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游乐场(3)
操场的东南方向,有一棵据说三百年前的民国就种下的参天大树,这棵树是平津战役期间傅作义亲手种下的,寓意“根既扎下,何如退之”。但在种下这棵树的一周后,解放军就不费一兵一卒占领了北平。
树下端正坐着一个“平头”,他左手扶着下巴,右手捧着一本《柳如是别传》,聚精会神地看着。
突然,他的脚边缓缓滚来一个足球,球场上踢球的人招呼他把球踢回来,“平头”却放下了书本,双手捧起足球,跑到球场上,又用双手恭恭敬敬地递给了守门员。
“我怕踢不准,就给您送回来了。”平头谦虚地说。
球场上的人都被他滑稽的样子逗笑了,他却不为所动,安安静静回到原来的位置,拿起书接着看了起来。
这个年轻人叫魏昇,人如其名,他也是文科精英班的卫生委员,班级里唯二穿着运动服的学生。认识他的人无一例外都很喜欢他,虽然受到身份和阶级的局限,但他的学问和见识都远远超过了同龄人。他的偶像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总理,魏昇从不抱怨社会,只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别说是现在,就算在一百年前,这样的人,也太难得了。
魏昇喜欢在空旷的环境中读书,他认为这样可以在读书时开阔心境,更好地去体味书中人物的情感,理解作者的思想。这是魏昇喜欢晴天的原因之一。
悠扬的歌声从学校的喇叭里传出,这意味着午休的时间已经结束了。魏昇合上书本,却没有马上起身。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深呼吸,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看来今天的收获也是颇为丰盛的。
“魏书记,你在这儿呢。”另一个平头突然出现在魏昇背后,然后在他背上轻轻踢了一下。
这位平头的装扮可以说是整所学校里最朴素的——一件背心儿,一条短裤儿,嘴里叼着根香烟,看样子,是老北京人儿了。
魏昇掸了掸肩膀上的烟灰,起身在平头哥哥的胸口锤了一下,“怎么,又要我帮你写作业?”
“嗨!别提了,您上次帮我写内作业就对了一半儿,高二的理科是越来越难了,连您都搞不定了。”平头哥哥满脸横肉,“我有别的忙找您帮,可别说没时间啊。”
“您高抬贵手,饶了小的吧。”魏昇抱拳道。换作别人,魏昇从来都是客客气气的,而眼前这位平头哥哥是他唯一敢放肆的人,他俩是从小在四合院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亲近的很。
“刚才我在外面路口看见一老头儿。”平头哥哥一支烟抽完了,抓紧时间又来了一根。
“你爷爷活过来喇?”
“去你妈的。那老头儿在摆残局,围棋残局。北京城里摆残局的一般是象棋,围棋不多见吧?”
“围棋没多少人会下啊。”
“对啊,就是这么个理儿,但是我会下啊。还没等我走到跟前儿呢,一个穿蓝格子衬衫的小年轻儿就搁那儿坐下了。七步。”平头哥哥比了个拇指和食指中指黏在一块的手势,“七步就把那老头儿干趴下了。”
“这么厉害?”魏昇听得饶有兴致。
“当时我就掏出五万块钱把老头儿那摊儿给买了,然后我跟内蓝衬衫儿说你别走,跟我走一个。然后我跟他大战了三百个回合。”
“然后你输了?”
“什么话啊,平手。”平头哥哥笑了,“精彩的还在后面,他下到一半突然跑了。”
“跑了?”魏昇淡笑了一下,“为什么突然跑了?”
“我哪儿知道啊?他冲进李大掰(伯)的饭馆儿里,拉了个妹子出来,然后俩儿人一起跑了。”
“这可真算得一件奇事了。”
“屁股大了,什么样的疮都有。不过我跟他约好了,明天晚上五点半再战五百个回合。但是我刚想起来明天晚上要跟婉儿出去吃饭啊,所以这个局,你得帮我干了它。”
“不去,我晚上吃完饭都要回宿舍躺一会的,不然晚自习效率不高。”
“别介啊,咱哥俩啥时候认过怂。”
“你自己答应的事儿,为啥老让我帮你擦屁股呢?”
