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契约:女人,你别跑_分卷阅读_4
  像厉羽晟这种男人,已经算不上是有钱了,简直是富可敌国,她又如何评价厉羽晟?
  化妆师一愣,随后眸里闪着光芒:“这厉羽晟可是神一样的男人,嫁给他,就算是做小三我也愿意,他不仅仅有钱而且还充满了个人魅力,虽然严泽和他比起来就稍有些逊色,但是任何男人和厉羽晟比都很逊色啊。”
  说完之后才发现在新娘子的面前说错了话,赶紧尴尬的笑:“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厉羽晟真的世间罕有的男人啊。”
  世间罕有?
  要不是因为厉羽晟从小受到女人的熏陶太多,也不至于他厌恶女人,以至于单身处~男了这么久。
  换个角度,要是厉羽晟没有洁癖,不讨厌女人,说不定现在被厉羽晟上过的女人可以组建好几个足球队了?
  所以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这种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
  “好了,夫人可真好看。”
  化妆师完工之后看着镜子中的水一方,其实她是属于打扮类型的,没有天生丽质,顶多只是身材好,但是以打扮就不一样了,包涵光泽的红唇,白皙的皮肤,还有微卷的睫毛,清澈见底的眼眸。
  徐妈一进房间恰好化妆师忙完,她赶紧拉着张若芸:“快点,少爷都打了几个电话来着,今天有很多知名的记者到访,好像老爷还说今天要发行一个新商品,作为新娘的夫人不准迟到。”
  笑死,难怪这么急着结婚,原来是利用结婚来进行炒作,其实目地是发布新商品?
  严泽,他到底有多少是她看不穿的?
  别墅外早就有男司机把小轿车停靠在马路边,张若芸穿着白色婚纱画着淡妆,华丽的踩着高跟鞋被徐妈扶上了婚车。
  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这一刻还是觉得,有些忐忑不安,嫁给严泽对于她张氏集团无疑是好的,但是对于自己的幸福呢?
  想想还真是觉得简直残忍。
  ☆、我厉羽晟的老婆谁敢娶?
  车内,张若芸虽然化了妆,但是神色仍然不太好,这一场被外界看好的婚礼,在她心中其实并不怎么样。
  严泽,自己一直都很喜欢他,但是从昨天之后,感觉一切都变了。
  本来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以为严泽也和自己喜欢他一样喜欢自己,原来不然。
  有些时候以为自己成为了公主,却发现只做了一个公主梦。
  徐妈坐在张若芸旁边,瞧见她忧心忡忡神色不对的样子,以为是她紧张,便安抚:“夫人可以嫁给老爷真是太好了,其实我们老爷也是一个专情的人,有很多事情不过只是迫不得已,并不是夫人所看见的那样,所以夫人大可以放心,老爷说的事情一定会办到,我在严家也有十几年了,老爷的为人还是清楚。”
  张若芸没有说话。
  徐妈不过只是被严泽那种所谓的正人君子给骗了而已,严泽的确是个注重表面功夫的人。
  不过那也无所谓,有些时候她一个人知道就已经完全足够了,所以也没必要纠结。
  等到婚车开到婚礼现场的时候,张若芸看见那么多的人,还是微微有些愣了愣。
  本市最大的教堂此时此刻已经聚满了人。
  一切都如梦境一般,到处都有鲜红色的玫瑰花,还有粉色的气球,以及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女伴和尊贵的客人。
  严泽穿了一身白色的西装打了个白色的领带,胸口处别了一张“新郎”样的小标记,他站在人群之中看起来格外显眼,没错,在大家看来她也算是幸福,因为嫁了一个如此优秀的男友,然而实际上怎么样,她自己才知道。
  注意到了婚车的到来,严泽主动上前来打开了车门,然后温柔的握住了张若芸的手,优雅的把张若芸给迎接了下去。
  他就是这样,昨天还怒气冲冲的告诉自己,他喜欢和自己恋爱,却喜欢和另一个女人上~床。
  现在看他如此温柔又优雅的模样,很难觉得昨天的他和今天的他是一个人。
  等到张若芸盛装出席的时候,时间已经差不多到中午了,宾客们看见了水一方的模样,有些轻佻的吹起了口哨,人群里,羡慕的,嫉妒的,祝福的目光应有尽有,大概这就是所谓的世间百态吧?
