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很多年以后,当季疏晨再次正视这段她曾声称是“最幸福”的时光,她才发现经历时的痛苦被回忆起时的百感交集给冲淡了。
那时的她是纽约市立大学大一的international student,她没有被安排住宿,于是在Bronx这个黑人最多的街区拥有一家连锁书店的堂哥季以桓先生十分慷慨地接济了她住在……书店二楼的阁楼里。
另外,这位季先生雇人的水准真不算上乘,季疏晨在那儿住了两天就发现书店里的黑人收银员手脚不很干净,原本就收入低薄的书店恐怕再被顺走一屉子零钱就得倒闭了!于是,季疏晨自作主张,替堂兄解雇了这位仁兄,并接手了这家书店。
白天大多数时间,除了上课季疏晨就呆在书店里看店,自己也看书,幸而不用买单。没有时间交朋友的疏晨在纽约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便是祁隽。
祁隽是书店的常客——后来疏晨才了解到他也是季以桓先生的旧交——所以当他看到坐在收银台前津津有味翻阅着《果壳里的宇宙》的疏晨时,有些诧异:“博文终于狠下心用理科姑娘把那个喜欢贪小便宜的Bonnie打跑了吗?”
疏晨对他直接用中文与她交谈的表现透露出好感,也用中文回:“抱歉先生,在国内我确实想学理科,但在这儿,我是大一的学生,所以我是基础科姑娘。还有,Bonnie是我为博文哥解雇的,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季疏晨。”
“祁隽。”祁隽把手伸过去的同时另只手晃了晃抓着的《84,Charing Cross Road》,“以为一般女孩会喜欢这类书籍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研究生。”
季疏晨礼貌地回握:“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把‘city’去掉,你就是我曾经的学妹。”季疏晨被祁隽的话逗乐,祁隽继续道:“怎么样,有兴趣成为我的师妹吗?”
季疏晨按上书页耸耸肩:“我相信数理中包含一切真理。”
祁隽啧啧摇头:“看来是个唯物主义的姑娘赶走了Bonnie。”
季疏晨再次笑开:“我喜欢这种说法。那么,《84,Charing Cross Road》?”祁隽洋派地“嗯哼”,把书递过去,季疏晨手势熟练地撕掉了上面的标价递回去:“作为见面礼,唯心一回。”
那是季疏晨解雇Bonnie的第二天,正是下班的高峰,书店里除了祁隽和季疏晨在没有别人。然而就是这样环境下的这样一刻,成为了接下来发生的所有痛苦与甜蜜的开端。
狭小的街道上陆陆续续有店铺熄灯打烊了,很少有人注意到有一个身穿黑色卫衣肤色快要融进这衣服的青年扛着一根铁制的棒球棍靠近书店——或许注意到了也没有人理会,这个街区在夜里本来就是黑人的天下。
“Hey hei~”Bonnie的脸贴在书店玻璃上做了个鬼脸,这个因为吸食大麻等毒品的黑人小伙连牙齿都不白。
祁隽反应极快地把季疏晨的头按进收银台里,一个挡下黑大个儿回来的棒球棍。季疏晨想站起来用大理石台上的电话呼叫911,手却差点被横扫而过的铁棍碾到——不幸中的万幸,电话机连同各种杂物被扫了下来。白人警察来得很快,或者说在季疏晨接通前或许他们就已经闻讯赶来。
双手被束缚的Bonnie脸上露出轻蔑与快意,嘴上飞快说着什么,没等季疏晨反应过来,她已经被祁隽霎时变苍白的脸色吓到。祁隽拉开与疏晨的距离,打量她一番确认她没有受伤后,迅猛地冲向二楼的洗手间。白人警察同情地望了眼祁隽上楼的背影,对疏晨说“还是去医院做个检查为妙”后便押着他们口中代码“none human being”的罪犯Bonnie离开了。
在Bonnie脏劣的目光下,季疏晨将他的话翻译成自己能听懂的——“你倒大霉了哥们,我本想用性交的方式让这个女孩陪我一起下地狱的,现在不幸你做了替罪羊。”
季疏晨出神地凝望一片狼藉的书店地板上那四处可见的血印,全身气息都在颤动——AIDS。
她突然就明白为何博文哥要将Bonnie这样的亡命之徒留在书店了——只有暴徒才能压制暴徒,只有亡命之徒,才能赶跑亡命之徒。
季疏晨强押着祁隽去医院做了血检,从医院出来时纽约的霓虹灯已经群魔乱舞在影影幢幢的建筑间。
“你知道哪里有喝酒的地方吗?”季疏晨问沉默的祁隽。
“附近有一家Perrier,是著名的华人留学生圈聚集地,今天那儿在举行华人迎新,各校学长姐都会去,很热闹。”
“Perrier?既然这样我可以进去吧?我未成年呢。”
“……我认识那儿的乐队主唱,我可以带你从后门进。万一警察临检,你可得跑。”
“当然!我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各怀沉重心思的两人皆装作步履轻快地走向那家以水命名的酒吧,然后一脚踏入爱与宿命的涟漪中,开启了一切波折的闸门。
后来有次祁隽问季疏晨:“如果那天我没有带你进Perrier,我们各自的结局是不是都会不同?”
