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军嫂人生_分卷阅读_6
吴美芹和丈夫租的是一个平房,面积不大,附带一个小型的院子,这个平房里面不止她们一家住,不过现在白天,都出去工作了。
吴美芹和丈夫住的是左边的一间屋子,面积只有二十平,里面除了放下一张床,还放着煤火炉和各种锅碗瓢盆。
屋里连个下脚的空都没有,几个人一进来,就把整间屋子挤得满满当当的。
孙兰花第一个不耐烦在这屋里待,她习惯了家里宽敞的屋子和院子,站在这狭小的屋子里,只觉得处处憋屈。
吴美芹没注意到婆婆的情绪,她一进来就去提了提桌子下面的暖壶,确定里面是满满的热水,才拿出来家里的所有杯子和婉,按人头倒了水,然后端着杯子第一个给她婆婆送了过去:“妈,走了那么久,你喝点热水歇歇。”
孙兰花并不累,不过这时候吴美芹的态度让她舒服,她“嗯”了一声端着水坐在床上慢慢喝着。
天这么热,其他人走了一路,早渴的不行了,见孙兰花先喝了水,便一个个迅速端起碗吹着水大口大口的喝。
喝完水,孙兰花在屋里坐了一会儿,就要求出去看看街道上哪里适合摆摊。
吴美芹连忙拦住了她:“妈,我在县城住了几年,我知道几个人流量大的地方,等会儿我带你去看看,你来决定咱在哪里干。这时候你再多歇会儿吧。”
孙兰花摆摆手站起来:“早去早回来,现在还不到中午,不是最热的时候,等过会儿更热。”
吴美芹想想也是,没再阻拦,给丈夫留了个纸条,说明今天她带家里人过来了。便带着婆婆几人往她在脑中想好的地方一个个过去。
吴美芹带着婆婆最先看的是县城一家食品厂的门口,这时候正是上着班的时候,门口没几个人。
怕婆婆误会自己,吴美芹连忙出声解释:“妈,这个食品厂是咱县里最大的厂,里面的员工有上千人,很多都是小年轻,最喜欢尝鲜,这里绝对是个摆摊的好地方的。”
孙兰花看看厂的占地面积,一眼都忘不到头,显然这里人数不少,等到下班,这里的场景不难想象。而且这个时候工人工资并不低,购买力不弱,在这里摆摊确实不错。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里离她小儿子租的房子不远,来回也方便。
她早就想好了。从这里到村上,如果每天都拿着原料来来回回,那就太麻烦了,而且很累,所以她就决定将卖东西的原料放在小儿子家。每天的摆摊轮流从家里抽人来县城卖。
虽然心里有了决断,但是孙兰花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点点头道:“咱们再去看看其他几个地方。”
吴美芹以为婆婆没看上这里,所以又热情地带她去了县城另外一个罐头厂、造纸厂菜市场还有县政府对面。
孙兰花看完所有的地方,在心里比较了一下,食品厂和菜市场是她心中最理想的摆摊的地方。
但是菜市场是早市,人最多的时候都是在早上,过了早上,人流量就变得很小了,凉皮凉面主要做的生意是中午和晚上,所以在仔细比较了一下两者后,孙兰花决定先在食品厂摆摊看看。
心里下了决定,孙兰花就不想再逛了,现在太阳越升越高,她们几个人的衣服早就汗湿了。
所以在吴美芹要带着她们再去下一个地方时,孙兰花就开口了:“美芹,不用看了,我想好在哪个地方摆摊了,咱们回去吧。”
一听说婆婆要回去,吴美芹几人顿时松了一口气。大夏天在太阳底下走路,真的是一种煎熬。就连心心念念想来县城逛逛的薛小霞和罗春香,此刻也是一脸蔫蔫的,完全没了精神。
