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这些信都是马骝写给赵纤纤的,摘录如下:
纤纤,我所有的密码都是你的生日,一直都是,并且将永远是。我为你保持着很多习惯,以前我从来都不吃话梅,第一次吃,是你给我的,后来就养成了习惯,有时,半夜里我也要去买话梅,想你的时候,我就要吃话梅。
你的头发总是很香,为了找到你使用的洗发水,我买遍所有的牌子,挨个的试,终于找到了你的香味。因为这种香味可以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
我模仿你写的字,我们的笔迹渐渐融合在了一起。
你已经渗入到我的生命之中,到处都有你的影子,你隐藏在我生活的细节里面。我平日最自然的动作,我的一举一动,我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看着雨水打湿窗外的树叶,我能感觉到我们在一起。
纤纤,你知道吗,每次走楼梯的时候,我会靠扶手那一边走,因为我最后一次和你并肩走下楼梯时,我就是靠着扶手走的,而你就走在我的身边。
纤纤,我知道你有叠被子的习惯,所以,我每天也会叠被子,我现在可以将被子叠成四四方方的豆腐块,就像是军人的被子,只有一次,我想放弃,我扑到被子上大声痛哭,你从小到大坚持叠被子,可是,你为什么就不能坚持爱我呢?你爱过我吗,哪怕只有一秒种?
我用很多种方式来想你,来和你说话,可是……你从来都不知道,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你可曾知道,我总是在下雨时分,宁静与忧伤之间,最想念你。
你可曾知道,我总是在落雪时节,沉默与孤独之间,最想念你。
你可曾知道,我用钥匙在你家楼下的墙上刻了很多字,等一整夜,只是为了看一眼你早晨上学时的身影,你带着围巾,你穿红色的夹克,我悄悄地跟在你的后面,只是为了看着你。
曾经,我是那么真诚的地站在你的背后,望着你美丽的背影,你在夏天穿红裙子,下雪的天气,你穿红色的羽绒服,你裹紧衣服,一直往前走,你只要一回头就会看到我,但是你没有。我多么想追上你,把你冰冷的手踹在怀里。我很喜欢站在四楼教室的窗前,你在注视风景,我在注视你。你走后,我会站在你站过的那个地方,望着你望过的方向,把手掌贴在你贴过的那个位置,我一直在你身后,可是……你从来都不曾回头。
时光宛若流水,玫瑰的颜色并不消褪。
这些年来下过的暴雨,就像是很多游泳池摔碎在地上,然后消失不见,如同我为你流过的泪。纤纤,你不知道,我为你流过多少泪。
我用瓶子储存泪水,用胸腔储存叹息。
我的爱比最深的海水还要深,你要是肯看着我的眼睛,就会看到深渊,看到我眼睛里的鱼游来游去。你的外壳就躺在我的身边,日日夜夜,你的墓地和你的葬礼都在我的怀抱之中。
我追赶你追赶过的蝴蝶,低头去闻你闻过的花。
我走过你走过的街头,徘徊在你徘徊过的路口。
我爱你爱到穿上了你的内裤!
我爱你爱到穿上了你的裙子!
我爱你爱到变成了你的样子!
你的内裤上有血,我没有洗过。这是我从你房间偷来的,你不知道,我多么喜欢在你的床下睡觉。我穿上你的内裤,很害羞。第一次穿着连裤丝袜上街的时候是冬天,我很紧张,丝袜里面穿的就是你带血的内裤,丝袜外面穿着秋裤和毛裤,人们根本看不出来,我喜欢丝袜带来的那种滑腻的感觉。后来,我终于敢在夏天穿上裙子出门了,我变成了你,就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
每天早晨洗脸的时候,我会疯狂的陶醉的痴情的亲吻镜中的自己。
我不是在亲吻镜子,我在亲吻你。
我吻你的肠子,我把你的脑浆涂满我的全身。
你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你吗?
……
这些泛黄的旧信件,每一封都饱含深情,每一封都是那么的变态。
房间里落满尘埃,书桌旁边的床上,苏眉和包斩发现了床上的一具骷髅,骷髅呈现侧卧的姿势,躺在枕头上,旁边还放着个枕头,由此可见,有个人曾经搂着一具尸体睡了好几年。
第九卷 碎尸惨案
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苏格拉底
蓝京大学两个学生在午夜玩笔仙,笔仙是中国最古老的巫术之一扶乩的变种占卜游戏。他们的手握住一支笔,笔垂直于纸面,闭上眼睛,驱除杂念,一个学生念道:笔仙笔仙请出来,来了画个圆。似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控制着他们的手,也许是灵魂的意念力,也许是某种神秘的力量,笔尖缓缓地在纸上画了一个圆。
一个接近完美的圆——人不可能画出这样的圆形。
学生问道:你姓什么?