“你的围棋下的比我好啊,我去,不一定能分出个胜负;你去,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不说了啊,这么点儿功夫婉儿给我发十几条短信,我还没回,书记,先走了啊,改天见。”平头哥哥从短裤兜儿里掏出一部触屏手机,一个字儿一个字儿地打了起来。
“陵肃,你先等会儿。”魏昇把他叫住了。“那个摊子到底摆在哪儿,你没说清楚,还有那个蓝衬衫叫啥名儿你问了没,万一人家不来怎么办?”
“哎呀,一定来。”眼前这个叼着烟不停拨弄手机的青年老炮儿就是叶陵肃,他们家族是根正苗红的北京贵族,从三百多年前开始,祖祖辈辈都在权力的中心,叶陵肃的爸爸希望能培养他吃苦耐劳的品格,从小把他寄养在朋友家里,他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对了,忘跟你说了,李大掰的店被混混儿砸了,我帮他收拾东西的时候,摊子我顺手也收进他饭店里了,你今明两天晚上下了课去李大掰那儿,看看他的店好点没有,然后你帮帮忙,正好也改善一下伙食。”叶陵肃把烟头儿往地上一扔,一脚给它踩扁,“那个蓝衬衫儿没告诉我他叫什么,不过我偷偷瞄他学生证了,他叫小鸡蛋儿,你看见他就说是我兄弟。”
“不是,你等会儿,你确定他学生证名字那一栏是小鸡蛋吗?”
“对啊,小就是那个,那个那个小啊,那个吹的,嘴巴上吹的萧。”叶陵肃做了个口交的动作,“鸡就是那个,马字旁,加上一个,哎呀右边那个字儿我也不认识,就知道那念骥。还有那个蛋儿,木子旁,加一个旦儿,元旦的旦儿。”
“好了,我知道了,小鸡蛋是吧……我去搞定。”魏昇拿着书向教学楼一溜儿小跑走了,上课的时间快到了。
树下端正坐着一个“平头”,他左手扶着下巴,右手捧着一本《柳如是别传》,聚精会神地看着。
突然,他的脚边缓缓滚来一个足球,球场上踢球的人招呼他把球踢回来,“平头”却放下了书本,双手捧起足球,跑到球场上,又用双手恭恭敬敬地递给了守门员。
“我怕踢不准,就给您送回来了。”平头谦虚地说。
球场上的人都被他滑稽的样子逗笑了,他却不为所动,安安静静回到原来的位置,拿起书接着看了起来。
这个年轻人叫魏昇,人如其名,他也是文科精英班的卫生委员,班级里唯二穿着运动服的学生。认识他的人无一例外都很喜欢他,虽然受到身份和阶级的局限,但他的学问和见识都远远超过了同龄人。他的偶像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总理,魏昇从不抱怨社会,只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别说是现在,就算在一百年前,这样的人,也太难得了。
魏昇喜欢在空旷的环境中读书,他认为这样可以在读书时开阔心境,更好地去体味书中人物的情感,理解作者的思想。这是魏昇喜欢晴天的原因之一。
悠扬的歌声从学校的喇叭里传出,这意味着午休的时间已经结束了。魏昇合上书本,却没有马上起身。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深呼吸,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看来今天的收获也是颇为丰盛的。
“魏书记,你在这儿呢。”另一个平头突然出现在魏昇背后,然后在他背上轻轻踢了一下。
这位平头的装扮可以说是整所学校里最朴素的——一件背心儿,一条短裤儿,嘴里叼着根香烟,看样子,是老北京人儿了。
魏昇掸了掸肩膀上的烟灰,起身在平头哥哥的胸口锤了一下,“怎么,又要我帮你写作业?”