回去的时候她们刚好需要路过食品厂,这时候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正赶上食品厂下班。
刚刚吴美芹说的时候,孙兰花就知道食品厂人不少,不过毕竟没看到人,这只是凭空想象。
现在看到一群群男女工人结伴从工厂里出来,孙兰花的眼睛瞬间亮了,看着这些工人的眼神就像是一个个金币,闪闪发光的那种。
特别是看到工厂外也有几个摆摊的,被许多年轻的工人们围起来买的时候,孙兰花的眼睛更亮了,一脸的跃跃欲试。
第9章 (捉虫)
李建民下班,从县政府往家里走,想起来还有一天他就可以休息回家看看了,心里止不住的开心。
走到自家租的房子,李建民正要推开大门进去,结果就看到他媳妇领着他妈走了过来。
李建民惊诧地睁大了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揉揉眼睛,再看过去,她媳妇已经到他面前了。
知道不是自己的幻觉,李建民立马眉开眼笑,赶紧打开门,扶着孙兰花进去,嘴里殷切地说着:“妈,你来的时候怎么不和我说一声啊,我好请假去接你。”
孙兰花对于这个小儿子也是疼的,只不过比不上她闺女。一听到儿子这话,孙兰花觉得心里很舒坦。
她拍拍他的胳膊,笑着说:“又不是走不动路了,没必要让你专门请假去接。”
李建民一脸严肃:“不管你走不走得动,作为你的儿子,接你就是必须的。”
孙兰花被李建民这话哄得笑得更开心了。
扶着孙兰花进屋,李建民立马就去拿壶给孙兰花倒水,吴美芹则拿着屋里的洗脸盆,去院子里接了一盆水进来,笑着对孙兰花道:“妈,走了一路了,都是汗,我给你接了盆水,你洗洗。”
李建华出的汗并不比他妈少,现在身上脸上又热又黏,看到水,立马朝吴美芹问道:“三弟妹,你家还有盆没有?”
吴美芹摇头,起身拿了一条毛巾递给李建华:“二哥,这是建民的毛巾。院子里的水都是自来水,你打开水龙头就能用,你拿着这毛巾去洗洗吧。”
屋里孙兰花洗过脸,吴美芹将孙兰花用过的毛巾递给她大嫂,有点不好意思地道:“大嫂,我屋里就两条毛巾,一条建民的,一条我的,这个就是我的,你们快拿着去洗洗脸吧。”
薛小霞明白吴美芹的意思,屋里两条毛巾,建民的被建华拿走了,吴美芹的她们婆婆正用着,她们作为媳妇的只能等等了。
不过薛小霞和罗春香并不在意,如果她们是吴美芹的话,也会这样做,只有晚辈孝敬着长辈,哪有长辈要让着晚辈的。
等所有人洗完脸回来,孙兰花已经把她来的目的大致和李建民说了一下,包括要用他租的房子放东西的事。
李建民对这事并不在意,因此孙兰花一说他就同意了,不就是占点空的事情吗?又不是要住在这里,那他的房子完全可以安排得下。
李建民同意了,在所有人进来后,孙兰花就清清喉咙看着几个儿子媳妇道:“咱们要是摆摊,东西肯定不可能每天都是从家里带来再带回去,所以我就和建民商量了下,把东西放在建民这里。你们也知道,建民租的这个房子是要钱的,我们把东西放这里也得给他钱,是这个理吧?”
李建民几个连连点头,是这个理没错。
孙兰花笑笑,继续说:“所以呢,我有两个想法,一个是每个月直接付建民房租的一半。一个是给分成,让建民家和老大、老二家都一样的分成,当然这个分成从我和你们爸那里出,这两个选择让建民自己选一个,你们都没意见吧?”