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字:刁。
学生问道:你叫什么?
纸上又出现两个字:爱青。
刁爱青,这是一个让人恐怖的名字,蓝京市的警察和市民对这个名字非常熟悉!
刁爱青案,又称蓝京119碎尸案,又称蓝大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受害人为蓝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
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女工在蓝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头颅以及分割好的内脏均被煮熟,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甚至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后分四处进行抛尸。清扫大街的女工,清早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仔细的清洗,准备食用,结果在清洗的过程中发现了三根手指,吓个半死,于是报了案。
此案震惊了蓝京市,蓝京市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多方调查,均未有任何突破性进展。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虽然蓝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
玩笔仙的学生对刁爱青案也有耳闻,其中一个学生胆战心惊的问道:是谁杀害了你?
另一个学生也壮胆问道:凶手是谁?
一种神秘的力量使得笔开始在纸上疾走,似乎夹杂着某种愤怒和咒怨,字迹混乱而不规则,像是一张路线图,也像是某种动物的轮廓,更像一些难以辨认的文字,最终啪嗒一声,笔尖竟然折断了。
第四十一章 千刀碎尸
墙上的电子钟指向夜晚九点,白景玉脸色凝重走进特案组办公室,他在这么晚的时间到来,可见一定有非同寻常的特大案件发生,奇怪的是这一次他并没有拿任何卷宗资料。办公室里,梁教授和包斩正在下围棋,白景玉要包斩立刻把画龙和苏眉叫来,包斩意识到这次的案子肯定极其重大,等到特案组四名成员到齐之后,白景玉说:我要你们都穿上警服!
画龙说:老大,发生什么事了,什么案子,这么重视啊,还非要穿警服?
白景玉说:这个案子是我们警察的耻辱,不能破的凶杀案是警察心中永远的痛。
包斩说:不能破的凶杀案?那就是积案和悬案了?
白景玉说:119碎尸案,想必你们都听说过。
梁教授说:这起碎尸案,影响重大,不仅全国警界闻名,就连国外的媒体也多次报道。
苏眉说:这个案子是十几年前的吧,蓝京警方几乎动用了全部力量,但凶手一直没抓到。
白景玉说:现在,凶手可能又出现了!
1996年1月10日夜间,蓝京大学大一女生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刁爱青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这说明她打算回来睡觉,也表明她并无外出远行的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刁爱青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9天过去了,20岁的刁爱青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蓝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内脏和肠子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案情轰动了整个蓝京市,一时间人心惶惶,警方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专案组进驻蓝京大学,全校师生以及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包括市里的出租司机。
一个人力三轮车车夫多年后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警方询问他是否见到有人带着几个包,还问起是否认识打猎的人。
当时,蓝大校内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装尸体的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
一名群众声称看到有人拿着印有桂林山水字样的包,鬼鬼祟祟的,跟警察晒出照片上的包一摸一样,还有人说见过两个人提着两个老式提包,包上印着一架飞机,带子的地方有铜扣扣着。
警方向市民广泛征集线索,然而案子却毫无进展。
一位当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时至今日,他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是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毛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蓝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可以说,当时蓝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
警官说:“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蓝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
警官对记者说:“后来经过各种渠道的情况汇总,又扩大了排查目标人群……”
被害者刁爱青是大一新生,性格比较内向和单纯,平时爱看文学类的书,根据她的朋友吴晓洁介绍,能够想起刁爱青的书籍里有《辽宁青年》,还有《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有个线索曾引起过专案组的注意,刁爱青在遇害的前几天,曾经声称征集认识了一个作家。警方也曾对蓝京作家进行过调查,然而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被称为“1?19”碎尸案,警方当时立即展开了大规模调查,然而始终未能破案……
12年过去了,遇害女孩的冤魂在世间游荡,什么时候才能安息?凶手何时才能落网?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在互联网上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不断的暗示给警方。
2008年6月19日21:49分,一个网名叫做黑弥撒的网友在某虚拟社区网站发了一个帖子《关于蓝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黑弥撒在帖子中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并为凶手画像,他写道:“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主观猜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
黑弥撒在文章最后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纤纤,我所有的密码都是你的生日,一直都是,并且将永远是。我为你保持着很多习惯,以前我从来都不吃话梅,第一次吃,是你给我的,后来就养成了习惯,有时,半夜里我也要去买话梅,想你的时候,我就要吃话梅。
你的头发总是很香,为了找到你使用的洗发水,我买遍所有的牌子,挨个的试,终于找到了你的香味。因为这种香味可以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
我模仿你写的字,我们的笔迹渐渐融合在了一起。
你已经渗入到我的生命之中,到处都有你的影子,你隐藏在我生活的细节里面。我平日最自然的动作,我的一举一动,我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看着雨水打湿窗外的树叶,我能感觉到我们在一起。
纤纤,你知道吗,每次走楼梯的时候,我会靠扶手那一边走,因为我最后一次和你并肩走下楼梯时,我就是靠着扶手走的,而你就走在我的身边。
纤纤,我知道你有叠被子的习惯,所以,我每天也会叠被子,我现在可以将被子叠成四四方方的豆腐块,就像是军人的被子,只有一次,我想放弃,我扑到被子上大声痛哭,你从小到大坚持叠被子,可是,你为什么就不能坚持爱我呢?你爱过我吗,哪怕只有一秒种?
