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枫姐姐,就现在而言,都指向那个陈桢桢。尚且姐姐都能假死,为何陈桢桢不能?”
好小子,口气还真和白风一模一样。
“那你可知她为何要去尚德学院?”
犹豫片刻,淇华轻轻说了一句,“是因为,我?”
余郭与方姚倒是不明白,其他倒是清楚,彼此隐晦都不言。
“嗯。”
“可,可是为什么?”
怕就是怕,陈桢桢是不是也知道当年的隐情或者是只把他当成是白风的软肋。先是利用了孙看院,然后再把他杀了,可是为何要杀了他……而且陈桢桢终还是南越的影副队,怎么会让留下这个把柄。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有人在帮白风指引线索!
耶律青?!
她叹了口气,“因为你是我吴枫的弟弟。”
太过敷衍。
白风刚醒过来,手脚也不太灵光,消息不宜传出去,余郭先将他们赶了出去,让她先休养,知道白风在这里的人,为数不多。
将铜镯与残布放在一起,留在白风的床边。除了赵渚,现还多了一个淇华全程照顾。
看着师徒两人忙上忙下,余郭笑道,“公主,让淇华跟我习些医术可好。”
淇华的手愣在了半空,小心看着白风的眼神。头还不怎么能动弹,白风知道他在想什么,“淇华,怕我吗?”
“不怕。”
“那你在担心什么?”
“我,我怕姐姐失望……”
她的手想抬起来,像是失去了知觉,一些反应都没有,“淇华,我为什么要失望?”
“这……”
白风对余郭说起,“余大哥,淇华可学医,学好可固本保体。淇华,你不必学精通,但可帮上人就行。”
余郭满意地朝赵渚抬了抬下巴,“看到没,公主亲口说了。”
淇华刚想开口叫余郭师父,被余郭压了手,“淇华,你不愿意还可以接着叫余大哥。毕竟我待你,不会像你师父一般好。只不过放不下你是个好苗子。”他凑近淇华的耳边说,“其实你是为了你的枫姐姐。”
连带着耳根,脖子都通红。他点了点头。
“淇华,既然要学,其他也不可放下。若你心有不从,可适当休息。”
“是。”
淇华是她的弟弟,她也不想让他这么辛苦。这样的辛苦,她曾经有过,实在不想加压在淇华的身上。相比于他而言,至少自己还与父亲母亲相处过几年。而淇华一出生就被送走。
他的天资,是白家与生具来的。小时候他被送走,自然是有白津琮的想法。不愿陷入这皇家纷争。她也自然要替白津琮好好照顾白家最后的血脉。
白家自古都是多事之家。陈国成立之前,不论是七八百年前的古兆庆国,更是千秋之时的六国之争。白家都是出将拜相的第一大家。
若是能将这个身世藏下去,她宁可永远不认这个弟弟。
事事都这样富有戏剧性,偏偏就在陈国南疆见到小松,对他一眼就充满着好奇,更是还带在身边。居然就是自己的弟弟。那翁笠知道吗?当时他的出现,她还没有特别上心。
翁笠是故意将小松送上门?
他究竟知不知道小松的身份。
也许就是血脉的原因,淇华对白风更是有一种无条件的信任。
这两日白风在做康复之余,曾一次将殷豪叫来。屏退所有人,留下赵渚。
次日,白风也把方姚叫到了房中。还有赵渚、妃光、梁双儿。房间里就像一次开了一次陈国的机密会议一般。无人敢进。
梁双儿抚着白风坐在了椅子上,腿上盖好了毯子。
“除了五军之外,人总算是齐了。”
他们三人半跪在地上,事隔多少年,三队总算集齐。三队之长,有着三种差异的性格。白风说道,“坐吧。”
赵渚站在白风的身后,“想来你们也知道主子让你们来的目的。”
妃光说道,“因为三队没有纪律。”
“很好笑吗?”
