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第64节
日子过得虽然无聊了点,但也算安逸。
这天上午,许朝歌难得有了空闲,打算去赶海。然后,她发现她的赶海神器林晩不能和她一起去。
没了林晩这个赶海神器,她感觉自己去了,很可能赶了个寂寞。
为了不赶个寂寞,她决定跟陆少钦软磨硬泡一下。
“二哥,你就让小美儿跟我一起去嘛!我保证我一定会照顾好她,绝对不会让她少一根汗毛。”
“你的保证不靠谱。”她的保证就没作数过。
“那你亲自去照顾她,你带着她跟在我身后,只要告诉我哪里有海货就行,其他事情都交给我。”许朝歌道。
陆少钦还是不同意,但林晩想去,不等他开口拒绝,林晩先道:“我在家待了几天挺无聊的,要不就陪她去一趟,你也一起,就当是陪我去散散步。”
“好。”她想去,陆少钦只能陪着一起去。
“还是小美人儿好,我也是傻逼了才会费劲说服你。”她要是一开始就选择说服林晩,他们现在可能已经到海边了。
“要去就快点走,不然,一会儿近一点的海货都被别人抓没了。”一直等着的顾北平催促道。
“走了,走了。”许朝歌一手提着桶,一手牵着她的赶海神器林晩,说走就走,留下陆少钦自己一个人站在原地。
“许小刀!”
“叫什么叫,赶紧走,你媳妇都走了,你还傻愣在原地干什么?”许朝歌头也不回道。
陆少清没接她的话茬,直接追上去把林晩从她手里抢回来。
许朝歌没跟他抢,怕惹恼了他,他不让林晩跟她去赶海。
几人一路向着海边走去,很快就到了海滩上。
到的时候,杨海生和霍昀已经等在那里了。
见林晩和陆少钦空着手过来,霍昀便问道:“你们俩空着手过来干什么?”
“散步。”陆少钦如是道。
霍昀:“……”
万万没想到的答案。
“那你们俩慢慢散,我们赶海去了。”说完,他便跟杨海生、顾北平一起去赶海。
陆少钦倒是想慢慢散,但许朝歌不让。
他们一走,许朝歌就催促道:“走了,我们也去赶海。”
陆少钦很想拒绝她,但他牵着的林晩已经跟她一起走了,他只能乖乖跟上她的脚步。
有林晩这个赶海神器在,许朝歌这一趟又收获颇丰。
准备回去的时候,她提着大半桶的海货跑到林晩面前,让她看看她今天的收获。
林晩看了后,吐了。
更准确地说,是闻到桶里面的海货散发的腥味后,吐了。
吐完后,整个人蔫蔫的,跟霜打的茄子一样。
陆少钦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有把许朝歌按在海滩上摩擦,背着林晩回了家。
到家后,林晩还没有缓过来,整个人还是蔫蔫的。
陆少钦看着,别提多心疼了。
“喝点水。”
林晩接过他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就不想喝了。
陆少钦见了,便问道:“你肚子饿不饿?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去给你做。”她早上本来就没吃多少东西,刚才又吐了,这会儿肚子多半饿了。
林晩这会儿肚子确实有点饿了,但没什么胃口,也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
“我没什么胃口,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你不用忙活。”
“那我去熬点粥,你等会儿有胃口了再吃。”陆少钦道。
“好。”
第67章 可耻地心动了 等我哥来了,你再跟我分……
许朝歌一直等到陆少钦去厨房熬粥, 才凑到林晩身边跟她道歉。
“小美人儿,对不起。我忘了你现在会害喜,闻不得海鲜的腥味, 不是故意恶心你的。”
“没关系,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连她自己都忘了自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更别提她了。
“那你以后还跟我去赶海吗?”她不想失去她这个赶海神器。
“短期之内应该不行, 你二哥不让,估计要等到我不害喜了,他才肯让我再跟你去赶海。对了,你姐当年怀乐乐的时候害了多久的喜来着?”害喜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她想早点摆脱。
“我记得我姐那会儿好像两三个月就好了。不过,我听我娘说,这个因人而异,我娘怀我的时候一直到了我出生了, 她才不再害喜。”许朝歌把她知道有关害喜的都跟她说了。
林晩听完后, 忍不住蹙起眉头。
要只是两三个月还好,忍忍就过去了, 要是一直到孩子出生才好,那她有的受了。
为了不受这份罪, 她决定用心声找嗨皮帮她开个挂。
“嗨皮,你能不能让我不再害喜?”