我用很多种方式来想你,来和你说话,可是……你从来都不知道,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你可曾知道,我总是在下雨时分,宁静与忧伤之间,最想念你。
你可曾知道,我总是在落雪时节,沉默与孤独之间,最想念你。
你可曾知道,我用钥匙在你家楼下的墙上刻了很多字,等一整夜,只是为了看一眼你早晨上学时的身影,你带着围巾,你穿红色的夹克,我悄悄地跟在你的后面,只是为了看着你。
曾经,我是那么真诚的地站在你的背后,望着你美丽的背影,你在夏天穿红裙子,下雪的天气,你穿红色的羽绒服,你裹紧衣服,一直往前走,你只要一回头就会看到我,但是你没有。我多么想追上你,把你冰冷的手踹在怀里。我很喜欢站在四楼教室的窗前,你在注视风景,我在注视你。你走后,我会站在你站过的那个地方,望着你望过的方向,把手掌贴在你贴过的那个位置,我一直在你身后,可是……你从来都不曾回头。
时光宛若流水,玫瑰的颜色并不消褪。
这些年来下过的暴雨,就像是很多游泳池摔碎在地上,然后消失不见,如同我为你流过的泪。纤纤,你不知道,我为你流过多少泪。
我用瓶子储存泪水,用胸腔储存叹息。
我的爱比最深的海水还要深,你要是肯看着我的眼睛,就会看到深渊,看到我眼睛里的鱼游来游去。你的外壳就躺在我的身边,日日夜夜,你的墓地和你的葬礼都在我的怀抱之中。
我追赶你追赶过的蝴蝶,低头去闻你闻过的花。
我走过你走过的街头,徘徊在你徘徊过的路口。
我爱你爱到穿上了你的内裤!
我爱你爱到穿上了你的裙子!
我爱你爱到变成了你的样子!
你的内裤上有血,我没有洗过。这是我从你房间偷来的,你不知道,我多么喜欢在你的床下睡觉。我穿上你的内裤,很害羞。第一次穿着连裤丝袜上街的时候是冬天,我很紧张,丝袜里面穿的就是你带血的内裤,丝袜外面穿着秋裤和毛裤,人们根本看不出来,我喜欢丝袜带来的那种滑腻的感觉。后来,我终于敢在夏天穿上裙子出门了,我变成了你,就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
每天早晨洗脸的时候,我会疯狂的陶醉的痴情的亲吻镜中的自己。
我不是在亲吻镜子,我在亲吻你。
我吻你的肠子,我把你的脑浆涂满我的全身。
你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你吗?
……
这些泛黄的旧信件,每一封都饱含深情,每一封都是那么的变态。
房间里落满尘埃,书桌旁边的床上,苏眉和包斩发现了床上的一具骷髅,骷髅呈现侧卧的姿势,躺在枕头上,旁边还放着个枕头,由此可见,有个人曾经搂着一具尸体睡了好几年。
第九卷 碎尸惨案
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苏格拉底
蓝京大学两个学生在午夜玩笔仙,笔仙是中国最古老的巫术之一扶乩的变种占卜游戏。他们的手握住一支笔,笔垂直于纸面,闭上眼睛,驱除杂念,一个学生念道:笔仙笔仙请出来,来了画个圆。似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控制着他们的手,也许是灵魂的意念力,也许是某种神秘的力量,笔尖缓缓地在纸上画了一个圆。
一个接近完美的圆——人不可能画出这样的圆形。
学生问道:你姓什么?
