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车子咆哮了几声,点着火,启动起来,如一个甲壳虫般,行驶在泾渭分明的荒野中。城市里的建筑群一座座错落有致,各种霓虹五彩缤纷,繁花似锦、歌舞升平。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一个个神情漠然,用冷漠来隐藏自己内心深处的荒凉。
一路无言,帕萨克很快就驶到南江医学院,把方媛送到女生宿舍。
“谢谢你送我回来。”方媛对何剑辉说。
何剑辉笑了,“没什么,反正我也是顺路。”
萧静的死前没有让他悲伤。这也不能怪他,他本来就与萧静不熟。
“顺路?哦,是了,反正你要送秦老师回来,顺路送我。”
“不是,我是回家,顺路送两位小姐回来。”何剑辉一本正经地说,看方媛还没有明白,又加了一句,“因为,我也住在这里。”
方媛讶然,“你也住在医学院里面?”
何剑辉反问:“我为什么不可以住在医学院里面?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道理你都不懂?”
方媛总算明白了,何剑辉肯定是为了追求秦月,在医学院里买下了一套教师住宅。
秦月白了何剑辉一眼,似乎很不满。萧静毕竟与她有过一段情缘,她心情不好,不想听何剑辉这些油腔滑调。
何剑辉做了个苦瓜脸,“好了,领导不高兴了,我们走了,再见。”
“再见。”
方媛返身走向441女生寝室。
楼道里很黑,根本看不清阶梯,方媛小心翼翼地一步步往上爬。还好只是四楼,爬完并不需要多少时间。爬到三楼时,遇到两个女生结伴下楼,拿着手电筒,照向方媛,照到她的眼睛上,白花花地刺眼。方媛心情郁闷,也不知哪来的脾气,怒骂了句:“照什么照,有病啊!”
“你才有病……”其中一位女生不甘示弱,回骂了一句,突然间又停住了,如同被什么卡住喉咙一样。
在手电筒的微光照明下,方媛看到一位女生瞪着眼睛望着她,脸上还有些怒气,另一位女生却伸手掩住她的嘴,对她耳语了几句。方媛隐隐听到“441”几个字眼,那位不服气的女生听到耳语后竟然花容失色,身子颤栗了一下,眼神变得惊恐起来。
方媛从容地走过去。两位女生怯怯地让出路,尽量躲闪着她的身体,似乎被她挨着都会带来无法摆脱的噩运。
三楼寝室里有一个女生探出了头,看到方媛,又缩了回去,仿佛是一只胆小的老鼠。然后,寝室大门被重重地关上,发出巨大的金属撞击声。
方媛为这些人感到悲哀,怀疑、盲从、胆怯、浅薄,这些陋习本不应该出现在医学院里面,却偏偏在这里大行其道。
441女生寝室里面灯火通明,所有的灯都亮着。苏雅慵懒地躺在床上看书,那本安妮宝贝的《告别薇安》都快被她翻烂了。一向早睡的徐招娣这次却端坐在床上,百无聊赖,似乎在等她。
果然,徐招娣一看到方媛走进来就问:“萧老师怎么样了?”
“死了。”方媛轻轻地吐出这两个字,似乎在述说一件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她累极了,脚也没洗就躺到了床上。
“死了——”徐招娣喃喃道,偷偷望了一眼苏雅。苏雅却仿佛没听到般,若无其事地翻了一页书。
徐招娣没再继续问下去,走到卧室出去关门,反锁,洗脸洗脚,做完这些后才回到卧室躺到床上。
她没有关灯,大厅与水房里的灯都是开着的。
“关了灯吗?”方媛翻了个身子,懒懒地问。
“没有,管它呢,让它亮着吧。”
据说,鬼魂不敢见光,不会进入灯光太亮的房间。徐招娣是不是也听说过,所以才让所有的灯都亮着?
