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零之小甜妻_分卷阅读_24
“那你走,现在就走。”
王一民刚杀完猪,跟自己从小到大的好兄弟聊了一会儿天,心情正好着。
哪晓得一回来,金菱又继续对他说这种远离往来的话题。
他真的是快烦透了。
很不耐烦地朝她摆了摆手,催促她赶紧走人。
“一民,你没看到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吗?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孩子,你就是这么对我的?”
金菱就知道他和这些农村人待久了,是会被他们影响,然后疏远自己。
为什么?他为什么不能只要她一个亲人就够了,干嘛还要和这些农村人搅在一起。
“我对你怎么样?你心里难道没数,还有我知道,你一直都看不上我家人。可是你别忘了,我是他们的儿子,哥哥,弟弟,我身上流着的是我爹妈的血,你要是看不上他们,等于看不上我,你怎么不明白呢!”
王一民试图想让金菱和他家人走近一点,但是,才半天的时间,她就让他的家人受到了她多少鄙夷和轻视。
“一民,不是这样的,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只要和我一直在一起,不联系他们,那你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城里人。”
金菱这下什么话都敞开了说,她本就讨厌农村人。
能接受王一民,是因为他救了她,当初她病得很严重,高烧将近40度,身为她父亲的警务员,他二话不说就把她背了起来,直接送到医院里。
比她父亲不咸不淡地反应利落多了。
从那以后,她就和王一民熟悉了起来。
她发现王一民是她见过所有农村人当中最不一样的,不像其他人那样,只因为看中他父亲的权势就巴结她。
后来,是她向父亲主动开口,要求嫁给王一民,再说为了和他结婚,她费了很多心思。
现在,他为了那些农村人,居然跟自己闹翻脸,还想她一个人离开这里。
这对她而言,是一种沉重的打击,证明一民以后要被这一群只知道压榨和吸血的农村人给纠缠。
他们会像蚂蟥一样,咬住一民,只要等一民有出息,他们就会前赴后继地扑过来,坚决不放开他。
“菱菱,我再说最后一遍,他们是我的家人,你别妄想我疏远他们。”
王一民说完,就走向厨房,准备给金菱烧水洗澡洗头。
不管她现在多么不可理喻,但她怀有孩子,不能太激动。
等她收拾干净,情绪稳定后,他就把她送到县城的招待所,让她在那里好好地待几天。
站在堂屋门口看热闹的陈老太,却是有些犯愁地盯着金菱的肚子?
这三儿媳脑子比四儿媳脑子不好使多了,性格也古古怪怪,不好伺候。
幸亏生了个女儿没像她,但是眼下巧巧出生,又有那样的福运,不知道会不会牵连到三儿媳的身上?
她只要一想到三儿媳的肚子里,忽然蹦出十几二十个胖娃娃出来,叫她奶奶,她就禁不住全身都冒出鸡皮疙瘩,打了一个冷颤。
那么多孩子,她怎么样养?
再说,她家孩子已经够多的了,加上巧巧和芸芸就是十个孩子,十个啊!
再加十几二十个,她还活不活了?
总不能真当猪养,只管他们吃和睡。
而王晓悦一点都没这个担心,她金手指要真是这么夸张,上辈子早被人抓去切片实验,哪能熬到自己得了癌症才死。
中午,不知道王一民和金菱说了什么?
金菱居然安安静静地待在陈老太收拾的屋子里不出来,甚至王一民还给她端了一碗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进去。
她也吃了,让一直担心金菱的王芸芸松了一口气。
她想去看看妈妈来着,谁知道她刚穿好衣服,王晓悦突然攥住了她散开的长头发,无奈,她只能想尽办法地要从王晓悦手里,把她的头发弄出来。
可等她把头发都从王晓悦的手里拿出来后,她妈妈已经进屋脱衣服,要洗澡洗头。
她就只好陪王晓梅她们玩了一会儿翻花绳。
只是王和仁和王和川两兄弟惨了,不仅被自己亲爸王一伟打了一顿,还被罚只许站着吃饭。
也不允许他们挑菜,只吃杂粮掺和的白饭。
馋得他们连吃了两大碗,没办法,吃不到菜,那就只能白饭下白饭。
“今年,我们家分的肉最多,你们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陈老太心里虽担心三儿媳的那事儿,但是眼看就要过年,应该要喜庆点儿,让大家高兴点儿。
那么她只好选择活跃一下大家的气氛,别被三儿媳那个混球搅了兴致。
“妈,我想吃炖肘子?”