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字:刁。
学生问道:你叫什么?
纸上又出现两个字:爱青。
刁爱青,这是一个让人恐怖的名字,蓝京市的警察和市民对这个名字非常熟悉!
刁爱青案,又称蓝京119碎尸案,又称蓝大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受害人为蓝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
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女工在蓝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头颅以及分割好的内脏均被煮熟,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甚至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后分四处进行抛尸。清扫大街的女工,清早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仔细的清洗,准备食用,结果在清洗的过程中发现了三根手指,吓个半死,于是报了案。
此案震惊了蓝京市,蓝京市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多方调查,均未有任何突破性进展。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虽然蓝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
玩笔仙的学生对刁爱青案也有耳闻,其中一个学生胆战心惊的问道:是谁杀害了你?
另一个学生也壮胆问道:凶手是谁?
一种神秘的力量使得笔开始在纸上疾走,似乎夹杂着某种愤怒和咒怨,字迹混乱而不规则,像是一张路线图,也像是某种动物的轮廓,更像一些难以辨认的文字,最终啪嗒一声,笔尖竟然折断了。
第四十一章 千刀碎尸
墙上的电子钟指向夜晚九点,白景玉脸色凝重走进特案组办公室,他在这么晚的时间到来,可见一定有非同寻常的特大案件发生,奇怪的是这一次他并没有拿任何卷宗资料。办公室里,梁教授和包斩正在下围棋,白景玉要包斩立刻把画龙和苏眉叫来,包斩意识到这次的案子肯定极其重大,等到特案组四名成员到齐之后,白景玉说:我要你们都穿上警服!
画龙说:老大,发生什么事了,什么案子,这么重视啊,还非要穿警服?
白景玉说:这个案子是我们警察的耻辱,不能破的凶杀案是警察心中永远的痛。
包斩说:不能破的凶杀案?那就是积案和悬案了?
白景玉说:119碎尸案,想必你们都听说过。
梁教授说:这起碎尸案,影响重大,不仅全国警界闻名,就连国外的媒体也多次报道。
苏眉说:这个案子是十几年前的吧,蓝京警方几乎动用了全部力量,但凶手一直没抓到。
白景玉说:现在,凶手可能又出现了!
1996年1月10日夜间,蓝京大学大一女生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刁爱青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这说明她打算回来睡觉,也表明她并无外出远行的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刁爱青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9天过去了,20岁的刁爱青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蓝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内脏和肠子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案情轰动了整个蓝京市,一时间人心惶惶,警方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专案组进驻蓝京大学,全校师生以及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包括市里的出租司机。
一个人力三轮车车夫多年后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警方询问他是否见到有人带着几个包,还问起是否认识打猎的人。
当时,蓝大校内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装尸体的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
一名群众声称看到有人拿着印有桂林山水字样的包,鬼鬼祟祟的,跟警察晒出照片上的包一摸一样,还有人说见过两个人提着两个老式提包,包上印着一架飞机,带子的地方有铜扣扣着。
警方向市民广泛征集线索,然而案子却毫无进展。
一位当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时至今日,他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是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毛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蓝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可以说,当时蓝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
警官说:“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蓝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
警官对记者说:“后来经过各种渠道的情况汇总,又扩大了排查目标人群……”
被害者刁爱青是大一新生,性格比较内向和单纯,平时爱看文学类的书,根据她的朋友吴晓洁介绍,能够想起刁爱青的书籍里有《辽宁青年》,还有《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有个线索曾引起过专案组的注意,刁爱青在遇害的前几天,曾经声称征集认识了一个作家。警方也曾对蓝京作家进行过调查,然而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被称为“1?19”碎尸案,警方当时立即展开了大规模调查,然而始终未能破案……
12年过去了,遇害女孩的冤魂在世间游荡,什么时候才能安息?凶手何时才能落网?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在互联网上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不断的暗示给警方。
2008年6月19日21:49分,一个网名叫做黑弥撒的网友在某虚拟社区网站发了一个帖子《关于蓝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黑弥撒在帖子中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并为凶手画像,他写道:“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主观猜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
黑弥撒在文章最后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