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炮灰的苏爽日常[穿书]_分卷阅读_22
rock酒举办的地下摇滚演出活动, 向来是摇滚爱好者津津乐道的项目。随着地下摇滚逐渐被人熟知, 这样小众的活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前来观看。对于不了解摇滚的人来说, 他们过来只是想要近距离的感受现场气氛,乐队的歌他们听不明白,但只要够炫够high,现场能够燥起来,他们就觉值回票价。
还有一部分尝鲜的年轻女性,抱着欣赏乐队帅哥的想法过来, 在支持完自己喜欢的帅哥后, 对其他演出就兴致缺缺了。hell乐队的粉丝显然属于这个群体,她们之所以没在看完hell乐队的演出后离开,纯粹是为了等现场活动结束后, 找机会堵住乐队成员, 想办法捞个签名, 向爱豆表示下自己的喜爱之情。
“演出是不是快结束了?”有的女粉焦急地询问道:“hell乐队是不是没走?”
“嗯,快了, 再熬一熬就好。”组织起粉丝的粉头说道:“今天路西法说要等到最后,让我们看看整场演出哪个乐队才是最优秀的。”
“这需要问吗, 一定是hell最棒!!”另一个为乐队加油的女粉插进话来:“其他演出哪能和hell比, 我听得耳朵都要聋了。”
“小点声, 这里还有其他乐队的粉,我们不能给hell招黑。”粉头极有大局观地说:“安静看完演出就好。”
“听说压轴表演的是那个blood death乐队?”有粉丝不满道:“他们哪里比得上hell,凭什么放在压轴的位置上?”
“是啊是啊。”几个看过blood death现场表演的粉丝附和道:“说真的,那个主唱我看都看不下去, 太异类了,真不懂其他人怎么受得了……”
“唱的还可以。”
“真唱得好早红了,我看他们就是靠资格老留在这里,等安可曲我们喊‘hell’,让blood death早点下场!”
“嗯嗯对,让他们早点下场!”
一群粉丝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因周围吵闹的环境,倒没人知道她们在讨论些什么。
这次的压轴表演,有些不同以往。
乐队的乐手们没有在众人的注视下上场,当舞台灯光熄灭,观众被这意外的熄灯弄的不知所措时,暗红色的灯光亮起,众人就看见了站在舞台上的几个身影。
“那是blood death???”
见过blood death表演的人们同时发出了疑问,而当伴有迷幻气息的吉他音和激烈的、节奏感十足的鼓声响起,主唱在话筒前抬起头时,再没人去计较这个问题了。
一眼可见的惊艳,那是观众们并未见过的视觉冲击画面。
黑暗、妖冶、浪漫、恐怖、邪恶……
就像是见到了荧幕中那俊美魅惑的吸血鬼来到了人间,他有众人爱慕的容颜,可他身上又有一种脱离人类的死亡和腐朽之气,他的嘴角流淌着鲜红的血液,眼里是睥睨一切的高傲。红色的长发映衬着他苍白的肌肤,黑色的眼瞳深邃迷人,被他盯上的猎物,仿佛随时都会被扼断脖颈。
一句高亢的歌声响起。
观众们的呼吸不由一滞,那些被转移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舞台上。
电子音、鼓点、贝斯……乐手们的演奏配合的恰到好处,舞台上的乐手,一个个着装夸张却富有另类美感,他们在绚烂闪动的灯光下,开始尽情挥洒起对摇滚的热爱。
“你可曾聆听过我的劝说”
“你可曾过我的寄语”
“你可曾听到过我们的演奏”
“你可曾在意过世界的诉说”
前奏后,是爆发力超强的黑嗓,这死亡金属的传统唱法,在主唱的演绎下,丝毫不逊色于其他专业级的摇滚歌手。
“我们曾为了感受到你的恨意而远行”
“我们的表演可曾变成赌注”
“你有多盲目,还不明白吗”
唱到这一句时,主唱嘴角微勾,那种对世俗的的不屑和蔑视,在表演中表达的淋漓尽致。
“bye bye beautiful!”
“bye bye beautiful!”