“妈,我想吃蒸排骨?”
“奶,我想吃炸丸子,炸酥肉……”
“奶,我想吃红糖汤圆……”
家里有十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都把陈老太说晕了。
忙打手势道:“停,你们个个是馋猫不成,想累死我这老婆子?”
“奶,你放心,你不累,你不是有我们帮你打下手吗?”
王晓梅跟她亲妈徐春花一样,馋起来谁也拦不住。
一听过年有这么多好吃的,她哪还忍得住,急忙喊了出来。
“那成,这是你说的,你们到时可不许给我偷懒。”
甭管三儿媳是不是一个搅家精,她三儿子都带自己女儿回来过年,是好事。
他们家好久没有这么团聚了,是该把这个年过得红火些。
累就累,只要大家开心,儿孙听话孝顺,这比什么都好。
独自躺在床上的金菱听着堂屋传过来的乱七八糟说话声,她突而有些伤心和难过。
她觉得一民不在乎她了,他现在只知道和那些农村人待在一起,都不知道来关心关心她这个孕妇?
她已经四个多月了,再有五六个月,这个孩子就该落地了。
到时她生孩子的任务就算彻底完成,她也不用因为避讳肚子里的孩子,而不能跟王一民深入亲近。
想着想着,金菱就责怪起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感觉是他的到来,才让自己和一民没有以前那般甜蜜恩爱。
若不是他,一民就不会带她回来看那帮农村人。
说什么有了儿子,就该回家看看,让他爹妈放心。
现在好了,儿子是有了,男人却快不理她,要和她产生隔阂,真是越想,越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是个祸害。
不该留下他……
“菱菱,你这是在干什么?”
王一民正抱着王晓悦来屋里给金菱打个招呼,让她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也能像巧巧这样,这么乖,这么可爱。
哪晓得却刚好撞见金菱在用力捶打自己的肚子。
而且是一下比一下更重,怒得王一民直接腾出一只手,攥住了金菱的胳膊,眉眼间都是戾气道:“菱菱,你疯了吗?那是我们的孩子,你干啥要伤害他?”
“孩子……孩子,你为了他,你都不要我,就知道跟那些人搅和在一起。”
金菱满脸怒气地瞪了一眼王一民怀里的王晓悦,像个孩子似的,无理取闹地大吼了一句。
“那是我一个人的孩子吗?他也是你的骨肉。还有我明天一早就去县城给岳父打电话,让他派人来接你,你高兴了吧!”
王一民刚才就跟她说过这话,哪想到她这么快不长记性,仍胡思乱想,把锅都甩到了自己孩子身上。
“不……一民,我不要走,我要和你待在一起,我不说了,我不打孩子了。”
金菱才不想和一民分开,她要是走了,一民一定被这帮农村人吃得死死的。
不行,她不走,她就要留在这儿。
王晓悦真是服了她三妈这作天作地的性子,不知道为啥她三爸要和这眼高于顶的女人结婚?
难道是因为她长得还算可以?
“不行,我觉得你不适合留在这儿,你应该单独冷静一下。”
王一民不会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谁让她总是食言,很快就变卦。
“不要,不要,我不要走。我从现在开始,我一句话都不说,好不好?”
金菱为了证明自己,说完这句话,她就真的闭嘴,而后,王一民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暂且安生了大半天,第二天一早,她还是跟着王一民,也不说话,老老实实地跟着他坐在一起吃完早饭。
“一民,是你不?”
王红霞刚进老王家院子,便一双眼睛立刻黏在王一民的身上。
还特意把一民那两个字拉的很长很长,显得分外甜腻。
“是红霞啊!你来我们家,是?”
王一民正打算去县城打电话,没想到被王红霞迎面拦在了院子门口。
“我……我就是替我爹还东西,没想到我还能见到你这个救命恩人。”
王红霞二十多岁的人了,在面对王一民,竟还有些羞涩和忸怩。
“救命恩人?”
金菱一听这四个字,马上警觉起来。
她能喜欢上王一民不就是因为他救了她,那看眼前这女的表情,莫不也是因为一民救了她的命,而喜欢上一民?