“没有。”几人摇头道。不是从她们那里分,是从婆婆公公那里,她们又没损失什么,何必因为这事惹婆婆不高兴呢。
“既然没意见……”孙兰花看向李建民:“建民,那你选一个吧。”
这个家里要说最聪明的,就是李建民的,他听完孙兰花的话,就在心里分析开了。
县城的情况他也了解,自然知道这个生意是能赚钱的。而且因为他在政府里面工作,也认识几个警局的朋友,到时候带着朋友去捧捧场,根本不用担心县城的地痞流氓骚扰他们家的生意。
所以在孙兰花说出来让他选的时候,他立马选了分成。
孙兰花来的时候拿着协议书呢,听到李建民的选择后,她立马让李建民又按照那个协议书,重新写了一份,内容都一样,只是把她和老伴还有建民一家的分成改了。
之后就让在场的所有人签字按手印,至于剩下的李清夏三人,她打算回到家再让他们重新签字按手印。
***
孙兰花几人是在下午四点后回的家,那时候天已经没那么热了,回去的时候路过一家百货商场。
孙兰花还特意带着所有人进去,没有买多贵的东西,只是给李清夏买了一瓶雪花膏和一盒蛤蜊油。
薛小霞和罗春香也跟着买了这两样东西,另外又给家里的孩子买了一身衣服。
虽然家里的财政大权由婆婆拿着,但是她们也不是完全没有私房钱的。不过这些私房钱都是她们存了好几年的,这次进了一次商场,花了一大半。
从商场出来她们就直接去了车站,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六点多了,不过这时候天还没黑。
孙兰花一进去,就看到她大儿子拿着石杵在捣东西,脚下摆了一溜的瓷盆瓷坛。
她闺女则拿了一个小板凳坐在一旁,一手拿着一把木勺子,一手拿着一个小称。手不停从瓷坛里舀出不同的粉末放在称上称着,称完后就倒进一个小瓷坛里,然后晃匀后尝尝,味道不对就再添加点东西,最后将瓷坛塞上木塞。
孙兰花走过去,一股呛鼻的气味扑面而来,仔细一闻,鼻子里充斥着各种调料的味道。
一看到闺女受这罪还一脸开心的模样,孙兰花立马去拉她的胳膊:“清夏,你这是干啥呢?快起来,家里不需要你遭这罪!”
李清夏无奈地放下手中的称,顺着孙兰花的力气站了起来,赶紧出声安抚她妈:“妈,我就是在调调料,你看我根本没干重活,磨粉的事都是我哥干的。”
李建军闻言,以为他妈真是因为这生气,赶紧跟着点头:“是啊,妈,重活都是我干的,没累着小妹。”
孙兰花看李建军还一脸赞同,眼睛瞬间瞪大了,掐起腰就要出声骂这个脑子不灵光的儿子。
她眼睛又没瞎,闺女有没有干重活她还看不出来吗?哪用着他来提醒,连她生气的原因都不知道还跟着瞎搅和,真是找骂!
李清夏一看她妈这模样,赶紧揽住她的胳膊,一边把她妈往屋里带,一边出声安抚着:“妈,别生气,别生气。我带你去屋里给你看个惊喜。”
把孙兰花拉进堂屋,李清夏才松了一口气,一脸骄傲地指着桌上的饭对她妈道:“妈,你知道今天的饭是谁做的吗?”
孙兰花看李清夏这活泼的模样,立马被逗笑了,也不再追究之前的事了。闺女的意思她明白,不就是不想让她骂建军吗?只是就她大儿子那榆木疙瘩,也不知道能不能懂他小妹的好心。
她看看那桌子菜,番茄炒鸡蛋,清炒豆角,清朝茄子,还有一盘拍黄瓜,都是家里种的菜。
她挑挑眉,她大儿子不会有胆量炒这么多菜,她丈夫又是不问事的,显然炒这些菜都是她闺女的意思。
不过虽然她知道做饭的内容是李清夏拿主意,但是从没想过这饭是李清夏做的,所以她随口道:“不是你爸就是你大哥,还能是谁做的?”
李清夏一脸笑眯眯地凑到孙兰花面前,指着自己的脸说:“我啊,我做的。”
“你做的?”孙兰花惊讶地睁大眼睛,随即脸上就染上的愤怒:“你大哥这个没用的东西,让你泡在调料堆里也就算了,居然还让你做全家的饭,他还有没有点良心!”
李清夏没想到自己的勤劳还能惹怒她妈,赶紧摇着她妈的手撒娇灭火:“妈,是我自己想试试的,不怪我大哥,你知道他拗不过我。妈,我第一次做菜,你就不想尝一尝?”
说着她夹了一筷子茄子送到孙兰花嘴边,孙兰花躲不过去,心里也想尝尝闺女第一次做的饭,张嘴把菜吃了下去。
李清夏望着她,一脸紧张:“妈,味道怎么样?”