这一句呐喊,彻底将全场的热度点燃,摇滚歌迷们举起了双手,将食指和小指伸直,拇指弯下压住了中指、无名指,做出了属于金属礼的黑山羊手势,跟着舞台上的乐队们嘶吼起来。
“总有一天我会学着爱上这些创痕”
“依然在承受你话语的伤痛后鲜血淋漓”
“你有多盲目,还不明白吗”
观众激动地跟上了节拍,宣泄起他们平日遭受的不公,宣泄起他们压抑许久的愤慨。
什么是摇滚?
不是留下一头长发,披上一层夹克就是摇滚。
没人能给摇滚下出准确的定义。
但摇滚所能表达出的独立精神,人生的态度和不同于商业流行乐的强大感染力,让无数人为之沉迷。即使不是摇滚爱好者,在这样的现场氛围带动下,也情不自禁地挥舞起双手,跟着一同沉浸到音乐之中。
“啊啊啊啊啊——”
那些刚刚还在谈论着hell乐队的女粉丝们,早在看清台上主唱的脸时,就兴奋地尖叫出声。
“太帅了!!!好酷啊!!!”
人的视觉是接受外界信息最快速最重要的桥梁,有时只需一眼,就能调动起全身的感官,让整个人都随之亢奋。
都说男人是感官动物,其实女人也不例外,谁不喜欢长得漂亮的人,颜控属性到哪里都是存在的。
“他是谁!他叫什么!呜呜呜,我有真爱了!”有女粉捂住了自己的心脏,一双眼睛紧盯着台上的人影,眼神迷离,脸红不已。
“这场是blood death的表演秀,主唱的话,应该就是那个……king?”hell的粉头略显迟疑道,她是第一批粉上hell乐队的人,也是组织起hell粉丝的领头人。
原先会喜欢上hell乐队,就是因为这个乐队全是由帅气小哥哥组成,这样年轻帅气的摇滚乐队,在她看来极有潜力。等聚集的粉丝多了,初具规模后,她这个粉丝便和hell乐队成了正式的“合伙人”,她负责帮助乐队管理粉丝群,乐队对她的辛苦付出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福利。
更何况,她和hell乐队的主唱路西法,还有一段暧昧的关系。虽然不是什么男女朋友,但她相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支持路西法,说不定哪天就能梦想成真,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路西法讨厌king,她是知道的,以她职业粉丝的眼光来看,blood death乐队早晚会被市场淘汰,她并不担心这个乐队会对hell造成什么影响。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blood death乐队竟然转变了风格,他们的主唱竟然有那么好看的一张脸,连她聚集起来的这群粉丝们都要叛变了???
“king太棒了!!”
“我感觉他像中世纪的吸鬼血,优雅、高贵,我好想让他咬我一口,奉献出颈动脉的鲜血都没问题!”
“嘤嘤嘤,别说了,能被他初拥的人只能是我!!”
粉头望着这群蹦蹦跳跳的女粉们,面色为难地开口道:“我们是来看hell演出的,你们这样……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粉丝不以为然道:“没人规定只能喜欢一个乐队,我们不是不爱hell,多粉一个乐队有什么关系?”
“对啊,多粉一个嘛,blood death真不错,主唱的演唱功力很强!”
粉头腹诽:你刚才不是这么说的……
场下们观众回应热烈,台上季嘉默他们的演出也没有丝毫懈怠,看着比往日热情百倍的观众,季嘉默的目光不禁转到了前排最侧方的位置上。
那里站着好不容易挤进人群中的郝颜,她梳的高高的马尾,在推搡拥挤中变得很是凌乱,季嘉默看不清郝颜的表情,但他能看见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那么的明亮,那么的……动人。
她在看着我。
季嘉默一想到这一点,胸腔中就满是骄傲和愉悦。
他要让这个女人看看他有多厉害!