不成,一民是她的,哪能让一个农村女人把他抢走,尤其这副像未婚少女的害羞之色,简直让她十分厌恶和不喜。
第26章 八朵金花
王一民刚杀完猪,跟自己从小到大的好兄弟聊了一会儿天,心情正好着。
哪晓得一回来,金菱又继续对他说这种远离往来的话题。
他真的是快烦透了。
很不耐烦地朝她摆了摆手,催促她赶紧走人。
“一民,你没看到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吗?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孩子,你就是这么对我的?”
金菱就知道他和这些农村人待久了,是会被他们影响,然后疏远自己。
为什么?他为什么不能只要她一个亲人就够了,干嘛还要和这些农村人搅在一起。
“我对你怎么样?你心里难道没数,还有我知道,你一直都看不上我家人。可是你别忘了,我是他们的儿子,哥哥,弟弟,我身上流着的是我爹妈的血,你要是看不上他们,等于看不上我,你怎么不明白呢!”
王一民试图想让金菱和他家人走近一点,但是,才半天的时间,她就让他的家人受到了她多少鄙夷和轻视。
“一民,不是这样的,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只要和我一直在一起,不联系他们,那你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城里人。”
金菱这下什么话都敞开了说,她本就讨厌农村人。
能接受王一民,是因为他救了她,当初她病得很严重,高烧将近40度,身为她父亲的警务员,他二话不说就把她背了起来,直接送到医院里。
比她父亲不咸不淡地反应利落多了。
从那以后,她就和王一民熟悉了起来。
她发现王一民是她见过所有农村人当中最不一样的,不像其他人那样,只因为看中他父亲的权势就巴结她。
后来,是她向父亲主动开口,要求嫁给王一民,再说为了和他结婚,她费了很多心思。
现在,他为了那些农村人,居然跟自己闹翻脸,还想她一个人离开这里。
这对她而言,是一种沉重的打击,证明一民以后要被这一群只知道压榨和吸血的农村人给纠缠。
他们会像蚂蟥一样,咬住一民,只要等一民有出息,他们就会前赴后继地扑过来,坚决不放开他。
“菱菱,我再说最后一遍,他们是我的家人,你别妄想我疏远他们。”
王一民说完,就走向厨房,准备给金菱烧水洗澡洗头。
不管她现在多么不可理喻,但她怀有孩子,不能太激动。
等她收拾干净,情绪稳定后,他就把她送到县城的招待所,让她在那里好好地待几天。
站在堂屋门口看热闹的陈老太,却是有些犯愁地盯着金菱的肚子?
这三儿媳脑子比四儿媳脑子不好使多了,性格也古古怪怪,不好伺候。
幸亏生了个女儿没像她,但是眼下巧巧出生,又有那样的福运,不知道会不会牵连到三儿媳的身上?
她只要一想到三儿媳的肚子里,忽然蹦出十几二十个胖娃娃出来,叫她奶奶,她就禁不住全身都冒出鸡皮疙瘩,打了一个冷颤。
那么多孩子,她怎么样养?
再说,她家孩子已经够多的了,加上巧巧和芸芸就是十个孩子,十个啊!
再加十几二十个,她还活不活了?
总不能真当猪养,只管他们吃和睡。
而王晓悦一点都没这个担心,她金手指要真是这么夸张,上辈子早被人抓去切片实验,哪能熬到自己得了癌症才死。
中午,不知道王一民和金菱说了什么?
金菱居然安安静静地待在陈老太收拾的屋子里不出来,甚至王一民还给她端了一碗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进去。
她也吃了,让一直担心金菱的王芸芸松了一口气。
她想去看看妈妈来着,谁知道她刚穿好衣服,王晓悦突然攥住了她散开的长头发,无奈,她只能想尽办法地要从王晓悦手里,把她的头发弄出来。
可等她把头发都从王晓悦的手里拿出来后,她妈妈已经进屋脱衣服,要洗澡洗头。
她就只好陪王晓梅她们玩了一会儿翻花绳。
只是王和仁和王和川两兄弟惨了,不仅被自己亲爸王一伟打了一顿,还被罚只许站着吃饭。
也不允许他们挑菜,只吃杂粮掺和的白饭。
馋得他们连吃了两大碗,没办法,吃不到菜,那就只能白饭下白饭。
“今年,我们家分的肉最多,你们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陈老太心里虽担心三儿媳的那事儿,但是眼看就要过年,应该要喜庆点儿,让大家高兴点儿。
那么她只好选择活跃一下大家的气氛,别被三儿媳那个混球搅了兴致。
“妈,我想吃炖肘子?”