“嗨!别提了,您上次帮我写内作业就对了一半儿,高二的理科是越来越难了,连您都搞不定了。”平头哥哥满脸横肉,“我有别的忙找您帮,可别说没时间啊。”
“您高抬贵手,饶了小的吧。”魏昇抱拳道。换作别人,魏昇从来都是客客气气的,而眼前这位平头哥哥是他唯一敢放肆的人,他俩是从小在四合院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亲近的很。
“刚才我在外面路口看见一老头儿。”平头哥哥一支烟抽完了,抓紧时间又来了一根。
“你爷爷活过来喇?”
“去你妈的。那老头儿在摆残局,围棋残局。北京城里摆残局的一般是象棋,围棋不多见吧?”
“围棋没多少人会下啊。”
“对啊,就是这么个理儿,但是我会下啊。还没等我走到跟前儿呢,一个穿蓝格子衬衫的小年轻儿就搁那儿坐下了。七步。”平头哥哥比了个拇指和食指中指黏在一块的手势,“七步就把那老头儿干趴下了。”
“这么厉害?”魏昇听得饶有兴致。
“当时我就掏出五万块钱把老头儿那摊儿给买了,然后我跟内蓝衬衫儿说你别走,跟我走一个。然后我跟他大战了三百个回合。”
“然后你输了?”
“什么话啊,平手。”平头哥哥笑了,“精彩的还在后面,他下到一半突然跑了。”
“跑了?”魏昇淡笑了一下,“为什么突然跑了?”
“我哪儿知道啊?他冲进李大掰(伯)的饭馆儿里,拉了个妹子出来,然后俩儿人一起跑了。”
“这可真算得一件奇事了。”
“屁股大了,什么样的疮都有。不过我跟他约好了,明天晚上五点半再战五百个回合。但是我刚想起来明天晚上要跟婉儿出去吃饭啊,所以这个局,你得帮我干了它。”
“不去,我晚上吃完饭都要回宿舍躺一会的,不然晚自习效率不高。”
“别介啊,咱哥俩啥时候认过怂。”
“你自己答应的事儿,为啥老让我帮你擦屁股呢?”
“你的围棋下的比我好啊,我去,不一定能分出个胜负;你去,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不说了啊,这么点儿功夫婉儿给我发十几条短信,我还没回,书记,先走了啊,改天见。”平头哥哥从短裤兜儿里掏出一部触屏手机,一个字儿一个字儿地打了起来。
“陵肃,你先等会儿。”魏昇把他叫住了。“那个摊子到底摆在哪儿,你没说清楚,还有那个蓝衬衫叫啥名儿你问了没,万一人家不来怎么办?”
“哎呀,一定来。”眼前这个叼着烟不停拨弄手机的青年老炮儿就是叶陵肃,他们家族是根正苗红的北京贵族,从三百多年前开始,祖祖辈辈都在权力的中心,叶陵肃的爸爸希望能培养他吃苦耐劳的品格,从小把他寄养在朋友家里,他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对了,忘跟你说了,李大掰的店被混混儿砸了,我帮他收拾东西的时候,摊子我顺手也收进他饭店里了,你今明两天晚上下了课去李大掰那儿,看看他的店好点没有,然后你帮帮忙,正好也改善一下伙食。”叶陵肃把烟头儿往地上一扔,一脚给它踩扁,“那个蓝衬衫儿没告诉我他叫什么,不过我偷偷瞄他学生证了,他叫小鸡蛋儿,你看见他就说是我兄弟。”
“不是,你等会儿,你确定他学生证名字那一栏是小鸡蛋吗?”
“对啊,小就是那个,那个那个小啊,那个吹的,嘴巴上吹的萧。”叶陵肃做了个口交的动作,“鸡就是那个,马字旁,加上一个,哎呀右边那个字儿我也不认识,就知道那念骥。还有那个蛋儿,木子旁,加一个旦儿,元旦的旦儿。”
“好了,我知道了,小鸡蛋是吧……我去搞定。”魏昇拿着书向教学楼一溜儿小跑走了,上课的时间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