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人间_分卷阅读_147
他愈发孤僻尖锐,整日躲藏起来,直到一个隆冬,晕倒在一个老妇人家中。
老妇人家中栽了许多桂树,香气扑鼻,据她说,她的丈夫早早就去世了,儿子也去参军,家中只有她独身一人。老妇人收养了奄奄一息的他,给他吃、给他穿,慢慢融化了他浑身的尖刺。
致无以回报,只能卖力地帮他干农活。
某个午后,她坐在桂树树荫下为他缝补破旧的衣服,致无所事事,乖乖地坐在庭院里,看着地上蚂蚁爬来爬去。
“既然你没有名字,那我就把我儿子的名字送给你。”她的儿子尚未娶妻,便战死沙场,过了这么久,都未曾托梦给她,让她梦里有个安慰。如今致的出现,无疑是对她另一个安慰,眼前的男孩极好看,即便是一身粗麻布衣,也无法遮挡他日后俊丽的眉眼。更何况,他虽然沉默,却乖巧体贴,让老妇又有了寄托。
于是他有了名字,叫致。他不认识字,也不知道这字该怎么写,但有了名字,却足以让他欣喜若狂。可惜没多久,老妇人便因为风寒离世。致沉默很久,把妇人葬在院中桂树下。他决定去参军,临行前,带走一枚桂树种子,当作念想。
春寒料峭,冰冷的山风刮在人脸上,活像是刀割一般,吹得人脸生疼。致抚摸城墙上干涸的鲜血,心头没有一丝悲伤。城中百姓早就在长达半年的拉锯战没了性命,这座城,已成空城。
“致,我累了。”他一个同袍说,“这时候真希望他们快点打过来,让我死的利落些。”
致心想,我倒也这么希望。
不知为何,他在战场上悍不畏死,却一直活到现在,一直到退守这座小城,成为坚持着的最后几人。他的长矛上沾满鲜血,以一当千,飞速晋升为将,在他的指挥下,数次以少胜多,他本人却也屡次身受重伤,就连敌军都称他是不死的战神。
可惜再以少胜多,他的同袍也一个接一个倒下。
如今战神也快死了。
最后一战就在眼前,同袍忽然大声地唱起了歌。同袍唱歌并不好听,荒腔走板,永远唱不到调子上,却莫名让人心里生出一股荒凉悲怆来。这首歌叫白日歌,朗朗乾坤,白日青天。它是战歌,是每次将士们凯旋时唱起的胜利之歌。
天亮了,敌军压城。
致与仅剩的同袍走出城门,冲进黑压压的敌军里,几个细小的人影很快被淹没,再也看不到踪影。
致的甲胄被划破,肚腹上不知被谁划开一道狰狞的伤口,温热的血汩汩流出,那些黑甲的战士慢慢散开,围成一个劝,注视不死的战神最后的落幕。致眼神空蒙,站在原地,挺直得像一颗桂树。他喉咙里一股腥意,咕噜一声,大口大口的鲜血从他嘴里涌了出来,将他的下巴、颈项染得血红。
致用尽最后的力气,将长矛插入土中,他握住长矛,笔直地站着,垂下头,在心里唱起了白日歌。正在这时,一支箭破空而来,穿过他的心口。他的胸前一阵冰凉,很快又变得温暖起来。
他伸手护住胸口藏着的桂树种子,恍惚中看见老妇人对他微笑。
“回来了?马上就吃饭了。”
不死的战神,也会死,致的手滑了下去,咽下最后一口气,再没声息。
他站着牺牲了。
等了约莫一刻钟,沉默的士兵们骚动起来,敌将高声喊道:“战神已死!”士兵顿时叫嚷起来,欢呼雀跃。他们等待这一刻太久太久,如今就连不死的战神都死在了他们的铁蹄下,他们的王、他们的国,必将千秋万代!