季疏晨摇头:“你忘记纽约有什么了吗?弱肉强食,醉生梦死,以及,我的爱。”
为了保护季疏晨,祁隽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张面具,鎏金底色镌刻着细腻的玫瑰,绷绳的绸带是米黄色的,疏晨戴着它步入酒吧大厅的第一眼,就望见了熙攘人群中那个神态慵懒却气场强大的英俊男子。
他靠在沙发上事不关己地看着桌上那些眼花缭乱的道具,嘴角噙着一抹漫不经心的淡笑。似乎是注意到疏晨胶着的目光,他略一抬头,对上不远处那个望着他怔忡的面具女孩。
If I can see you after a long year,how can I greet?
酒桌上突然爆发的叫嚷声斩断了两人无声的对望,众人有节奏地拍掌吹哨叫着“屈湛、屈湛……”,屈湛直起身,接过面前的竹筒,随意抽出一支签,昏暗的灯光流转,他在众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下勾起了唇角。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大伙儿急不可耐地问。
与此同时,季疏晨上正中央乐队的舞台,抢过正自我沉醉在《南方》余韵中的主唱手中的麦,主场回神忙道:“今天只唱民谣啊!”
季疏晨顿了下,回头问后边抱着吉他的乐手:“《玫瑰》会吗?”
主唱惊叫:“绝了,姑娘。这几天正练着还没唱呢,看来首秀得让给你了。”他边说边故作失落地走下舞台,DJ停止了打碟,狂欢的叫嚣者们陷入短暂的歇息,季疏晨与吉他手相视一笑,动听婉转的前奏过后,落落大方地握着话筒唱起:
“你说你想在海边买一所房子,和你可爱的松狮一起,住在那里。你会当一个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随着心情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生活越来越压抑,你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一个人站在悲催的风里。玫瑰你在哪里,你说你爱的人都已经离去,不要欺骗自己,你只是隐藏得比较深而已,玫瑰你在哪里,你总是喜欢抓不住的东西,请你不要哭泣,我们都只剩下一堆用青春编织成的回忆……”
其实季疏晨的声线过于清亮,技术上唱不出这首民谣里的沧桑与心碎,但是她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时,那份极致深情的专注是最令人动容的。尤其是那些略带哭腔的尾音,直白又悱恻,简直是颤到了人心窝里。
她面具下那双晶亮的眸子直直射向屈湛,而屈湛也一动不动地回望她,柔肠百转,终将静默的目光凝出个“情”字来。
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气质出尘的女孩,在出国前的那个小树林里也是。
屈湛记得第一次见这个女孩是在唐子骏的生日宴上,她一身清新的绿色长裙黑色长发飘摇在微醺的暖风里,只是站在静僻的角落,轻俯身竖指数着海棠花瓣,荀白修长的十指蘸着海棠淡雅的花木香,好似落进了屈湛的鼻腔里。
不等他上前,他已再次被人为困住。再回神时,角落那个随意一动就会带出腰沟的数花瓣女孩已然消失不见。分明是如此青涩的年纪,细柳般的腰肢却描摹出了屈湛见过的最美的曲线。
再遇见时,他才顿悟她身上浑然天成的气质从何而来。只是好遗憾,那日站在舞台上的人,竟然不是她。
屈欣偷偷告诉他:“哥哥,季疏晨好倒霉哦,居然来例假了!还是初潮哦!”
老成如屈湛都忍不住脸红:“她告诉你的?”