白风一句,冷了下来。“我年纪小,你们也许看不惯。事实是斩晴已经在我身上,黑令也在我这边。你们不得不服,尤其是你,妃光。”
“……”
“自从出了陈国,到了芙国。影队问题最大,方姚,你可知罪!”
“……”
“双儿,你跟着我最久。暗队也疏忽了好几次。”
“……”
“虽然我不知道以前的斩晴,或是黑令对于你们是如何约束。眼下你们跟的是谁,你们要心里掂量清楚。陈国不再是千百年前的辉煌,有人里应外合,沈辰是一个,但绝对不是第一个。”
妃光说道,“您的意思是说,取良借兵走道,是从明郭城?”
“难道你不知道?”
白风笑了笑,“方姚,取良人的野心昭昭,你怎么也不知?”
这个方姚实在是不太靠谱。比起方姚,确实宁苏和周崎南更加能胜任,只是三队长的任命只能由前队长亲自挑选,就算是斩晴也无法干涉。
取良位列十二国,只是地位太低,国境太小,名称也渐渐消失淡然。有些人只知道大陆十二国,却不和这十二国中各个国家的名字。
“取良确实有影队常年驻守。直到近几年来,那方影队传来的消息开始模糊不清,还有一些分队直接断了联系。那时我还亲自去了一趟取良。”
赵渚问道,“是被策反了?”
“不是。被取良人发现了,有些还被杀了。更有一些是中了蛊咒。所以我为了救他们,去了南越。”
赵渚问道,“影队如何能被发现?”
“是洛桃。”白风说道,“洛桃早在二十年前已经背叛了陈国。”
“公主圣明,确实是洛桃。顺着取良影队的线索,我亲眼见到洛桃出现在取良。”
妃光说道,“洛桃我有印象。我与师父周游之时,见过此人。原来当年就祸心难藏。”
牵扯到一些陈年旧案,洛桃与陈桢桢叛国不止是这么简单。所有线索都指向影队的两人。
“看来方队并非是表面上的‘憨态可掬’。”
“公,公主,你这个形容真是妙。”
好小子,口气还真和白风一模一样。
“那你可知她为何要去尚德学院?”
犹豫片刻,淇华轻轻说了一句,“是因为,我?”
余郭与方姚倒是不明白,其他倒是清楚,彼此隐晦都不言。
“嗯。”
“可,可是为什么?”
怕就是怕,陈桢桢是不是也知道当年的隐情或者是只把他当成是白风的软肋。先是利用了孙看院,然后再把他杀了,可是为何要杀了他……而且陈桢桢终还是南越的影副队,怎么会让留下这个把柄。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有人在帮白风指引线索!
耶律青?!
她叹了口气,“因为你是我吴枫的弟弟。”
太过敷衍。
白风刚醒过来,手脚也不太灵光,消息不宜传出去,余郭先将他们赶了出去,让她先休养,知道白风在这里的人,为数不多。
将铜镯与残布放在一起,留在白风的床边。除了赵渚,现还多了一个淇华全程照顾。
看着师徒两人忙上忙下,余郭笑道,“公主,让淇华跟我习些医术可好。”
淇华的手愣在了半空,小心看着白风的眼神。头还不怎么能动弹,白风知道他在想什么,“淇华,怕我吗?”
“不怕。”
“那你在担心什么?”
“我,我怕姐姐失望……”
她的手想抬起来,像是失去了知觉,一些反应都没有,“淇华,我为什么要失望?”