嗨皮:“能,但你会害喜是因为这副身体欠陆嘉乐的, 如果我让你不再害喜, 那你在怀孕的过程中很可能要受其他罪。”
林晩:“比如?”
嗨皮:“早期的话,大部分妊娠反应都有可能,像食欲不振、头晕乏力、胸胀嗜睡等,严重的话, 还可能会出血,有流产的迹象,到时候你就要喝中药养胎,中期……”
林晩一听要喝中药,就打断了它后面没有说完的话。
“我突然觉得害喜也没什么,你不用帮我了。”她害喜也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只要小心谨慎一点,完全可以避免,没必要为了不害喜去冒喝中药的风险。
“好的。”嗨皮很爽快的应下,同时心里暗松了一口气。
它说的这些其实全部是在忽悠她。
事实上,让她免受怀孕的各种不良反应对它来说,轻轻松松,之所以不帮她,倒不是想看她受罪,是怕她怀孕后的反应和上辈子出入太大,引起陆少钦的怀疑。
林晩对它很信任,完全没有怀疑它在忽悠她。
和它聊完后,她心里还在庆幸,自己除了害喜外,并没有它说的那些妊娠反应,希望之后的日子也不会有。
等陆少钦熬完粥的时候,她已经缓得差不多了,肚子也饿得“咕噜咕噜”叫,便就着他炒的蔬菜,吃了一大碗。
夜里,陆少钦把许朝歌他们上午抓的海鲜全部做成海鲜大杂烩,所有人都吃得很满足,除了林晩。
林晩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吃不得海鲜,看着他们一个个吃得那么满足,她突然觉得整个世界充满了敌意。
陆少钦就知道她会不开心,本来不想做的,但许朝歌他们抓都抓了,不做总不能放生吧!只能一次全做了,再好好哄哄她。
“好了,不难过了。你想吃什么,我明天做给你吃。”
“想吃肉夹馍,还想喝绿豆汤。”林晩道。
陆少钦:“……”
还挺敢想的。
“行,我明天一早就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回来做给你吃。”
“这你都会做?”林晩有些惊讶道。
她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就是想无理取闹一下,压根没指望他真的能做给她吃,结果他居然应下了。
“以前在军营里看人做过,感觉不难,应该会做。”他这话自然不是实话。
实话是,上辈子她怀孕的时候也想吃,但他不会做,一直等到改革开放后,他才特意去学的,只是那个时候,她已经离开他了,他想做给她吃都没机会。
这辈子有机会做给她吃,也算是全了上辈子的一个小心愿。
“那等哪天你有事要去镇上,再顺路去买面粉那些回来做给我吃,明天不用特意请假去,我也没有特别想吃,就是随口一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挺方便的,只要趁着他去上工,待在房间里,让嗨皮给她变就行,用不着他特意请假跑一趟镇上,再辛苦做给她吃。
“说了明天做给你吃,就明天做给你吃,你是特别想吃,还是随口一说不重要。”陆少钦道。
他不嫌麻烦和辛苦,林晩也没有再推辞。
“那我明天跟你一起去镇上。”
“你现在月份还太小,不宜四处奔波,还是我自己去吧!”他不让她一起去,除了担心她肚子里的宝宝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怀孕后,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会晕船。
林晩不知道自己怀孕后,还会晕船,但也没有坚持要一起去,只是多少有点遗憾。
但遗憾归遗憾,想着明天能光明正大地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她还是挺开心的,就是要辛苦陆少钦。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陆少钦就牵着自行车准备去码头坐船。
顾北平和许朝歌见他牵着自行车,才知道他今天不去上工要去镇上。
“你去镇上做什么?”许朝歌问道。
“我媳妇想吃肉夹馍和绿豆汤,我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陆少钦如实道。
绿豆汤,许朝歌知道。
“肉夹馍是什么?”
“是我们北城的特色小吃之一。”回答她的是顾北平。
“好吃吗?”又是面粉,又是猪肉的,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好吃。”顾北平回答完她的问题,旋即又对陆少钦道:“别光给你媳妇做,我也要吃。”他都好久没吃过肉夹馍了,不说还好,说了还怪馋的。
他的话音刚落,许朝歌便道:“我也要吃。”
“你们俩能要点脸吗?”陆少钦嫌弃道。
“要脸干什么?”
“脸有吃的重要吗?”