孙兰花笑着点头:“很好吃,要不是知道你是第一次做菜,我都不相信这是你做的菜。”
其实李清夏炒的菜很一般,不难吃,但也说不上好吃。因为李清夏掌握不好放调料的量,你让她用尝的,她知道是多少用量。你让用称,她也能称出来,唯独自己拿勺子的时候,她的手就无法在菜里放上正好的量。
所以为了不把菜炒咸,她不敢用太多的调料,因此她做出来的菜,整体都偏淡。
但是在孙兰花那加了几百层的滤镜面前,她闺女做的饭,就是美味佳肴,别说淡了,就是没味,或者咸的不能吃,孙兰花也能找出来一堆夸李清夏的话。
虽然知道自己妈说话带个人喜好,不能当真,但是听到孙兰花夸奖她的话,还是整个人都美滋滋的。
她也不单单给自己邀功,还在孙兰花面前大力夸奖了李欣欣和李欣欣姐妹。她们不仅帮着家里拾了一堆柴禾,还帮着她摘菜、择菜、烧火,让后世见了无数熊孩子的李清夏,格外的喜欢这俩姐妹。
孙兰花看出来李清夏的喜欢,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让李清夏自己看着对待她们就行。
第10章 (捉虫)
做生意说起来简单,可是做起来却不容易,虽说调料和配方李清夏都准备好了,可是要想把摊子摆起来还需要准备很多东西。
因为这一天浪费过去了,所以晚上吃过饭,全家人就都开始忙了起来。
孙兰花带着三个儿子和儿媳妇用瓷盆和面,因为不确定第一天的生意如何,所以只用了二十斤面粉来做凉皮。
做凉皮得先醒面,今天上午孙兰花活的面早就醒好放水里沉淀了,一天过去,早就沉淀好了,下午李清夏就把这些面糊做成了凉皮。
这个家里做饭最好的是罗春香,所以孙兰花就让她跟着李清夏,用做好的原料来调凉皮。其余人则跟着她继续和面。
不过李清夏说配方的时候并没有藏着掖着,厨房里所有人都能听见。
罗春香做饭手艺好,领悟能力也不差,在做到第三份凉皮的时候,就已经做出来李清夏要的味道了。
罗春香也很吃惊小姑子的嘴,明明第一份做出来的时候她就觉得很好吃了,毕竟李清夏提供了十几份配料,许多调料她听都没听过,但不得不说,这样做出来的凉皮确实美味,比自家做的好吃多了。
吴美芹和丈夫住的是左边的一间屋子,面积只有二十平,里面除了放下一张床,还放着煤火炉和各种锅碗瓢盆。
屋里连个下脚的空都没有,几个人一进来,就把整间屋子挤得满满当当的。
孙兰花第一个不耐烦在这屋里待,她习惯了家里宽敞的屋子和院子,站在这狭小的屋子里,只觉得处处憋屈。
吴美芹没注意到婆婆的情绪,她一进来就去提了提桌子下面的暖壶,确定里面是满满的热水,才拿出来家里的所有杯子和婉,按人头倒了水,然后端着杯子第一个给她婆婆送了过去:“妈,走了那么久,你喝点热水歇歇。”
孙兰花并不累,不过这时候吴美芹的态度让她舒服,她“嗯”了一声端着水坐在床上慢慢喝着。
天这么热,其他人走了一路,早渴的不行了,见孙兰花先喝了水,便一个个迅速端起碗吹着水大口大口的喝。
喝完水,孙兰花在屋里坐了一会儿,就要求出去看看街道上哪里适合摆摊。
吴美芹连忙拦住了她:“妈,我在县城住了几年,我知道几个人流量大的地方,等会儿我带你去看看,你来决定咱在哪里干。这时候你再多歇会儿吧。”
孙兰花摆摆手站起来:“早去早回来,现在还不到中午,不是最热的时候,等过会儿更热。”
吴美芹想想也是,没再阻拦,给丈夫留了个纸条,说明今天她带家里人过来了。便带着婆婆几人往她在脑中想好的地方一个个过去。
吴美芹带着婆婆最先看的是县城一家食品厂的门口,这时候正是上着班的时候,门口没几个人。