“这……”
白风对余郭说起,“余大哥,淇华可学医,学好可固本保体。淇华,你不必学精通,但可帮上人就行。”
余郭满意地朝赵渚抬了抬下巴,“看到没,公主亲口说了。”
淇华刚想开口叫余郭师父,被余郭压了手,“淇华,你不愿意还可以接着叫余大哥。毕竟我待你,不会像你师父一般好。只不过放不下你是个好苗子。”他凑近淇华的耳边说,“其实你是为了你的枫姐姐。”
连带着耳根,脖子都通红。他点了点头。
“淇华,既然要学,其他也不可放下。若你心有不从,可适当休息。”
“是。”
淇华是她的弟弟,她也不想让他这么辛苦。这样的辛苦,她曾经有过,实在不想加压在淇华的身上。相比于他而言,至少自己还与父亲母亲相处过几年。而淇华一出生就被送走。
他的天资,是白家与生具来的。小时候他被送走,自然是有白津琮的想法。不愿陷入这皇家纷争。她也自然要替白津琮好好照顾白家最后的血脉。
白家自古都是多事之家。陈国成立之前,不论是七八百年前的古兆庆国,更是千秋之时的六国之争。白家都是出将拜相的第一大家。
若是能将这个身世藏下去,她宁可永远不认这个弟弟。
事事都这样富有戏剧性,偏偏就在陈国南疆见到小松,对他一眼就充满着好奇,更是还带在身边。居然就是自己的弟弟。那翁笠知道吗?当时他的出现,她还没有特别上心。
翁笠是故意将小松送上门?
他究竟知不知道小松的身份。
也许就是血脉的原因,淇华对白风更是有一种无条件的信任。
这两日白风在做康复之余,曾一次将殷豪叫来。屏退所有人,留下赵渚。
次日,白风也把方姚叫到了房中。还有赵渚、妃光、梁双儿。房间里就像一次开了一次陈国的机密会议一般。无人敢进。
梁双儿抚着白风坐在了椅子上,腿上盖好了毯子。
“除了五军之外,人总算是齐了。”
他们三人半跪在地上,事隔多少年,三队总算集齐。三队之长,有着三种差异的性格。白风说道,“坐吧。”
赵渚站在白风的身后,“想来你们也知道主子让你们来的目的。”
妃光说道,“因为三队没有纪律。”
“很好笑吗?”
白风一句,冷了下来。“我年纪小,你们也许看不惯。事实是斩晴已经在我身上,黑令也在我这边。你们不得不服,尤其是你,妃光。”
“……”
“自从出了陈国,到了芙国。影队问题最大,方姚,你可知罪!”
“……”
“双儿,你跟着我最久。暗队也疏忽了好几次。”
“……”
“虽然我不知道以前的斩晴,或是黑令对于你们是如何约束。眼下你们跟的是谁,你们要心里掂量清楚。陈国不再是千百年前的辉煌,有人里应外合,沈辰是一个,但绝对不是第一个。”
妃光说道,“您的意思是说,取良借兵走道,是从明郭城?”
“难道你不知道?”
白风笑了笑,“方姚,取良人的野心昭昭,你怎么也不知?”
这个方姚实在是不太靠谱。比起方姚,确实宁苏和周崎南更加能胜任,只是三队长的任命只能由前队长亲自挑选,就算是斩晴也无法干涉。
取良位列十二国,只是地位太低,国境太小,名称也渐渐消失淡然。有些人只知道大陆十二国,却不和这十二国中各个国家的名字。
“取良确实有影队常年驻守。直到近几年来,那方影队传来的消息开始模糊不清,还有一些分队直接断了联系。那时我还亲自去了一趟取良。”
赵渚问道,“是被策反了?”
“不是。被取良人发现了,有些还被杀了。更有一些是中了蛊咒。所以我为了救他们,去了南越。”
赵渚问道,“影队如何能被发现?”
“是洛桃。”白风说道,“洛桃早在二十年前已经背叛了陈国。”
“公主圣明,确实是洛桃。顺着取良影队的线索,我亲眼见到洛桃出现在取良。”
妃光说道,“洛桃我有印象。我与师父周游之时,见过此人。原来当年就祸心难藏。”
牵扯到一些陈年旧案,洛桃与陈桢桢叛国不止是这么简单。所有线索都指向影队的两人。
“看来方队并非是表面上的‘憨态可掬’。”
“公,公主,你这个形容真是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