季嘉默向身旁的几个伙伴递了个眼神,在他们停下演奏后,上前一步,独自进行起一段吉他solo。
正常情况下,吉他solo应该是由赵鹏这个主音吉他手做表演,身为主唱的季嘉默是节奏吉他手,平时只负责演奏节奏与和声的部分,不然他这个主唱做的就太吃力了。
这回有心在人群中表演,季嘉默一点都不逊色,他的指尖飞快拨弄起吉他弦,运用多种指法,即兴组织起曲子里的和弦,来了一段长达78秒的个人solo秀。
“啊啊啊——”
这一段表演再次激起了全场观众的热情,叫喊声、口哨声吵得整片场地都沸腾极了。
“king!”
“king!”
“king!”
众人欢呼起季嘉默的名字,在这一刻,似乎所有人都迷上了这个少年。
郝颜一边拍摄着视频,一边感慨万千:“毕竟是未来的大明星,看这表演风格,很有镜头感嘛。”
014系统说了大实话:【宿主,他这是对着您表演,能不有镜头感么?】没见那小子整边身体都侧过来,对着他们这个小角落找镜头,正面的观众只能看到侧影啊。
“手速可以,一看就是单身多年。”郝颜说着长叹道:“第一次当别人的姐姐,感觉我还挺合格的。要不是我,他不知道要经历多久的杀马特时期,这回换成视觉系美男,能让他提早成名,收获一大批爱慕者,说不定很快就能结束单身,找到女朋友了。”
“不和女主在一起会比较好,女主那边以后的护卫队太多,他这个小狼狗想上位很难呀。”
【……您是不是太操心了?】014很无语,它的宿主是真把自己代入姐姐的身份了?
“你懂什么。”郝颜看到季嘉默在表演结束后还对她挑了下眉,失笑道:“明摆着还是个孩子。”
blood death的这场表演让众人看的意犹未尽,于是在乐队下场前,台下众人齐声安可,强烈要求blood death再来一曲。
“encore!”
“encore!”
见身边hell的粉丝们都在叫着安可,粉头焦急地制止道:“说好了一起喊hell的呢?!”
没人听见粉头说的话,周遭的气氛已近狂热。
举办这场摇滚演出的rock酒负责人,对这样的场面相当满意。他向舞台那边打了声招呼,将最后的演出时间全部交给了blood death乐队。
“这跟我们说好的不一样。”hell乐队的主唱路西法站在负责人的面前,那张俊秀的娃娃脸上写满了未曾表露人前的戾气,“不是说最后安可曲交给我们么,这算什么?”
“交给你们?”负责人轻嘲:“你看看观众们想听谁的歌,我放你们上去,他们会乐意?”
“你——”路西法刚要发火,被身边的萨麦尔拦了下来。
萨麦尔语气平和,说出的话却不太客气,“蒋哥,你知道有多少人想把我们挖走,我们会留在这里演出,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
负责人蒋旭,也就是他们口中的蒋哥,听到萨麦尔这么说,笑着回道:“小萨,你看我蒋旭有没有亏待过你们乐队?你们刚一组成乐队,我就按照其他老乐队的出场价请你们演出,你们的观众多反响好,我给你们加时加钱,这还不够?”
萨麦尔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
路西法则很不服气,“是,蒋哥你对我们是不错,但你对blood那伙人更好!他们那么过时的一群人,你留了他们那么久,按照他们下滑的人气,你把他们放在压轴的位置上,对我们这些新乐队很不公平!”
“谁都是从新乐队过来的,他们刚来的时候,别说出场费了,能上台表演都会感谢我。”蒋旭对hell乐队的观感实在差劲,少有的耐心都被消耗殆尽,“我让他们留着自然有我的道理,他们今晚的表现让我知道我没选错。至于你们,真认为我蒋旭不公平,大可以去找其他场子演出,我不会拦着你们!”
说完,蒋旭撂手就走,不再把时间耽搁在这群人的身上。
“艹!”路西法恼恨地踢翻身边的座椅,他从组建乐队起,就想要成为整个舞台的中心,blood death乐队是横亘在中间的那个障碍,他原以为今晚之后,blood death会黯然退场,哪想到那个土到爆的乐队会搞出这种新名堂,毁掉了他所有的计划,真是气死人了!
“注意形象!”萨麦尔提醒道,“别让人看了说你耍脾气。”
“萨麦尔你看到了吗!”路西法指着台下属于自己的那群粉丝,恨得牙痒痒,“我的粉丝,我们的歌迷,全都跑去给他们加油了!这算什么,我们连自己的粉都留不住??”