第八章 一睡不醒4
方媛睡不着。
她习惯了在黑暗中入睡,这么明亮的灯光下,她根本就不可能睡着。
但苏雅在看书,徐招娣也没有熄灯的意思。
外面的熄灯哨虽然响得凄厉,但没有人来管她们。
441女生寝室成了南江医学院的一个忌讳,谁也不愿意进入这间寝室,无论是女生宿舍的管理员,还是学校值勤的生活老师。
方媛在考虑要不要将头钻进被窝,这样虽然闷了些,好歹能睡着,总比这样想睡觉却睡不着要强。
这时,徐招娣突然问:“方媛,你睡着了吗?”
“嗯。”方媛含含糊糊回答她,“睡着了。”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人,为什么活着?”
“……”
徐招娣这个问题问得莫名其妙,人为什么活着?活着就活着,还为什么?
但仔细一思量,方媛发现这个问题却很深奥,深奥到她根本回答不上来。
“方媛,你回答我啊。”徐招娣催促。
方媛只能乱说一通:“我看,是生命的本能吧,人和其他生物一般,本能地想活着。”
“也许吧。”看来,这个不是徐招娣想要的答案,“但是,我总觉得活在这个世上,好累,痛苦多于开心,失望多于希望。理想与梦幻,不管多么美丽,多么流光溢彩,总是会被现实撞得粉碎,然后消逝,连一点痕迹都不留下来。”
方媛没想到徐招娣这么淳朴的女生也会这么多愁善感。
徐招娣又问:“你说,如果我们明天就要死了,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方媛还是无法回答。
如果她明天就死,人生有太多的遗憾。以前,偶尔也想过这个问题,但仅仅是想想而已,从来没有今晚这样设身处地去思索。
她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是想再去看看那个她一生都无法释怀的人?她真的见到了那个人,又能做些什么?是欢笑还是哭泣?是拥抱还是推搡?
方媛回答不了,徐招娣却做出了自己的回答:“方媛,我想清楚了,我想去见一个人。”
“你要见什么人?”
“一个……”徐招娣突然变得害羞起来,期期艾艾,“一个笔友。”
“笔友?”方媛哑然,现在的时代,什么都讲究速度效率,徐招娣竟然还交笔友?
“不准笑!”徐招娣嗔道,“我是和你说认真的。”
“我没笑啊,我是在认真听。”方媛突然没了睡意。
“我和他交往了四年,从初中就开始写信。他的字写得很工整,态度诚恳、自然、充满热情,最关键的是,他很儒雅,骨子里有一种文人气息……”
“停!”方媛一脸疑惑,“你和他见过面?”
“没。”
“你看过他照片?”
“也没。”
“那你把他说得那么好做什么?”方媛不解。
“感觉啊!我感觉得到。”
提起她的笔友,徐招娣笑靥璀璨,不再淳朴,和那些热恋中的女孩一样,一脸甜蜜,面颊微微泛起红晕,显得娇艳可爱。
这时的徐招娣,有一种自然而清新的美,如一朵大山里悄然盛开的红茶花。
“其实,我一直很羡慕秦妍屏、陶冰儿,她们家境殷实,被宠得像个小公主似的。而我,童年里的记忆只有做不完的农活,还要带弟弟妹妹们。方媛,你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可你的生活比我好多了,你看我的手。”徐招娣从被窝里伸出她的手。
这是一双粗糙的手,皮肤干燥,有些地方龟裂了,红肿脱皮,显得十分苍老,根本不像是一个青春少女的手。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喜欢戴着手套了。”徐招娣有些黯然,她也和别的女孩一样,喜欢幻想,憧憬爱情,但以她的容貌身材,那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很难发生在她身上。
方媛怕她难过,故意问:“你有办法见到你的笔友?”
“当然有!”一说起笔友,徐招娣眼睛就发光,“我有他寝室的电话号码,他也在这个城市读大学。”
“这么巧?”
