着陶蔚的喘息声,一边惊叹道:“你真的跟幼崽一样弱小,他们的力气还比你大呢。”
“……”山路难走啊……这么多杂草绊腿,她一个愚蠢的人类哪有不累的。
正准备吐槽两句,忽然一抹熟悉的绿色的跃入眼帘,陶蔚倏地停下脚步,盯着那低矮的藤蔓植物。
凑过去仔细看了看,鸭掌似的叶子,不会错的,是薯类植物!“西蒙,找到了。”
“找到什么了?”西蒙走过来一看,笑道:“原来是藤藤菜。”
陶蔚一听稀奇了,“你们也吃这个?”
“食物短缺的时候,什么都吃的。”西蒙弯腰把这些薯藤挑着嫩的摘了下来,毕竟一整条太长了,接近根部的地方老的不行,根本不适合食用。
陶蔚看得静默一秒,轻声问道:“你知道这底下有东西吗?”
果然,西蒙一脸无辜的看着她,“什么东西?”
当然是白薯红薯了,甭管什么薯能吃就行!陶蔚看了看自己举的拐杖,用它先松了松泥土,太坚硬了,徒手挖很费劲。
泥土被戳的松动之后,再下手扒拉,渐渐地里头埋着的红薯,展露它羞答答的一角,她双眼一亮,高兴道:“瞧见没有,就是这个!”
“哇!原来这些野菜的根都可以吃。”西蒙也很开心,同时又很懊恼,她们往日采集,从来没有挖过根茎呢。
“也不是所有野菜的根都能吃。”陶蔚一时半会解释不清,让她帮忙把红薯挖出来要紧,毕竟是林子里,还是别耽搁太久。
有了西蒙的战斗力,挖个红薯当然是轻而易举,这一簇个头还不少,一根主藤非分了几支出,整串大大小小有二十来个,正好用大兽皮一包就能带走。
两人收获颇丰,欢欢喜喜的回到部落里,可以说是一切顺利,把野菜和红薯都对半分了,吃个两三天不成问题。
西蒙不知红薯如何食用,陶蔚干脆邀请她明日过来自己帐篷那边吃饭,正好试试新做的炉子,到明天差不多干透了,当然这个邀请不能落下齐拉姆。
奇拉姆得知她跟着西蒙两人跑进森林,不由念叨了两句,敌方部落虎视眈眈,万一过来掳人怎么办?又都是雌性。
陶蔚主动认错,向她担保下次不再私自行动,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了解,雌性和幼崽是非常珍贵的。延续后代是生物的本能,从来都是部落间争夺的目标之一。
当晚就和齐拉姆吃上了香喷喷的煮红薯,红薯这东西不需要任何佐料,煮出就能当成主食。齐拉姆对此赞不绝口,饱腹感堪比肉食,比起稀里哗啦的汤汤水水实在。
陶蔚还拿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分别送给兰尼丝和祭司,前者情有可原,后者嘛……完全是她现代人的想法在作祟。
兰尼丝是族长的伴侣,祭司是部落里的神职人员,不管在哪个地方,跟拥有话语权的人处好关系,总不会错。(俗称拍马屁)
老大爷年岁不小了,满脸皱纹,因为雌性难得,他终生无娶,没有伴侣自然也就没有孩子。
牛仔裤差不多干了,陶蔚去换上裤子,才方便蹲着做事。与肯奇大爷一起用糊糊汤和泥,专去河里捞那些干净不带杂物的泥土,看着像模像样。
把石块合着黏土慢慢磊起来,粗糙而原始的土灶台便成型了,或许不能叫灶台,因为没有台面,称为炉子更合适点。炉子分为上下两层,上面供木材燃烧,底下是容纳落灰的地方。
这可是个宝贝,陶蔚小心翼翼的不敢挪动它分毫,在黏土干透之前,就让它在这蹲着吧。
“这是你们部落里的东西吗?做什么用的?”肯奇大爷打量这小东西,不过膝盖那么高,用糊糊果搅拌泥土闻所未闻,当真稀奇。
“这是我们做饭的东西,希望明天就能用上它。”陶蔚满怀希冀。
她这么一说肯奇大爷就看明白了,上面那空着的地方,放石锅正合适呢,“瞧着好像不错,明天你用时我再来看看。”
说着他回到自己的帐篷前,那里用木棍搭着许多兽皮,是他已经揉制完毕的。还有边边角角一些小块,全都被他收起来,一片一片摊开晒干。
陶蔚好奇地看着那些零零碎碎的兽皮,有的才巴掌大,毛发都被去除干净,两面都是光秃秃的,能做什么用呢?