“她们……”萨麦尔都不知道要怎么说,“她们没说不粉我们……”
还有一部分尝鲜的年轻女性,抱着欣赏乐队帅哥的想法过来, 在支持完自己喜欢的帅哥后, 对其他演出就兴致缺缺了。hell乐队的粉丝显然属于这个群体,她们之所以没在看完hell乐队的演出后离开,纯粹是为了等现场活动结束后, 找机会堵住乐队成员, 想办法捞个签名, 向爱豆表示下自己的喜爱之情。
“演出是不是快结束了?”有的女粉焦急地询问道:“hell乐队是不是没走?”
“嗯,快了, 再熬一熬就好。”组织起粉丝的粉头说道:“今天路西法说要等到最后,让我们看看整场演出哪个乐队才是最优秀的。”
“这需要问吗, 一定是hell最棒!!”另一个为乐队加油的女粉插进话来:“其他演出哪能和hell比, 我听得耳朵都要聋了。”
“小点声, 这里还有其他乐队的粉,我们不能给hell招黑。”粉头极有大局观地说:“安静看完演出就好。”
“听说压轴表演的是那个blood death乐队?”有粉丝不满道:“他们哪里比得上hell,凭什么放在压轴的位置上?”
“是啊是啊。”几个看过blood death现场表演的粉丝附和道:“说真的,那个主唱我看都看不下去, 太异类了,真不懂其他人怎么受得了……”
“唱的还可以。”
“真唱得好早红了,我看他们就是靠资格老留在这里,等安可曲我们喊‘hell’,让blood death早点下场!”
“嗯嗯对,让他们早点下场!”
一群粉丝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因周围吵闹的环境,倒没人知道她们在讨论些什么。
这次的压轴表演,有些不同以往。
乐队的乐手们没有在众人的注视下上场,当舞台灯光熄灭,观众被这意外的熄灯弄的不知所措时,暗红色的灯光亮起,众人就看见了站在舞台上的几个身影。
“那是blood death???”
见过blood death表演的人们同时发出了疑问,而当伴有迷幻气息的吉他音和激烈的、节奏感十足的鼓声响起,主唱在话筒前抬起头时,再没人去计较这个问题了。
一眼可见的惊艳,那是观众们并未见过的视觉冲击画面。
黑暗、妖冶、浪漫、恐怖、邪恶……
就像是见到了荧幕中那俊美魅惑的吸血鬼来到了人间,他有众人爱慕的容颜,可他身上又有一种脱离人类的死亡和腐朽之气,他的嘴角流淌着鲜红的血液,眼里是睥睨一切的高傲。红色的长发映衬着他苍白的肌肤,黑色的眼瞳深邃迷人,被他盯上的猎物,仿佛随时都会被扼断脖颈。
一句高亢的歌声响起。
观众们的呼吸不由一滞,那些被转移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舞台上。
电子音、鼓点、贝斯……乐手们的演奏配合的恰到好处,舞台上的乐手,一个个着装夸张却富有另类美感,他们在绚烂闪动的灯光下,开始尽情挥洒起对摇滚的热爱。
“你可曾聆听过我的劝说”
“你可曾过我的寄语”
“你可曾听到过我们的演奏”
“你可曾在意过世界的诉说”
前奏后,是爆发力超强的黑嗓,这死亡金属的传统唱法,在主唱的演绎下,丝毫不逊色于其他专业级的摇滚歌手。
“我们曾为了感受到你的恨意而远行”
“我们的表演可曾变成赌注”
“你有多盲目,还不明白吗”
唱到这一句时,主唱嘴角微勾,那种对世俗的的不屑和蔑视,在表演中表达的淋漓尽致。
“bye bye beautiful!”
“bye bye beautiful!”