“是我上厕所时遇上的,她第一次来手忙脚乱的,刚才我叫你去化妆间拿的那个包就是她的啦!”
回去后屈湛才发现自己的袖扣少了一枚,不知是什么时候别了一下,他忆起来绊住他袖口的正是季疏晨那只口子敞开的包的拉链。
但愿那女孩会保管好它。屈湛一笑而过,怀着强制被压抑的不甘出了国。
直到今日再见。
实在是太难忘怀也太难认不出来了——对于屈湛而言,他轻而易举认出的那女孩,正是当日他不甘就这么出国的源头——季疏晨。
而她也望着他,不像是初见。
请相信恋人的嗅觉,当你们坠入爱河时,一个眼神散发出的芬芳,便是信号。
屈湛知道她恋慕自己——当她用力看着他歌唱时,他懂她所有独白。呼,终于不那么心疼了。这回站在舞台上耀眼的就是你自己啊,我的傻姑娘。
屈湛趁众人不注意,偷偷将木签塞进自己的袖子里,他突然有了决定,优雅中透着不容动摇的坚定迈向中央的舞台。
可是季疏晨的勇气来得更快些,她把话筒塞回主唱手里,在此起彼伏的哨声掌声中跳下舞台的台阶,一步,两步……轻盈得像只纯净的小鹿。众目睽睽之下,她连面具都没摘,飞奔到屈湛面前,深呼吸,声音清甜明快:
“你敢爱我吗?屈湛。”
屈湛眸中的笑意溢满,用所有人都听得见的音量回答:“当然,爱!”不是“当然敢”,而是“当然爱”,他忘情地捧起季疏晨扬起的笑脸,吻下去。
这是他的初吻,他相信也是她的。
少女柔软的唇瓣、娇小可人的丁香舌、珍珠白的贝齿……他的强势与笃定将两人的唇舌贴紧缠绵,怯怯的小舌头生涩地回应着他疾风骤雨般的步伐,这滋味,盘旋在脑海中还不够,丝丝入扣地灌进了心内最深处,醉得都快忘了今夕何年。
就在两人吻得难舍难分时,沸腾的人群中刺耳的人声格外嘹亮:“警察来了!”
季疏晨如梦方醒,无措地对屈湛说:“怎么办?我还未成年啊!”
屈湛神色一滞,接而反应敏捷地牵起季疏晨在众人掩护下从后门逃出。
季疏晨想,她大概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一夜的纽约。
料峭的凉风再冷,也驱不走那个男人牵着她掌心的温度,熨帖到暖进心窝,就像方才的那一吻一样。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一刻?牵着那个人的手想要大声告诉全世界:这就是我最爱的人!
如果你有过,那么你一定能理解此时此刻的季疏晨。虽然她只有十七岁,虽然她可能还不懂什么是爱情,但她就是这样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这样明快强烈、捧着满腔热血去爱一个人的笃定,哪怕只有一次,也都足够。
爱一生怎样?不能爱一生又怎样?我爱的时候连天空都会很亮,所以哪怕这之后别人给的爱恨、情仇再多,也不及今夜,你共我。
两人七拐八绕才找到一家可以栖身的小旅馆,狭窄老旧的木质楼梯走一步就会发出“吱呀”的声音,屈湛小心翼翼地走在前面牵着季疏晨,时不时回头,以致于他自己由于高个的缘故不小心“砰”的撞到了二楼地板。季疏晨见状乐不可支地“咯咯咯”轻笑,屈湛听着女孩清铃般的笑声,心头又痒又暖,“小坏蛋!”他作势要抓她,她低叫一声,引得坐在收银台前打瞌睡的店主侧目。屈湛正作抱歉的手势,季疏晨已经越过他身侧逼仄的空间,跑上了二楼。
屈湛在房门前抓住她,强势果敢地把她压在门板上深吻,然后“啪嗒”一声开了房门。他吻得又凶又狠,季疏晨无处可逃,背后突然一空,身子重心不稳倒向地毯。就在屈湛笑意盎然以为自己得逞的时候,季疏晨攀在他肩头的手突然用力一抓,她凭借练芭蕾多年过人的腰力,强制性改变了上半身的方向,两腿配合勾上了屈湛精壮的腰。
两人连灯都来不及开,可是黑暗中,季疏晨却透过卧室大窗外映进来的微弱的星辰的光亮中,窥到屈湛蓦地一黯的深瞳。
那时的她是纽约市立大学大一的international student,她没有被安排住宿,于是在Bronx这个黑人最多的街区拥有一家连锁书店的堂哥季以桓先生十分慷慨地接济了她住在……书店二楼的阁楼里。
另外,这位季先生雇人的水准真不算上乘,季疏晨在那儿住了两天就发现书店里的黑人收银员手脚不很干净,原本就收入低薄的书店恐怕再被顺走一屉子零钱就得倒闭了!于是,季疏晨自作主张,替堂兄解雇了这位仁兄,并接手了这家书店。
白天大多数时间,除了上课季疏晨就呆在书店里看店,自己也看书,幸而不用买单。没有时间交朋友的疏晨在纽约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便是祁隽。
祁隽是书店的常客——后来疏晨才了解到他也是季以桓先生的旧交——所以当他看到坐在收银台前津津有味翻阅着《果壳里的宇宙》的疏晨时,有些诧异:“博文终于狠下心用理科姑娘把那个喜欢贪小便宜的Bonnie打跑了吗?”