顾北平和许朝歌一唱一和。
这天上午,许朝歌难得有了空闲,打算去赶海。然后,她发现她的赶海神器林晩不能和她一起去。
没了林晩这个赶海神器,她感觉自己去了,很可能赶了个寂寞。
为了不赶个寂寞,她决定跟陆少钦软磨硬泡一下。
“二哥,你就让小美儿跟我一起去嘛!我保证我一定会照顾好她,绝对不会让她少一根汗毛。”
“你的保证不靠谱。”她的保证就没作数过。
“那你亲自去照顾她,你带着她跟在我身后,只要告诉我哪里有海货就行,其他事情都交给我。”许朝歌道。
陆少钦还是不同意,但林晩想去,不等他开口拒绝,林晩先道:“我在家待了几天挺无聊的,要不就陪她去一趟,你也一起,就当是陪我去散散步。”
“好。”她想去,陆少钦只能陪着一起去。
“还是小美人儿好,我也是傻逼了才会费劲说服你。”她要是一开始就选择说服林晩,他们现在可能已经到海边了。
“要去就快点走,不然,一会儿近一点的海货都被别人抓没了。”一直等着的顾北平催促道。
“走了,走了。”许朝歌一手提着桶,一手牵着她的赶海神器林晩,说走就走,留下陆少钦自己一个人站在原地。
“许小刀!”
“叫什么叫,赶紧走,你媳妇都走了,你还傻愣在原地干什么?”许朝歌头也不回道。
陆少清没接她的话茬,直接追上去把林晩从她手里抢回来。
许朝歌没跟他抢,怕惹恼了他,他不让林晩跟她去赶海。
几人一路向着海边走去,很快就到了海滩上。
到的时候,杨海生和霍昀已经等在那里了。
见林晩和陆少钦空着手过来,霍昀便问道:“你们俩空着手过来干什么?”
“散步。”陆少钦如是道。
霍昀:“……”
万万没想到的答案。
“那你们俩慢慢散,我们赶海去了。”说完,他便跟杨海生、顾北平一起去赶海。
陆少钦倒是想慢慢散,但许朝歌不让。
他们一走,许朝歌就催促道:“走了,我们也去赶海。”
陆少钦很想拒绝她,但他牵着的林晩已经跟她一起走了,他只能乖乖跟上她的脚步。
有林晩这个赶海神器在,许朝歌这一趟又收获颇丰。
准备回去的时候,她提着大半桶的海货跑到林晩面前,让她看看她今天的收获。
林晩看了后,吐了。
更准确地说,是闻到桶里面的海货散发的腥味后,吐了。
吐完后,整个人蔫蔫的,跟霜打的茄子一样。
陆少钦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有把许朝歌按在海滩上摩擦,背着林晩回了家。
到家后,林晩还没有缓过来,整个人还是蔫蔫的。
陆少钦看着,别提多心疼了。
“喝点水。”
林晩接过他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就不想喝了。
陆少钦见了,便问道:“你肚子饿不饿?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去给你做。”她早上本来就没吃多少东西,刚才又吐了,这会儿肚子多半饿了。
林晩这会儿肚子确实有点饿了,但没什么胃口,也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
“我没什么胃口,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你不用忙活。”
“那我去熬点粥,你等会儿有胃口了再吃。”陆少钦道。
“好。”
第67章 可耻地心动了 等我哥来了,你再跟我分……
许朝歌一直等到陆少钦去厨房熬粥, 才凑到林晩身边跟她道歉。
“小美人儿,对不起。我忘了你现在会害喜,闻不得海鲜的腥味, 不是故意恶心你的。”
“没关系,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连她自己都忘了自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更别提她了。
“那你以后还跟我去赶海吗?”她不想失去她这个赶海神器。
“短期之内应该不行, 你二哥不让,估计要等到我不害喜了,他才肯让我再跟你去赶海。对了,你姐当年怀乐乐的时候害了多久的喜来着?”害喜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她想早点摆脱。
“我记得我姐那会儿好像两三个月就好了。不过,我听我娘说,这个因人而异,我娘怀我的时候一直到了我出生了, 她才不再害喜。”许朝歌把她知道有关害喜的都跟她说了。
林晩听完后, 忍不住蹙起眉头。
要只是两三个月还好,忍忍就过去了, 要是一直到孩子出生才好,那她有的受了。
为了不受这份罪, 她决定用心声找嗨皮帮她开个挂。
“嗨皮,你能不能让我不再害喜?”