这一句呐喊,彻底将全场的热度点燃,摇滚歌迷们举起了双手,将食指和小指伸直,拇指弯下压住了中指、无名指,做出了属于金属礼的黑山羊手势,跟着舞台上的乐队们嘶吼起来。
“总有一天我会学着爱上这些创痕”
“依然在承受你话语的伤痛后鲜血淋漓”
“你有多盲目,还不明白吗”
观众激动地跟上了节拍,宣泄起他们平日遭受的不公,宣泄起他们压抑许久的愤慨。
什么是摇滚?
不是留下一头长发,披上一层夹克就是摇滚。
没人能给摇滚下出准确的定义。
但摇滚所能表达出的独立精神,人生的态度和不同于商业流行乐的强大感染力,让无数人为之沉迷。即使不是摇滚爱好者,在这样的现场氛围带动下,也情不自禁地挥舞起双手,跟着一同沉浸到音乐之中。
“啊啊啊啊啊——”
那些刚刚还在谈论着hell乐队的女粉丝们,早在看清台上主唱的脸时,就兴奋地尖叫出声。
“太帅了!!!好酷啊!!!”
人的视觉是接受外界信息最快速最重要的桥梁,有时只需一眼,就能调动起全身的感官,让整个人都随之亢奋。
都说男人是感官动物,其实女人也不例外,谁不喜欢长得漂亮的人,颜控属性到哪里都是存在的。
“他是谁!他叫什么!呜呜呜,我有真爱了!”有女粉捂住了自己的心脏,一双眼睛紧盯着台上的人影,眼神迷离,脸红不已。
“这场是blood death的表演秀,主唱的话,应该就是那个……king?”hell的粉头略显迟疑道,她是第一批粉上hell乐队的人,也是组织起hell粉丝的领头人。
原先会喜欢上hell乐队,就是因为这个乐队全是由帅气小哥哥组成,这样年轻帅气的摇滚乐队,在她看来极有潜力。等聚集的粉丝多了,初具规模后,她这个粉丝便和hell乐队成了正式的“合伙人”,她负责帮助乐队管理粉丝群,乐队对她的辛苦付出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福利。
更何况,她和hell乐队的主唱路西法,还有一段暧昧的关系。虽然不是什么男女朋友,但她相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支持路西法,说不定哪天就能梦想成真,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路西法讨厌king,她是知道的,以她职业粉丝的眼光来看,blood death乐队早晚会被市场淘汰,她并不担心这个乐队会对hell造成什么影响。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blood death乐队竟然转变了风格,他们的主唱竟然有那么好看的一张脸,连她聚集起来的这群粉丝们都要叛变了???
“king太棒了!!”
“我感觉他像中世纪的吸鬼血,优雅、高贵,我好想让他咬我一口,奉献出颈动脉的鲜血都没问题!”
“嘤嘤嘤,别说了,能被他初拥的人只能是我!!”
粉头望着这群蹦蹦跳跳的女粉们,面色为难地开口道:“我们是来看hell演出的,你们这样……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粉丝不以为然道:“没人规定只能喜欢一个乐队,我们不是不爱hell,多粉一个乐队有什么关系?”
“对啊,多粉一个嘛,blood death真不错,主唱的演唱功力很强!”
粉头腹诽:你刚才不是这么说的……
场下们观众回应热烈,台上季嘉默他们的演出也没有丝毫懈怠,看着比往日热情百倍的观众,季嘉默的目光不禁转到了前排最侧方的位置上。
那里站着好不容易挤进人群中的郝颜,她梳的高高的马尾,在推搡拥挤中变得很是凌乱,季嘉默看不清郝颜的表情,但他能看见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那么的明亮,那么的……动人。
她在看着我。
季嘉默一想到这一点,胸腔中就满是骄傲和愉悦。
他要让这个女人看看他有多厉害!
季嘉默向身旁的几个伙伴递了个眼神,在他们停下演奏后,上前一步,独自进行起一段吉他solo。
正常情况下,吉他solo应该是由赵鹏这个主音吉他手做表演,身为主唱的季嘉默是节奏吉他手,平时只负责演奏节奏与和声的部分,不然他这个主唱做的就太吃力了。
这回有心在人群中表演,季嘉默一点都不逊色,他的指尖飞快拨弄起吉他弦,运用多种指法,即兴组织起曲子里的和弦,来了一段长达78秒的个人solo秀。
“啊啊啊——”
这一段表演再次激起了全场观众的热情,叫喊声、口哨声吵得整片场地都沸腾极了。
“king!”