四肢的温度渐渐流逝,致陷入了长久的沉睡。
胜利的士兵们将尸体放在一堆,堆满木头,就地焚烧。熊熊烈焰冲天而起,噼里啪啦的火烧声回荡在山间。火焰熄灭后,他们上前一看,不由勃然色变,一时间惶恐莫名。敌将亲自前来,发现在灰烬尘土中,致的躯体毫发无损,仿若生人。
他像是睡着了,静静地躺在焦黑的土地上,牺牲时溅出的鲜血消失得一干二净。整个人都显得平静而安详。
士兵们都显得不安,一时间流言蜚语到处乱窜,最多的还是致是真正的神,他会复活,他会重返人间,报复那些杀死他的人。
敌将听说,在这广袤的山脉里,有几座山峰。每当黎明旭日初升时,霞光会从山峰中喷涌而出。那几座山峰形似红莲花瓣,而霞光则是红莲上燃烧的火焰,能洗净一切邪祟与罪孽,当地人称之为——红莲道。
他派兵将致的尸体抛到红莲道中,希望红莲业火能将他的尸体焚烧,不让他重返人间。
五十年后,致的魂魄睁开了眼,在红莲道中苏醒。
岁月的甬道忽然变得斑驳起来,无数凌乱的画面走马灯似的在眼前晃,路易刚从战死的记忆中抽离,还未看见冥土黑魆魆的天空,便又坠入无底的回忆中。
一片雪花,落在他的脸颊。
司马致伸手摸了摸融化的雪,若有所思。
昆仑君大刀金马地坐在他对面,端着一碗面,大快朵颐,见司马致久久没有动作,他道:“愣着干什么?面要冷了。”
司马致回过神来,连忙把双手放在碗壁上,感受着热汤滚烫的温度,他笑了笑:“我好久都没看见下雪了。”
“你喜欢雪?”昆仑君疑惑。
司马致道:“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他埋下头,挑起面条,开始小口小口地吃。
正值元宵,城中张灯结彩,家家门口都挂起灯笼,点燃火树,夜空中绽开斑斓的烟火。华灯若乎火树,炽百枝之煌煌。司马致抬头仰望天空,说:“陆吾,你喜欢凡间吗?”
陆吾吃完面,正撑着脸看他,冷不丁听见这句问话,他想也不想地回答:“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
老妇人家中栽了许多桂树,香气扑鼻,据她说,她的丈夫早早就去世了,儿子也去参军,家中只有她独身一人。老妇人收养了奄奄一息的他,给他吃、给他穿,慢慢融化了他浑身的尖刺。
致无以回报,只能卖力地帮他干农活。
某个午后,她坐在桂树树荫下为他缝补破旧的衣服,致无所事事,乖乖地坐在庭院里,看着地上蚂蚁爬来爬去。
“既然你没有名字,那我就把我儿子的名字送给你。”她的儿子尚未娶妻,便战死沙场,过了这么久,都未曾托梦给她,让她梦里有个安慰。如今致的出现,无疑是对她另一个安慰,眼前的男孩极好看,即便是一身粗麻布衣,也无法遮挡他日后俊丽的眉眼。更何况,他虽然沉默,却乖巧体贴,让老妇又有了寄托。
于是他有了名字,叫致。他不认识字,也不知道这字该怎么写,但有了名字,却足以让他欣喜若狂。可惜没多久,老妇人便因为风寒离世。致沉默很久,把妇人葬在院中桂树下。他决定去参军,临行前,带走一枚桂树种子,当作念想。
春寒料峭,冰冷的山风刮在人脸上,活像是刀割一般,吹得人脸生疼。致抚摸城墙上干涸的鲜血,心头没有一丝悲伤。城中百姓早就在长达半年的拉锯战没了性命,这座城,已成空城。
“致,我累了。”他一个同袍说,“这时候真希望他们快点打过来,让我死的利落些。”
致心想,我倒也这么希望。
不知为何,他在战场上悍不畏死,却一直活到现在,一直到退守这座小城,成为坚持着的最后几人。他的长矛上沾满鲜血,以一当千,飞速晋升为将,在他的指挥下,数次以少胜多,他本人却也屡次身受重伤,就连敌军都称他是不死的战神。