“什么这么巧啊,我不是说了,他骨子里有种文人气息吗,怎么会考不上大学呢?他就在南江大学哦。”
徐招娣来劲了,从床上爬起来,拉起方媛,要她陪自己到大厅里去打电话。
方媛只好陪她去,可到了大厅,打通了电话,她又一个劲地朝方媛使眼神,要她走开,不让她偷听。
方媛哭笑不得,看着徐招娣一脸小女儿态,嗲声嗲气,实在看不下去,只好一个人怏怏地回到卧室。
这个电话足足打了半个小时,徐招娣回到床上时方媛已经把头埋进被窝里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徐招娣才不管那么多,硬是把她摇醒。
“成了!”
“什么成了,不要闹了,让我睡觉!”
“我和他约好了,明天见面!”
“呃……”
“你要陪我去!”
“呃……”
“那你是答应了,记得明天一定要陪我去!”
这晚,徐招娣精神亢奋,难以入睡,躺在床上反反复复翻来翻去,脑里全是明天与笔友见面时的场景。
第二天一早,红肿着眼睛的徐招娣死死地拉住方媛,非要方媛陪她去看笔友。
“你的笔友,要我去做什么?”方媛不想去,她怕自己抢了徐招娣的风头。男生看女生首先是看其长相的,只怕徐招娣的笔友也不能免俗。
“你昨晚答应了我。”徐招娣笑得很邪,“何况,这出戏,我一个人也没法唱下去。”
“为什么?”
“因为,到时,你叫徐招娣,而我才是方媛。”
“不会吧!”方媛愕然,“你叫我冒名顶替你?”
徐招娣扭扭捏捏,似乎有些羞涩,“到时看,如果他长得很帅,你就用我的名字和他聊。如果他长得一般,那就不用你代劳了。”
方媛心中暗自好笑,原来徐招娣前怕虎后怕狼,还有这么多顾虑。
“如果是朋友,就一定要陪我去,不去的话就翻脸!”徐招娣下了最后通牒。
方媛只好陪她一起去。
徐招娣与笔友约会的地址是在中山路的肯德基餐馆,时间是中午。
一路无言,帕萨克很快就驶到南江医学院,把方媛送到女生宿舍。
“谢谢你送我回来。”方媛对何剑辉说。
何剑辉笑了,“没什么,反正我也是顺路。”
萧静的死前没有让他悲伤。这也不能怪他,他本来就与萧静不熟。
“顺路?哦,是了,反正你要送秦老师回来,顺路送我。”
“不是,我是回家,顺路送两位小姐回来。”何剑辉一本正经地说,看方媛还没有明白,又加了一句,“因为,我也住在这里。”
方媛讶然,“你也住在医学院里面?”
何剑辉反问:“我为什么不可以住在医学院里面?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道理你都不懂?”
方媛总算明白了,何剑辉肯定是为了追求秦月,在医学院里买下了一套教师住宅。
秦月白了何剑辉一眼,似乎很不满。萧静毕竟与她有过一段情缘,她心情不好,不想听何剑辉这些油腔滑调。
何剑辉做了个苦瓜脸,“好了,领导不高兴了,我们走了,再见。”
“再见。”
方媛返身走向441女生寝室。
楼道里很黑,根本看不清阶梯,方媛小心翼翼地一步步往上爬。还好只是四楼,爬完并不需要多少时间。爬到三楼时,遇到两个女生结伴下楼,拿着手电筒,照向方媛,照到她的眼睛上,白花花地刺眼。方媛心情郁闷,也不知哪来的脾气,怒骂了句:“照什么照,有病啊!”