怕婆婆误会自己,吴美芹连忙出声解释:“妈,这个食品厂是咱县里最大的厂,里面的员工有上千人,很多都是小年轻,最喜欢尝鲜,这里绝对是个摆摊的好地方的。”
孙兰花看看厂的占地面积,一眼都忘不到头,显然这里人数不少,等到下班,这里的场景不难想象。而且这个时候工人工资并不低,购买力不弱,在这里摆摊确实不错。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里离她小儿子租的房子不远,来回也方便。
她早就想好了。从这里到村上,如果每天都拿着原料来来回回,那就太麻烦了,而且很累,所以她就决定将卖东西的原料放在小儿子家。每天的摆摊轮流从家里抽人来县城卖。
虽然心里有了决断,但是孙兰花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点点头道:“咱们再去看看其他几个地方。”
吴美芹以为婆婆没看上这里,所以又热情地带她去了县城另外一个罐头厂、造纸厂菜市场还有县政府对面。
孙兰花看完所有的地方,在心里比较了一下,食品厂和菜市场是她心中最理想的摆摊的地方。
但是菜市场是早市,人最多的时候都是在早上,过了早上,人流量就变得很小了,凉皮凉面主要做的生意是中午和晚上,所以在仔细比较了一下两者后,孙兰花决定先在食品厂摆摊看看。
心里下了决定,孙兰花就不想再逛了,现在太阳越升越高,她们几个人的衣服早就汗湿了。
所以在吴美芹要带着她们再去下一个地方时,孙兰花就开口了:“美芹,不用看了,我想好在哪个地方摆摊了,咱们回去吧。”
一听说婆婆要回去,吴美芹几人顿时松了一口气。大夏天在太阳底下走路,真的是一种煎熬。就连心心念念想来县城逛逛的薛小霞和罗春香,此刻也是一脸蔫蔫的,完全没了精神。
回去的时候她们刚好需要路过食品厂,这时候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正赶上食品厂下班。
刚刚吴美芹说的时候,孙兰花就知道食品厂人不少,不过毕竟没看到人,这只是凭空想象。
现在看到一群群男女工人结伴从工厂里出来,孙兰花的眼睛瞬间亮了,看着这些工人的眼神就像是一个个金币,闪闪发光的那种。
特别是看到工厂外也有几个摆摊的,被许多年轻的工人们围起来买的时候,孙兰花的眼睛更亮了,一脸的跃跃欲试。
第9章 (捉虫)
李建民下班,从县政府往家里走,想起来还有一天他就可以休息回家看看了,心里止不住的开心。
走到自家租的房子,李建民正要推开大门进去,结果就看到他媳妇领着他妈走了过来。
李建民惊诧地睁大了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揉揉眼睛,再看过去,她媳妇已经到他面前了。
知道不是自己的幻觉,李建民立马眉开眼笑,赶紧打开门,扶着孙兰花进去,嘴里殷切地说着:“妈,你来的时候怎么不和我说一声啊,我好请假去接你。”
孙兰花对于这个小儿子也是疼的,只不过比不上她闺女。一听到儿子这话,孙兰花觉得心里很舒坦。
她拍拍他的胳膊,笑着说:“又不是走不动路了,没必要让你专门请假去接。”
李建民一脸严肃:“不管你走不走得动,作为你的儿子,接你就是必须的。”
孙兰花被李建民这话哄得笑得更开心了。
扶着孙兰花进屋,李建民立马就去拿壶给孙兰花倒水,吴美芹则拿着屋里的洗脸盆,去院子里接了一盆水进来,笑着对孙兰花道:“妈,走了一路了,都是汗,我给你接了盆水,你洗洗。”
李建华出的汗并不比他妈少,现在身上脸上又热又黏,看到水,立马朝吴美芹问道:“三弟妹,你家还有盆没有?”