可惜再以少胜多,他的同袍也一个接一个倒下。
如今战神也快死了。
最后一战就在眼前,同袍忽然大声地唱起了歌。同袍唱歌并不好听,荒腔走板,永远唱不到调子上,却莫名让人心里生出一股荒凉悲怆来。这首歌叫白日歌,朗朗乾坤,白日青天。它是战歌,是每次将士们凯旋时唱起的胜利之歌。
天亮了,敌军压城。
致与仅剩的同袍走出城门,冲进黑压压的敌军里,几个细小的人影很快被淹没,再也看不到踪影。
致的甲胄被划破,肚腹上不知被谁划开一道狰狞的伤口,温热的血汩汩流出,那些黑甲的战士慢慢散开,围成一个劝,注视不死的战神最后的落幕。致眼神空蒙,站在原地,挺直得像一颗桂树。他喉咙里一股腥意,咕噜一声,大口大口的鲜血从他嘴里涌了出来,将他的下巴、颈项染得血红。
致用尽最后的力气,将长矛插入土中,他握住长矛,笔直地站着,垂下头,在心里唱起了白日歌。正在这时,一支箭破空而来,穿过他的心口。他的胸前一阵冰凉,很快又变得温暖起来。
他伸手护住胸口藏着的桂树种子,恍惚中看见老妇人对他微笑。
“回来了?马上就吃饭了。”
不死的战神,也会死,致的手滑了下去,咽下最后一口气,再没声息。
他站着牺牲了。
等了约莫一刻钟,沉默的士兵们骚动起来,敌将高声喊道:“战神已死!”士兵顿时叫嚷起来,欢呼雀跃。他们等待这一刻太久太久,如今就连不死的战神都死在了他们的铁蹄下,他们的王、他们的国,必将千秋万代!
四肢的温度渐渐流逝,致陷入了长久的沉睡。
胜利的士兵们将尸体放在一堆,堆满木头,就地焚烧。熊熊烈焰冲天而起,噼里啪啦的火烧声回荡在山间。火焰熄灭后,他们上前一看,不由勃然色变,一时间惶恐莫名。敌将亲自前来,发现在灰烬尘土中,致的躯体毫发无损,仿若生人。
他像是睡着了,静静地躺在焦黑的土地上,牺牲时溅出的鲜血消失得一干二净。整个人都显得平静而安详。
士兵们都显得不安,一时间流言蜚语到处乱窜,最多的还是致是真正的神,他会复活,他会重返人间,报复那些杀死他的人。
敌将听说,在这广袤的山脉里,有几座山峰。每当黎明旭日初升时,霞光会从山峰中喷涌而出。那几座山峰形似红莲花瓣,而霞光则是红莲上燃烧的火焰,能洗净一切邪祟与罪孽,当地人称之为——红莲道。
他派兵将致的尸体抛到红莲道中,希望红莲业火能将他的尸体焚烧,不让他重返人间。
五十年后,致的魂魄睁开了眼,在红莲道中苏醒。
岁月的甬道忽然变得斑驳起来,无数凌乱的画面走马灯似的在眼前晃,路易刚从战死的记忆中抽离,还未看见冥土黑魆魆的天空,便又坠入无底的回忆中。
一片雪花,落在他的脸颊。
司马致伸手摸了摸融化的雪,若有所思。
昆仑君大刀金马地坐在他对面,端着一碗面,大快朵颐,见司马致久久没有动作,他道:“愣着干什么?面要冷了。”
司马致回过神来,连忙把双手放在碗壁上,感受着热汤滚烫的温度,他笑了笑:“我好久都没看见下雪了。”
“你喜欢雪?”昆仑君疑惑。
司马致道:“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他埋下头,挑起面条,开始小口小口地吃。
正值元宵,城中张灯结彩,家家门口都挂起灯笼,点燃火树,夜空中绽开斑斓的烟火。华灯若乎火树,炽百枝之煌煌。司马致抬头仰望天空,说:“陆吾,你喜欢凡间吗?”
陆吾吃完面,正撑着脸看他,冷不丁听见这句问话,他想也不想地回答:“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