“king!”
“king!”
众人欢呼起季嘉默的名字,在这一刻,似乎所有人都迷上了这个少年。
郝颜一边拍摄着视频,一边感慨万千:“毕竟是未来的大明星,看这表演风格,很有镜头感嘛。”
014系统说了大实话:【宿主,他这是对着您表演,能不有镜头感么?】没见那小子整边身体都侧过来,对着他们这个小角落找镜头,正面的观众只能看到侧影啊。
“手速可以,一看就是单身多年。”郝颜说着长叹道:“第一次当别人的姐姐,感觉我还挺合格的。要不是我,他不知道要经历多久的杀马特时期,这回换成视觉系美男,能让他提早成名,收获一大批爱慕者,说不定很快就能结束单身,找到女朋友了。”
“不和女主在一起会比较好,女主那边以后的护卫队太多,他这个小狼狗想上位很难呀。”
【……您是不是太操心了?】014很无语,它的宿主是真把自己代入姐姐的身份了?
“你懂什么。”郝颜看到季嘉默在表演结束后还对她挑了下眉,失笑道:“明摆着还是个孩子。”
blood death的这场表演让众人看的意犹未尽,于是在乐队下场前,台下众人齐声安可,强烈要求blood death再来一曲。
“encore!”
“encore!”
见身边hell的粉丝们都在叫着安可,粉头焦急地制止道:“说好了一起喊hell的呢?!”
没人听见粉头说的话,周遭的气氛已近狂热。
举办这场摇滚演出的rock酒负责人,对这样的场面相当满意。他向舞台那边打了声招呼,将最后的演出时间全部交给了blood death乐队。
“这跟我们说好的不一样。”hell乐队的主唱路西法站在负责人的面前,那张俊秀的娃娃脸上写满了未曾表露人前的戾气,“不是说最后安可曲交给我们么,这算什么?”
“交给你们?”负责人轻嘲:“你看看观众们想听谁的歌,我放你们上去,他们会乐意?”
“你——”路西法刚要发火,被身边的萨麦尔拦了下来。
萨麦尔语气平和,说出的话却不太客气,“蒋哥,你知道有多少人想把我们挖走,我们会留在这里演出,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
负责人蒋旭,也就是他们口中的蒋哥,听到萨麦尔这么说,笑着回道:“小萨,你看我蒋旭有没有亏待过你们乐队?你们刚一组成乐队,我就按照其他老乐队的出场价请你们演出,你们的观众多反响好,我给你们加时加钱,这还不够?”
萨麦尔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
路西法则很不服气,“是,蒋哥你对我们是不错,但你对blood那伙人更好!他们那么过时的一群人,你留了他们那么久,按照他们下滑的人气,你把他们放在压轴的位置上,对我们这些新乐队很不公平!”
“谁都是从新乐队过来的,他们刚来的时候,别说出场费了,能上台表演都会感谢我。”蒋旭对hell乐队的观感实在差劲,少有的耐心都被消耗殆尽,“我让他们留着自然有我的道理,他们今晚的表现让我知道我没选错。至于你们,真认为我蒋旭不公平,大可以去找其他场子演出,我不会拦着你们!”
说完,蒋旭撂手就走,不再把时间耽搁在这群人的身上。
“艹!”路西法恼恨地踢翻身边的座椅,他从组建乐队起,就想要成为整个舞台的中心,blood death乐队是横亘在中间的那个障碍,他原以为今晚之后,blood death会黯然退场,哪想到那个土到爆的乐队会搞出这种新名堂,毁掉了他所有的计划,真是气死人了!
“注意形象!”萨麦尔提醒道,“别让人看了说你耍脾气。”
“萨麦尔你看到了吗!”路西法指着台下属于自己的那群粉丝,恨得牙痒痒,“我的粉丝,我们的歌迷,全都跑去给他们加油了!这算什么,我们连自己的粉都留不住??”
“她们……”萨麦尔都不知道要怎么说,“她们没说不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