疏晨对他直接用中文与她交谈的表现透露出好感,也用中文回:“抱歉先生,在国内我确实想学理科,但在这儿,我是大一的学生,所以我是基础科姑娘。还有,Bonnie是我为博文哥解雇的,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季疏晨。”
“祁隽。”祁隽把手伸过去的同时另只手晃了晃抓着的《84,Charing Cross Road》,“以为一般女孩会喜欢这类书籍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研究生。”
季疏晨礼貌地回握:“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把‘city’去掉,你就是我曾经的学妹。”季疏晨被祁隽的话逗乐,祁隽继续道:“怎么样,有兴趣成为我的师妹吗?”
季疏晨按上书页耸耸肩:“我相信数理中包含一切真理。”
祁隽啧啧摇头:“看来是个唯物主义的姑娘赶走了Bonnie。”
季疏晨再次笑开:“我喜欢这种说法。那么,《84,Charing Cross Road》?”祁隽洋派地“嗯哼”,把书递过去,季疏晨手势熟练地撕掉了上面的标价递回去:“作为见面礼,唯心一回。”
那是季疏晨解雇Bonnie的第二天,正是下班的高峰,书店里除了祁隽和季疏晨在没有别人。然而就是这样环境下的这样一刻,成为了接下来发生的所有痛苦与甜蜜的开端。
狭小的街道上陆陆续续有店铺熄灯打烊了,很少有人注意到有一个身穿黑色卫衣肤色快要融进这衣服的青年扛着一根铁制的棒球棍靠近书店——或许注意到了也没有人理会,这个街区在夜里本来就是黑人的天下。
“Hey hei~”Bonnie的脸贴在书店玻璃上做了个鬼脸,这个因为吸食大麻等毒品的黑人小伙连牙齿都不白。
祁隽反应极快地把季疏晨的头按进收银台里,一个挡下黑大个儿回来的棒球棍。季疏晨想站起来用大理石台上的电话呼叫911,手却差点被横扫而过的铁棍碾到——不幸中的万幸,电话机连同各种杂物被扫了下来。白人警察来得很快,或者说在季疏晨接通前或许他们就已经闻讯赶来。
双手被束缚的Bonnie脸上露出轻蔑与快意,嘴上飞快说着什么,没等季疏晨反应过来,她已经被祁隽霎时变苍白的脸色吓到。祁隽拉开与疏晨的距离,打量她一番确认她没有受伤后,迅猛地冲向二楼的洗手间。白人警察同情地望了眼祁隽上楼的背影,对疏晨说“还是去医院做个检查为妙”后便押着他们口中代码“none human being”的罪犯Bonnie离开了。
在Bonnie脏劣的目光下,季疏晨将他的话翻译成自己能听懂的——“你倒大霉了哥们,我本想用性交的方式让这个女孩陪我一起下地狱的,现在不幸你做了替罪羊。”
季疏晨出神地凝望一片狼藉的书店地板上那四处可见的血印,全身气息都在颤动——AIDS。
她突然就明白为何博文哥要将Bonnie这样的亡命之徒留在书店了——只有暴徒才能压制暴徒,只有亡命之徒,才能赶跑亡命之徒。
季疏晨强押着祁隽去医院做了血检,从医院出来时纽约的霓虹灯已经群魔乱舞在影影幢幢的建筑间。
“你知道哪里有喝酒的地方吗?”季疏晨问沉默的祁隽。
“附近有一家Perrier,是著名的华人留学生圈聚集地,今天那儿在举行华人迎新,各校学长姐都会去,很热闹。”
“Perrier?既然这样我可以进去吧?我未成年呢。”
“……我认识那儿的乐队主唱,我可以带你从后门进。万一警察临检,你可得跑。”
“当然!我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各怀沉重心思的两人皆装作步履轻快地走向那家以水命名的酒吧,然后一脚踏入爱与宿命的涟漪中,开启了一切波折的闸门。
后来有次祁隽问季疏晨:“如果那天我没有带你进Perrier,我们各自的结局是不是都会不同?”