吴美芹摇头,起身拿了一条毛巾递给李建华:“二哥,这是建民的毛巾。院子里的水都是自来水,你打开水龙头就能用,你拿着这毛巾去洗洗吧。”
屋里孙兰花洗过脸,吴美芹将孙兰花用过的毛巾递给她大嫂,有点不好意思地道:“大嫂,我屋里就两条毛巾,一条建民的,一条我的,这个就是我的,你们快拿着去洗洗脸吧。”
薛小霞明白吴美芹的意思,屋里两条毛巾,建民的被建华拿走了,吴美芹的她们婆婆正用着,她们作为媳妇的只能等等了。
不过薛小霞和罗春香并不在意,如果她们是吴美芹的话,也会这样做,只有晚辈孝敬着长辈,哪有长辈要让着晚辈的。
等所有人洗完脸回来,孙兰花已经把她来的目的大致和李建民说了一下,包括要用他租的房子放东西的事。
李建民对这事并不在意,因此孙兰花一说他就同意了,不就是占点空的事情吗?又不是要住在这里,那他的房子完全可以安排得下。
李建民同意了,在所有人进来后,孙兰花就清清喉咙看着几个儿子媳妇道:“咱们要是摆摊,东西肯定不可能每天都是从家里带来再带回去,所以我就和建民商量了下,把东西放在建民这里。你们也知道,建民租的这个房子是要钱的,我们把东西放这里也得给他钱,是这个理吧?”
李建民几个连连点头,是这个理没错。
孙兰花笑笑,继续说:“所以呢,我有两个想法,一个是每个月直接付建民房租的一半。一个是给分成,让建民家和老大、老二家都一样的分成,当然这个分成从我和你们爸那里出,这两个选择让建民自己选一个,你们都没意见吧?”
“没有。”几人摇头道。不是从她们那里分,是从婆婆公公那里,她们又没损失什么,何必因为这事惹婆婆不高兴呢。
“既然没意见……”孙兰花看向李建民:“建民,那你选一个吧。”
这个家里要说最聪明的,就是李建民的,他听完孙兰花的话,就在心里分析开了。
县城的情况他也了解,自然知道这个生意是能赚钱的。而且因为他在政府里面工作,也认识几个警局的朋友,到时候带着朋友去捧捧场,根本不用担心县城的地痞流氓骚扰他们家的生意。
所以在孙兰花说出来让他选的时候,他立马选了分成。
孙兰花来的时候拿着协议书呢,听到李建民的选择后,她立马让李建民又按照那个协议书,重新写了一份,内容都一样,只是把她和老伴还有建民一家的分成改了。
之后就让在场的所有人签字按手印,至于剩下的李清夏三人,她打算回到家再让他们重新签字按手印。
***
孙兰花几人是在下午四点后回的家,那时候天已经没那么热了,回去的时候路过一家百货商场。
孙兰花还特意带着所有人进去,没有买多贵的东西,只是给李清夏买了一瓶雪花膏和一盒蛤蜊油。
薛小霞和罗春香也跟着买了这两样东西,另外又给家里的孩子买了一身衣服。
虽然家里的财政大权由婆婆拿着,但是她们也不是完全没有私房钱的。不过这些私房钱都是她们存了好几年的,这次进了一次商场,花了一大半。
从商场出来她们就直接去了车站,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六点多了,不过这时候天还没黑。
孙兰花一进去,就看到她大儿子拿着石杵在捣东西,脚下摆了一溜的瓷盆瓷坛。
她闺女则拿了一个小板凳坐在一旁,一手拿着一把木勺子,一手拿着一个小称。手不停从瓷坛里舀出不同的粉末放在称上称着,称完后就倒进一个小瓷坛里,然后晃匀后尝尝,味道不对就再添加点东西,最后将瓷坛塞上木塞。
孙兰花走过去,一股呛鼻的气味扑面而来,仔细一闻,鼻子里充斥着各种调料的味道。
一看到闺女受这罪还一脸开心的模样,孙兰花立马去拉她的胳膊:“清夏,你这是干啥呢?快起来,家里不需要你遭这罪!”
李清夏无奈地放下手中的称,顺着孙兰花的力气站了起来,赶紧出声安抚她妈:“妈,我就是在调调料,你看我根本没干重活,磨粉的事都是我哥干的。”
李建军闻言,以为他妈真是因为这生气,赶紧跟着点头:“是啊,妈,重活都是我干的,没累着小妹。”
孙兰花看李建军还一脸赞同,眼睛瞬间瞪大了,掐起腰就要出声骂这个脑子不灵光的儿子。
她眼睛又没瞎,闺女有没有干重活她还看不出来吗?哪用着他来提醒,连她生气的原因都不知道还跟着瞎搅和,真是找骂!