“你才有病……”其中一位女生不甘示弱,回骂了一句,突然间又停住了,如同被什么卡住喉咙一样。
在手电筒的微光照明下,方媛看到一位女生瞪着眼睛望着她,脸上还有些怒气,另一位女生却伸手掩住她的嘴,对她耳语了几句。方媛隐隐听到“441”几个字眼,那位不服气的女生听到耳语后竟然花容失色,身子颤栗了一下,眼神变得惊恐起来。
方媛从容地走过去。两位女生怯怯地让出路,尽量躲闪着她的身体,似乎被她挨着都会带来无法摆脱的噩运。
三楼寝室里有一个女生探出了头,看到方媛,又缩了回去,仿佛是一只胆小的老鼠。然后,寝室大门被重重地关上,发出巨大的金属撞击声。
方媛为这些人感到悲哀,怀疑、盲从、胆怯、浅薄,这些陋习本不应该出现在医学院里面,却偏偏在这里大行其道。
441女生寝室里面灯火通明,所有的灯都亮着。苏雅慵懒地躺在床上看书,那本安妮宝贝的《告别薇安》都快被她翻烂了。一向早睡的徐招娣这次却端坐在床上,百无聊赖,似乎在等她。
果然,徐招娣一看到方媛走进来就问:“萧老师怎么样了?”
“死了。”方媛轻轻地吐出这两个字,似乎在述说一件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她累极了,脚也没洗就躺到了床上。
“死了——”徐招娣喃喃道,偷偷望了一眼苏雅。苏雅却仿佛没听到般,若无其事地翻了一页书。
徐招娣没再继续问下去,走到卧室出去关门,反锁,洗脸洗脚,做完这些后才回到卧室躺到床上。
她没有关灯,大厅与水房里的灯都是开着的。
“关了灯吗?”方媛翻了个身子,懒懒地问。
“没有,管它呢,让它亮着吧。”
据说,鬼魂不敢见光,不会进入灯光太亮的房间。徐招娣是不是也听说过,所以才让所有的灯都亮着?
第八章 一睡不醒4
方媛睡不着。
她习惯了在黑暗中入睡,这么明亮的灯光下,她根本就不可能睡着。
但苏雅在看书,徐招娣也没有熄灯的意思。
外面的熄灯哨虽然响得凄厉,但没有人来管她们。
441女生寝室成了南江医学院的一个忌讳,谁也不愿意进入这间寝室,无论是女生宿舍的管理员,还是学校值勤的生活老师。
方媛在考虑要不要将头钻进被窝,这样虽然闷了些,好歹能睡着,总比这样想睡觉却睡不着要强。
这时,徐招娣突然问:“方媛,你睡着了吗?”
“嗯。”方媛含含糊糊回答她,“睡着了。”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人,为什么活着?”
“……”
徐招娣这个问题问得莫名其妙,人为什么活着?活着就活着,还为什么?
但仔细一思量,方媛发现这个问题却很深奥,深奥到她根本回答不上来。
“方媛,你回答我啊。”徐招娣催促。
方媛只能乱说一通:“我看,是生命的本能吧,人和其他生物一般,本能地想活着。”
“也许吧。”看来,这个不是徐招娣想要的答案,“但是,我总觉得活在这个世上,好累,痛苦多于开心,失望多于希望。理想与梦幻,不管多么美丽,多么流光溢彩,总是会被现实撞得粉碎,然后消逝,连一点痕迹都不留下来。”
方媛没想到徐招娣这么淳朴的女生也会这么多愁善感。
徐招娣又问:“你说,如果我们明天就要死了,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方媛还是无法回答。
如果她明天就死,人生有太多的遗憾。以前,偶尔也想过这个问题,但仅仅是想想而已,从来没有今晚这样设身处地去思索。
她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是想再去看看那个她一生都无法释怀的人?她真的见到了那个人,又能做些什么?是欢笑还是哭泣?是拥抱还是推搡?
方媛回答不了,徐招娣却做出了自己的回答:“方媛,我想清楚了,我想去见一个人。”
“你要见什么人?”
“一个……”徐招娣突然变得害羞起来,期期艾艾,“一个笔友。”
“笔友?”方媛哑然,现在的时代,什么都讲究速度效率,徐招娣竟然还交笔友?