季疏晨摇头:“你忘记纽约有什么了吗?弱肉强食,醉生梦死,以及,我的爱。”
为了保护季疏晨,祁隽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张面具,鎏金底色镌刻着细腻的玫瑰,绷绳的绸带是米黄色的,疏晨戴着它步入酒吧大厅的第一眼,就望见了熙攘人群中那个神态慵懒却气场强大的英俊男子。
他靠在沙发上事不关己地看着桌上那些眼花缭乱的道具,嘴角噙着一抹漫不经心的淡笑。似乎是注意到疏晨胶着的目光,他略一抬头,对上不远处那个望着他怔忡的面具女孩。
If I can see you after a long year,how can I greet?
酒桌上突然爆发的叫嚷声斩断了两人无声的对望,众人有节奏地拍掌吹哨叫着“屈湛、屈湛……”,屈湛直起身,接过面前的竹筒,随意抽出一支签,昏暗的灯光流转,他在众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下勾起了唇角。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大伙儿急不可耐地问。
与此同时,季疏晨上正中央乐队的舞台,抢过正自我沉醉在《南方》余韵中的主唱手中的麦,主场回神忙道:“今天只唱民谣啊!”
季疏晨顿了下,回头问后边抱着吉他的乐手:“《玫瑰》会吗?”
主唱惊叫:“绝了,姑娘。这几天正练着还没唱呢,看来首秀得让给你了。”他边说边故作失落地走下舞台,DJ停止了打碟,狂欢的叫嚣者们陷入短暂的歇息,季疏晨与吉他手相视一笑,动听婉转的前奏过后,落落大方地握着话筒唱起:
“你说你想在海边买一所房子,和你可爱的松狮一起,住在那里。你会当一个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随着心情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生活越来越压抑,你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一个人站在悲催的风里。玫瑰你在哪里,你说你爱的人都已经离去,不要欺骗自己,你只是隐藏得比较深而已,玫瑰你在哪里,你总是喜欢抓不住的东西,请你不要哭泣,我们都只剩下一堆用青春编织成的回忆……”
其实季疏晨的声线过于清亮,技术上唱不出这首民谣里的沧桑与心碎,但是她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时,那份极致深情的专注是最令人动容的。尤其是那些略带哭腔的尾音,直白又悱恻,简直是颤到了人心窝里。
她面具下那双晶亮的眸子直直射向屈湛,而屈湛也一动不动地回望她,柔肠百转,终将静默的目光凝出个“情”字来。
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气质出尘的女孩,在出国前的那个小树林里也是。
屈湛记得第一次见这个女孩是在唐子骏的生日宴上,她一身清新的绿色长裙黑色长发飘摇在微醺的暖风里,只是站在静僻的角落,轻俯身竖指数着海棠花瓣,荀白修长的十指蘸着海棠淡雅的花木香,好似落进了屈湛的鼻腔里。
不等他上前,他已再次被人为困住。再回神时,角落那个随意一动就会带出腰沟的数花瓣女孩已然消失不见。分明是如此青涩的年纪,细柳般的腰肢却描摹出了屈湛见过的最美的曲线。
再遇见时,他才顿悟她身上浑然天成的气质从何而来。只是好遗憾,那日站在舞台上的人,竟然不是她。
屈欣偷偷告诉他:“哥哥,季疏晨好倒霉哦,居然来例假了!还是初潮哦!”
老成如屈湛都忍不住脸红:“她告诉你的?”