“妈,我想吃蒸排骨?”
“奶,我想吃炸丸子,炸酥肉……”
“奶,我想吃红糖汤圆……”
家里有十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都把陈老太说晕了。
忙打手势道:“停,你们个个是馋猫不成,想累死我这老婆子?”
“奶,你放心,你不累,你不是有我们帮你打下手吗?”
王晓梅跟她亲妈徐春花一样,馋起来谁也拦不住。
一听过年有这么多好吃的,她哪还忍得住,急忙喊了出来。
“那成,这是你说的,你们到时可不许给我偷懒。”
甭管三儿媳是不是一个搅家精,她三儿子都带自己女儿回来过年,是好事。
他们家好久没有这么团聚了,是该把这个年过得红火些。
累就累,只要大家开心,儿孙听话孝顺,这比什么都好。
独自躺在床上的金菱听着堂屋传过来的乱七八糟说话声,她突而有些伤心和难过。
她觉得一民不在乎她了,他现在只知道和那些农村人待在一起,都不知道来关心关心她这个孕妇?
她已经四个多月了,再有五六个月,这个孩子就该落地了。
到时她生孩子的任务就算彻底完成,她也不用因为避讳肚子里的孩子,而不能跟王一民深入亲近。
想着想着,金菱就责怪起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感觉是他的到来,才让自己和一民没有以前那般甜蜜恩爱。
若不是他,一民就不会带她回来看那帮农村人。
说什么有了儿子,就该回家看看,让他爹妈放心。
现在好了,儿子是有了,男人却快不理她,要和她产生隔阂,真是越想,越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是个祸害。
不该留下他……
“菱菱,你这是在干什么?”
王一民正抱着王晓悦来屋里给金菱打个招呼,让她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也能像巧巧这样,这么乖,这么可爱。
哪晓得却刚好撞见金菱在用力捶打自己的肚子。
而且是一下比一下更重,怒得王一民直接腾出一只手,攥住了金菱的胳膊,眉眼间都是戾气道:“菱菱,你疯了吗?那是我们的孩子,你干啥要伤害他?”
“孩子……孩子,你为了他,你都不要我,就知道跟那些人搅和在一起。”
金菱满脸怒气地瞪了一眼王一民怀里的王晓悦,像个孩子似的,无理取闹地大吼了一句。
“那是我一个人的孩子吗?他也是你的骨肉。还有我明天一早就去县城给岳父打电话,让他派人来接你,你高兴了吧!”
王一民刚才就跟她说过这话,哪想到她这么快不长记性,仍胡思乱想,把锅都甩到了自己孩子身上。
“不……一民,我不要走,我要和你待在一起,我不说了,我不打孩子了。”
金菱才不想和一民分开,她要是走了,一民一定被这帮农村人吃得死死的。
不行,她不走,她就要留在这儿。
王晓悦真是服了她三妈这作天作地的性子,不知道为啥她三爸要和这眼高于顶的女人结婚?
难道是因为她长得还算可以?
“不行,我觉得你不适合留在这儿,你应该单独冷静一下。”
王一民不会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谁让她总是食言,很快就变卦。
“不要,不要,我不要走。我从现在开始,我一句话都不说,好不好?”
金菱为了证明自己,说完这句话,她就真的闭嘴,而后,王一民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暂且安生了大半天,第二天一早,她还是跟着王一民,也不说话,老老实实地跟着他坐在一起吃完早饭。
“一民,是你不?”
王红霞刚进老王家院子,便一双眼睛立刻黏在王一民的身上。
还特意把一民那两个字拉的很长很长,显得分外甜腻。
“是红霞啊!你来我们家,是?”
王一民正打算去县城打电话,没想到被王红霞迎面拦在了院子门口。
“我……我就是替我爹还东西,没想到我还能见到你这个救命恩人。”
王红霞二十多岁的人了,在面对王一民,竟还有些羞涩和忸怩。
“救命恩人?”
金菱一听这四个字,马上警觉起来。
她能喜欢上王一民不就是因为他救了她,那看眼前这女的表情,莫不也是因为一民救了她的命,而喜欢上一民?
不成,一民是她的,哪能让一个农村女人把他抢走,尤其这副像未婚少女的害羞之色,简直让她十分厌恶和不喜。
第26章 八朵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