“不准笑!”徐招娣嗔道,“我是和你说认真的。”
“我没笑啊,我是在认真听。”方媛突然没了睡意。
“我和他交往了四年,从初中就开始写信。他的字写得很工整,态度诚恳、自然、充满热情,最关键的是,他很儒雅,骨子里有一种文人气息……”
“停!”方媛一脸疑惑,“你和他见过面?”
“没。”
“你看过他照片?”
“也没。”
“那你把他说得那么好做什么?”方媛不解。
“感觉啊!我感觉得到。”
提起她的笔友,徐招娣笑靥璀璨,不再淳朴,和那些热恋中的女孩一样,一脸甜蜜,面颊微微泛起红晕,显得娇艳可爱。
这时的徐招娣,有一种自然而清新的美,如一朵大山里悄然盛开的红茶花。
“其实,我一直很羡慕秦妍屏、陶冰儿,她们家境殷实,被宠得像个小公主似的。而我,童年里的记忆只有做不完的农活,还要带弟弟妹妹们。方媛,你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可你的生活比我好多了,你看我的手。”徐招娣从被窝里伸出她的手。
这是一双粗糙的手,皮肤干燥,有些地方龟裂了,红肿脱皮,显得十分苍老,根本不像是一个青春少女的手。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喜欢戴着手套了。”徐招娣有些黯然,她也和别的女孩一样,喜欢幻想,憧憬爱情,但以她的容貌身材,那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很难发生在她身上。
方媛怕她难过,故意问:“你有办法见到你的笔友?”
“当然有!”一说起笔友,徐招娣眼睛就发光,“我有他寝室的电话号码,他也在这个城市读大学。”
“这么巧?”
“什么这么巧啊,我不是说了,他骨子里有种文人气息吗,怎么会考不上大学呢?他就在南江大学哦。”
徐招娣来劲了,从床上爬起来,拉起方媛,要她陪自己到大厅里去打电话。
方媛只好陪她去,可到了大厅,打通了电话,她又一个劲地朝方媛使眼神,要她走开,不让她偷听。
方媛哭笑不得,看着徐招娣一脸小女儿态,嗲声嗲气,实在看不下去,只好一个人怏怏地回到卧室。
这个电话足足打了半个小时,徐招娣回到床上时方媛已经把头埋进被窝里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徐招娣才不管那么多,硬是把她摇醒。
“成了!”
“什么成了,不要闹了,让我睡觉!”
“我和他约好了,明天见面!”
“呃……”
“你要陪我去!”
“呃……”
“那你是答应了,记得明天一定要陪我去!”
这晚,徐招娣精神亢奋,难以入睡,躺在床上反反复复翻来翻去,脑里全是明天与笔友见面时的场景。
第二天一早,红肿着眼睛的徐招娣死死地拉住方媛,非要方媛陪她去看笔友。
“你的笔友,要我去做什么?”方媛不想去,她怕自己抢了徐招娣的风头。男生看女生首先是看其长相的,只怕徐招娣的笔友也不能免俗。
“你昨晚答应了我。”徐招娣笑得很邪,“何况,这出戏,我一个人也没法唱下去。”
“为什么?”
“因为,到时,你叫徐招娣,而我才是方媛。”
“不会吧!”方媛愕然,“你叫我冒名顶替你?”
徐招娣扭扭捏捏,似乎有些羞涩,“到时看,如果他长得很帅,你就用我的名字和他聊。如果他长得一般,那就不用你代劳了。”
方媛心中暗自好笑,原来徐招娣前怕虎后怕狼,还有这么多顾虑。
“如果是朋友,就一定要陪我去,不去的话就翻脸!”徐招娣下了最后通牒。
方媛只好陪她一起去。
徐招娣与笔友约会的地址是在中山路的肯德基餐馆,时间是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