“是我上厕所时遇上的,她第一次来手忙脚乱的,刚才我叫你去化妆间拿的那个包就是她的啦!”
回去后屈湛才发现自己的袖扣少了一枚,不知是什么时候别了一下,他忆起来绊住他袖口的正是季疏晨那只口子敞开的包的拉链。
但愿那女孩会保管好它。屈湛一笑而过,怀着强制被压抑的不甘出了国。
直到今日再见。
实在是太难忘怀也太难认不出来了——对于屈湛而言,他轻而易举认出的那女孩,正是当日他不甘就这么出国的源头——季疏晨。
而她也望着他,不像是初见。
请相信恋人的嗅觉,当你们坠入爱河时,一个眼神散发出的芬芳,便是信号。
屈湛知道她恋慕自己——当她用力看着他歌唱时,他懂她所有独白。呼,终于不那么心疼了。这回站在舞台上耀眼的就是你自己啊,我的傻姑娘。
屈湛趁众人不注意,偷偷将木签塞进自己的袖子里,他突然有了决定,优雅中透着不容动摇的坚定迈向中央的舞台。
可是季疏晨的勇气来得更快些,她把话筒塞回主唱手里,在此起彼伏的哨声掌声中跳下舞台的台阶,一步,两步……轻盈得像只纯净的小鹿。众目睽睽之下,她连面具都没摘,飞奔到屈湛面前,深呼吸,声音清甜明快:
“你敢爱我吗?屈湛。”
屈湛眸中的笑意溢满,用所有人都听得见的音量回答:“当然,爱!”不是“当然敢”,而是“当然爱”,他忘情地捧起季疏晨扬起的笑脸,吻下去。
这是他的初吻,他相信也是她的。
少女柔软的唇瓣、娇小可人的丁香舌、珍珠白的贝齿……他的强势与笃定将两人的唇舌贴紧缠绵,怯怯的小舌头生涩地回应着他疾风骤雨般的步伐,这滋味,盘旋在脑海中还不够,丝丝入扣地灌进了心内最深处,醉得都快忘了今夕何年。
就在两人吻得难舍难分时,沸腾的人群中刺耳的人声格外嘹亮:“警察来了!”
季疏晨如梦方醒,无措地对屈湛说:“怎么办?我还未成年啊!”
屈湛神色一滞,接而反应敏捷地牵起季疏晨在众人掩护下从后门逃出。
季疏晨想,她大概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一夜的纽约。
料峭的凉风再冷,也驱不走那个男人牵着她掌心的温度,熨帖到暖进心窝,就像方才的那一吻一样。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一刻?牵着那个人的手想要大声告诉全世界:这就是我最爱的人!
如果你有过,那么你一定能理解此时此刻的季疏晨。虽然她只有十七岁,虽然她可能还不懂什么是爱情,但她就是这样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这样明快强烈、捧着满腔热血去爱一个人的笃定,哪怕只有一次,也都足够。
爱一生怎样?不能爱一生又怎样?我爱的时候连天空都会很亮,所以哪怕这之后别人给的爱恨、情仇再多,也不及今夜,你共我。
两人七拐八绕才找到一家可以栖身的小旅馆,狭窄老旧的木质楼梯走一步就会发出“吱呀”的声音,屈湛小心翼翼地走在前面牵着季疏晨,时不时回头,以致于他自己由于高个的缘故不小心“砰”的撞到了二楼地板。季疏晨见状乐不可支地“咯咯咯”轻笑,屈湛听着女孩清铃般的笑声,心头又痒又暖,“小坏蛋!”他作势要抓她,她低叫一声,引得坐在收银台前打瞌睡的店主侧目。屈湛正作抱歉的手势,季疏晨已经越过他身侧逼仄的空间,跑上了二楼。
屈湛在房门前抓住她,强势果敢地把她压在门板上深吻,然后“啪嗒”一声开了房门。他吻得又凶又狠,季疏晨无处可逃,背后突然一空,身子重心不稳倒向地毯。就在屈湛笑意盎然以为自己得逞的时候,季疏晨攀在他肩头的手突然用力一抓,她凭借练芭蕾多年过人的腰力,强制性改变了上半身的方向,两腿配合勾上了屈湛精壮的腰。
两人连灯都来不及开,可是黑暗中,季疏晨却透过卧室大窗外映进来的微弱的星辰的光亮中,窥到屈湛蓦地一黯的深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