李清夏一看她妈这模样,赶紧揽住她的胳膊,一边把她妈往屋里带,一边出声安抚着:“妈,别生气,别生气。我带你去屋里给你看个惊喜。”
把孙兰花拉进堂屋,李清夏才松了一口气,一脸骄傲地指着桌上的饭对她妈道:“妈,你知道今天的饭是谁做的吗?”
孙兰花看李清夏这活泼的模样,立马被逗笑了,也不再追究之前的事了。闺女的意思她明白,不就是不想让她骂建军吗?只是就她大儿子那榆木疙瘩,也不知道能不能懂他小妹的好心。
她看看那桌子菜,番茄炒鸡蛋,清炒豆角,清朝茄子,还有一盘拍黄瓜,都是家里种的菜。
她挑挑眉,她大儿子不会有胆量炒这么多菜,她丈夫又是不问事的,显然炒这些菜都是她闺女的意思。
不过虽然她知道做饭的内容是李清夏拿主意,但是从没想过这饭是李清夏做的,所以她随口道:“不是你爸就是你大哥,还能是谁做的?”
李清夏一脸笑眯眯地凑到孙兰花面前,指着自己的脸说:“我啊,我做的。”
“你做的?”孙兰花惊讶地睁大眼睛,随即脸上就染上的愤怒:“你大哥这个没用的东西,让你泡在调料堆里也就算了,居然还让你做全家的饭,他还有没有点良心!”
李清夏没想到自己的勤劳还能惹怒她妈,赶紧摇着她妈的手撒娇灭火:“妈,是我自己想试试的,不怪我大哥,你知道他拗不过我。妈,我第一次做菜,你就不想尝一尝?”
说着她夹了一筷子茄子送到孙兰花嘴边,孙兰花躲不过去,心里也想尝尝闺女第一次做的饭,张嘴把菜吃了下去。
李清夏望着她,一脸紧张:“妈,味道怎么样?”
孙兰花笑着点头:“很好吃,要不是知道你是第一次做菜,我都不相信这是你做的菜。”
其实李清夏炒的菜很一般,不难吃,但也说不上好吃。因为李清夏掌握不好放调料的量,你让她用尝的,她知道是多少用量。你让用称,她也能称出来,唯独自己拿勺子的时候,她的手就无法在菜里放上正好的量。
所以为了不把菜炒咸,她不敢用太多的调料,因此她做出来的菜,整体都偏淡。
但是在孙兰花那加了几百层的滤镜面前,她闺女做的饭,就是美味佳肴,别说淡了,就是没味,或者咸的不能吃,孙兰花也能找出来一堆夸李清夏的话。
虽然知道自己妈说话带个人喜好,不能当真,但是听到孙兰花夸奖她的话,还是整个人都美滋滋的。
她也不单单给自己邀功,还在孙兰花面前大力夸奖了李欣欣和李欣欣姐妹。她们不仅帮着家里拾了一堆柴禾,还帮着她摘菜、择菜、烧火,让后世见了无数熊孩子的李清夏,格外的喜欢这俩姐妹。
孙兰花看出来李清夏的喜欢,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让李清夏自己看着对待她们就行。
第10章 (捉虫)
做生意说起来简单,可是做起来却不容易,虽说调料和配方李清夏都准备好了,可是要想把摊子摆起来还需要准备很多东西。
因为这一天浪费过去了,所以晚上吃过饭,全家人就都开始忙了起来。
孙兰花带着三个儿子和儿媳妇用瓷盆和面,因为不确定第一天的生意如何,所以只用了二十斤面粉来做凉皮。
做凉皮得先醒面,今天上午孙兰花活的面早就醒好放水里沉淀了,一天过去,早就沉淀好了,下午李清夏就把这些面糊做成了凉皮。
这个家里做饭最好的是罗春香,所以孙兰花就让她跟着李清夏,用做好的原料来调凉皮。其余人则跟着她继续和面。
不过李清夏说配方的时候并没有藏着掖着,厨房里所有人都能听见。
罗春香做饭手艺好,领悟能力也不差,在做到第三份凉皮的时候,就已经做出来李清夏要的味道了。
罗春香也很吃惊小姑子的嘴,明明第一份做出来的时候她就觉得很好吃了,毕竟李清夏提供了十几份配料,许多调料她听都没听过,但不得不说,这样做出来的凉皮确实美味,比自家做的好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