嗨皮:“能,但你会害喜是因为这副身体欠陆嘉乐的, 如果我让你不再害喜, 那你在怀孕的过程中很可能要受其他罪。”
林晩:“比如?”
嗨皮:“早期的话,大部分妊娠反应都有可能,像食欲不振、头晕乏力、胸胀嗜睡等,严重的话, 还可能会出血,有流产的迹象,到时候你就要喝中药养胎,中期……”
林晩一听要喝中药,就打断了它后面没有说完的话。
“我突然觉得害喜也没什么,你不用帮我了。”她害喜也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只要小心谨慎一点,完全可以避免,没必要为了不害喜去冒喝中药的风险。
“好的。”嗨皮很爽快的应下,同时心里暗松了一口气。
它说的这些其实全部是在忽悠她。
事实上,让她免受怀孕的各种不良反应对它来说,轻轻松松,之所以不帮她,倒不是想看她受罪,是怕她怀孕后的反应和上辈子出入太大,引起陆少钦的怀疑。
林晩对它很信任,完全没有怀疑它在忽悠她。
和它聊完后,她心里还在庆幸,自己除了害喜外,并没有它说的那些妊娠反应,希望之后的日子也不会有。
等陆少钦熬完粥的时候,她已经缓得差不多了,肚子也饿得“咕噜咕噜”叫,便就着他炒的蔬菜,吃了一大碗。
夜里,陆少钦把许朝歌他们上午抓的海鲜全部做成海鲜大杂烩,所有人都吃得很满足,除了林晩。
林晩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吃不得海鲜,看着他们一个个吃得那么满足,她突然觉得整个世界充满了敌意。
陆少钦就知道她会不开心,本来不想做的,但许朝歌他们抓都抓了,不做总不能放生吧!只能一次全做了,再好好哄哄她。
“好了,不难过了。你想吃什么,我明天做给你吃。”
“想吃肉夹馍,还想喝绿豆汤。”林晩道。
陆少钦:“……”
还挺敢想的。
“行,我明天一早就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回来做给你吃。”
“这你都会做?”林晩有些惊讶道。
她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就是想无理取闹一下,压根没指望他真的能做给她吃,结果他居然应下了。
“以前在军营里看人做过,感觉不难,应该会做。”他这话自然不是实话。
实话是,上辈子她怀孕的时候也想吃,但他不会做,一直等到改革开放后,他才特意去学的,只是那个时候,她已经离开他了,他想做给她吃都没机会。
这辈子有机会做给她吃,也算是全了上辈子的一个小心愿。
“那等哪天你有事要去镇上,再顺路去买面粉那些回来做给我吃,明天不用特意请假去,我也没有特别想吃,就是随口一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挺方便的,只要趁着他去上工,待在房间里,让嗨皮给她变就行,用不着他特意请假跑一趟镇上,再辛苦做给她吃。
“说了明天做给你吃,就明天做给你吃,你是特别想吃,还是随口一说不重要。”陆少钦道。
他不嫌麻烦和辛苦,林晩也没有再推辞。
“那我明天跟你一起去镇上。”
“你现在月份还太小,不宜四处奔波,还是我自己去吧!”他不让她一起去,除了担心她肚子里的宝宝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怀孕后,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会晕船。
林晩不知道自己怀孕后,还会晕船,但也没有坚持要一起去,只是多少有点遗憾。
但遗憾归遗憾,想着明天能光明正大地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她还是挺开心的,就是要辛苦陆少钦。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陆少钦就牵着自行车准备去码头坐船。
顾北平和许朝歌见他牵着自行车,才知道他今天不去上工要去镇上。
“你去镇上做什么?”许朝歌问道。
“我媳妇想吃肉夹馍和绿豆汤,我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陆少钦如实道。
绿豆汤,许朝歌知道。
“肉夹馍是什么?”
“是我们北城的特色小吃之一。”回答她的是顾北平。
“好吃吗?”又是面粉,又是猪肉的,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好吃。”顾北平回答完她的问题,旋即又对陆少钦道:“别光给你媳妇做,我也要吃。”他都好久没吃过肉夹馍了,不说还好,说了还怪馋的。
他的话音刚落,许朝歌便道:“我也要吃。”
“你们俩能要点脸吗?”陆少钦嫌弃道。
“要脸干什么?”
“脸有吃的重要吗?”
顾北平和许朝歌一唱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