肯奇大爷注意到她打量的目光,不在意的笑了笑,“雨季来临,我们是分不到食物的,就靠它们活下去了。”
“它们?”陶蔚不由睁大了眼睛,“这些兽皮能吃吗?”
“用水煮久一点,煮软了喝喝汤也行。”肯奇大爷一点一点剔着毛皮,不厌其烦,小块的兽皮堆积在一起,分量也不少了。
陶蔚注意到他已经掉落了两颗牙齿,脸上的皱纹沟壑深深,这个年纪本该是儿孙满堂、怡享天年,如今却要靠啃兽皮度日,不得不说令人心酸。
这时外出的罕德鲁大叔一瘸一拐的回来了,只见他托着一只手臂粗的树干,脸上笑容满面。
“肯奇,看看我找到了什么?”
“是呦呦树啊,你运气真不错。”肯奇大爷笑着祝贺他,一边向陶蔚道:“这个树可以吃的,你又没见过吧?”
两人都已习惯了陶蔚的孤陋寡闻,罕德鲁大叔直接撕下一点树皮往前递了递,“尝尝看,可以吃的。”
陶蔚没有拒绝,好奇的塞进嘴里,想要咬下一块,谁知这树皮韧性十足,愣是怎么嚼都嚼不动。不过味蕾尝到了一点汁液,是甘甜的,大概是类似于甘蔗的存在吧,却长得完全不像。
呦呦树是因为呦呦兽喜爱啃食,所以才被叫为呦呦树,不过陶蔚没有见过呦呦兽,自然不知晓这个原因。
“你这牙口真是连幼崽都不如啊,”罕德鲁大叔摇摇头,美滋滋解释道:“这个树晒干了可以放很久,到时候那出来煮汤。”
听他这话的意思,树渣也能吃?陶蔚算是大开眼界了,不得不说为了活下去,人们挖掘食材的潜能是无限的。雌性们去采集的野草野果,也是如此吧。
临近午饭之际,齐拉姆过来找陶蔚,邀请她一道上自己家做饭吃,之前就说好的,陶蔚提上自己的余粮,跟着就出发了。
“齐拉姆阿麽,下午我想进林子一趟,可以去吗?”她问道。
齐拉姆摇摇头,后又点点头,“不要走太远就行,部落里的勇士都外出了,不安全呢。”
陶蔚皱了皱眉,这很难办,挨着部落的那一圈林子,干柴野菜都被弄光了,必须要深入一些才行,但又害怕危险……
“先在我这边吃饭吧,伊尔萨斯留下很多食物。”奇拉姆自然知道她的窘境。初来乍到,又拒绝了好些兽人的追求,没有多少存粮也正常。
“那怎么好意思。”陶蔚低叹一声,自己请求齐拉姆做兽皮衣,都是厚脸皮赊账的,压根拿不出东西来交换。
“陶蔚是个好雌性。”奇拉姆握住她的手,当真是越来越喜欢,可惜那儿子就是不为所动。部落长得漂亮的,哪有这样的好脾气?多半傲的很,自有许多兽人供着她们吃喝,来者不拒。
午饭吃的还是野菜汤和烤肉,大概这就是兽人标配的吃食,除了这些也没有其他了。陶蔚也不挑剔,囫囵把自己塞个半饱。
帮着把石碗给洗了,趁着齐拉姆拿着骨针缝制兽皮,她去隔壁找了西蒙。
西蒙得知陶蔚住进伊尔萨斯家里后,直第一反应就是问他们是不是要成为伴侣,把她弄得哭笑不得。
“我想进林子采集,你敢去吗?”
“这有什么不敢的,我知道一处很安全。”西蒙拍拍胸脯,自己都去过几次了呢!
“果然问对人了,”陶蔚笑了起来,“咱们安全第一,现在就走?”
西蒙从来都是个胆大的,当即拿出一张大的兽皮,用来包东西,就带着她出发。
两人一起来到部落的东面,据西蒙所说,敌方部落在反方向的另一边,所以这边是最安全的。
初入林子的时候,如陶蔚料想的那样,外围的东西都被部落里的人拿光了,不过这林子大,人口又少,也拿不了多少。
这一趟最主要的就是寻找食物,天知道她只剩下一天存粮,心里发慌,即便有奇拉姆在,饿不死自己,但人情欠多了总归不好。
草丛非常茂盛,陶蔚找了一根枯树枝,充当拐杖四处敲打,谨防有蛇虫鼠蚁窜出来。两个眼睛则四处巡视,渴望看到自己眼熟的植物。
然而一路深入却是一无所获,倒是西蒙采了好几棵野菜,并且教她辨认。估计是本土才有的植物,反正陶蔚不认识,细心记下。
“不能再往前走了。”没多久西蒙停了下来,她看起来胆大,其实也不缺乏细心。
“那就回去吧。”陶蔚抹了一把头上的薄汗,她们确实走了有些距离,凡事别太过冒险的好。
两人准备往回走,却也不是原路返回,而是走的另一条道,顺便能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野菜。
西蒙听着陶蔚的喘息声,一边惊叹道:“你真的跟幼崽一样弱小,他们的力气还比你大呢。”
“……”山路难走啊……这么多杂草绊腿,她一个愚蠢的人类哪有不累的。
正准备吐槽两句,忽然一抹熟悉的绿色的跃入眼帘,陶蔚倏地停下脚步,盯着那低矮的藤蔓植物。
凑过去仔细看了看,鸭掌似的叶子,不会错的,是薯类植物!“西蒙,找到了。”
“找到什么了?”西蒙走过来一看,笑道:“原来是藤藤菜。”
陶蔚一听稀奇了,“你们也吃这个?”
“食物短缺的时候,什么都吃的。”西蒙弯腰把这些薯藤挑着嫩的摘了下来,毕竟一整条太长了,接近根部的地方老的不行,根本不适合食用。
陶蔚看得静默一秒,轻声问道:“你知道这底下有东西吗?”
果然,西蒙一脸无辜的看着她,“什么东西?”
当然是白薯红薯了,甭管什么薯能吃就行!陶蔚看了看自己举的拐杖,用它先松了松泥土,太坚硬了,徒手挖很费劲。
泥土被戳的松动之后,再下手扒拉,渐渐地里头埋着的红薯,展露它羞答答的一角,她双眼一亮,高兴道:“瞧见没有,就是这个!”
“哇!原来这些野菜的根都可以吃。”西蒙也很开心,同时又很懊恼,她们往日采集,从来没有挖过根茎呢。
“也不是所有野菜的根都能吃。”陶蔚一时半会解释不清,让她帮忙把红薯挖出来要紧,毕竟是林子里,还是别耽搁太久。
有了西蒙的战斗力,挖个红薯当然是轻而易举,这一簇个头还不少,一根主藤非分了几支出,整串大大小小有二十来个,正好用大兽皮一包就能带走。
两人收获颇丰,欢欢喜喜的回到部落里,可以说是一切顺利,把野菜和红薯都对半分了,吃个两三天不成问题。
西蒙不知红薯如何食用,陶蔚干脆邀请她明日过来自己帐篷那边吃饭,正好试试新做的炉子,到明天差不多干透了,当然这个邀请不能落下齐拉姆。
奇拉姆得知她跟着西蒙两人跑进森林,不由念叨了两句,敌方部落虎视眈眈,万一过来掳人怎么办?又都是雌性。
陶蔚主动认错,向她担保下次不再私自行动,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了解,雌性和幼崽是非常珍贵的。延续后代是生物的本能,从来都是部落间争夺的目标之一。
当晚就和齐拉姆吃上了香喷喷的煮红薯,红薯这东西不需要任何佐料,煮出就能当成主食。齐拉姆对此赞不绝口,饱腹感堪比肉食,比起稀里哗啦的汤汤水水实在。
陶蔚还拿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分别送给兰尼丝和祭司,前者情有可原,后者嘛……完全是她现代人的想法在作祟。
兰尼丝是族长的伴侣,祭司是部落里的神职人员,不管在哪个地方,跟拥有话语权的人处好关系,总不会错。(俗称拍马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