  “马上就要开始了。”严泽在她耳边低语。
  张若芸点了点头,从这一刻开始,她不在是张若芸,而是严太太了,而且还是那个忍受着自己丈夫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严太太,想想有些可笑,在外人面前这桩美满的婚姻,实则只是一个枷锁,禁锢自己的枷锁而已。
  耳边是婚礼进行曲,庄重而严肃,旁边的林夕池赔笑的推脱宾客们上前来的敬酒,一把挽住张若芸向着神父的位置走去。
  白色的婚纱拖在张若芸的身后,白色的帅气西装的严泽。
  两位结婚人和宾客全部到期
  就在此时此刻,神父微微喊了一句:“婚礼开始。”
  在婚礼进行曲的伴奏下,张若芸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严泽的手上,在一派惊呼之下,慢慢的走向神父。
  ☆、我厉羽晟的老婆谁敢娶!
  这座教堂的顶上是钻石珍珠所串成的水晶灯,四周还有一些孩童穿着可爱的小天使的服装,头戴着花环,著名钢琴家坐在神父的旁边弹着钢琴。
  张若芸的身后跟了许多小朋友,穿着白色的小礼服,手捧鲜花的样子可爱极了。
  在这么一派温馨,梦幻而又庄严的婚礼上,严和张若芸互相牵着手,慢慢的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走到了神父的面前。
  神父看着眼前的两个人,声音庄重又慈祥:“我命令你们在主的面前,坦白任何阻碍你们结合的理由。要记住任何人的结合如果不符合上帝的话语,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
  神父:“新郎,你愿意娶新娘为妻吗?”
  严泽微微挑起眉毛,看着张若芸那如喝醉酒一般醉红的容颜,嘴角微微勾起。
  “我愿意。”
  神父:“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是的,我愿意。”
  神父满意把头转过去,看向张若芸。
  “那么,新娘。新娘,你愿意嫁给新郎吗?”
  此时此刻众人都把目光转向了张若芸,在这大众的目光之中,她感觉到一股目光特别的炙热,眼角向下面扫了一圈,果然,在人群之中有一个女人特别的显眼,高挑的身子和出众的容貌,她咬着下嘴唇,她眼中并没有祝福,而是怨恨的看着张若芸。
  难怪张若芸会第一时间看到她,因为她的目光实在是太灼热了,以至于若是目光可以杀人,她怕早就已经在涂允眉的目光下死上千万次了。
  没有错,那个女人就是开始来别墅示威的那个明星涂允眉,她今天居然也到场了?
  怀着孩子来参加孩子父亲的婚礼,真的合适么?还是要永远记住这一刻?
  回过神来的时候,神父的样子有些疑惑,张若芸也知道自己刚刚失态,正要开口说“我愿意”的时候,门口突然人流涌动,大家都莫名其妙的被教堂门口的骚乱给吸引住了,连神父都忘记说台词了。
  接着不到一秒的时间,一种好莱坞大片的感觉突然上映!
  厉羽晟一身黑色的限量版西装,海蓝色的领结,戴着黑色的墨镜,骂骂咧咧的跑了进来,那种感觉就好像是黑社会一样,而且他身后,是同样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大约有三十到四十个,一个个肌肉发达,戴着墨镜静静的跟在厉羽晟的身后。
  “我厉羽晟的老婆,谁敢娶?”
  他的声音洪亮而又有磁性,本还在弹奏结婚进行曲的钢琴家都被他的声音给震得停止了演奏。
  眼下这是什么状况?
  厉羽晟打了个响指,身后的几个肌肉男站成一排对着前面的张若芸鞠了一躬,然后齐声:“嫂子,大哥让你跟他回家!”
  我的天!这是发生了什么状况?
  一时间在场的人都有些目瞪口呆,嘴巴张的老大闭不上了。
  看着厉羽晟傲气的表情,严泽有些恼火,但是对方是厉羽晟,也只好收敛锋芒,毕竟今天的主场是他严泽客气的笑着:“厉大少爷今天来参加我的婚礼不生荣光,但是您好像认错人了?”
  ☆、就是抢婚,不服?
  虽然严泽不知道这厉羽晟葫芦里到底买了什么药。
  但是看他的气势很明显这是来闹事的。
  不过尽管如此,严泽依然没有失了优雅的绅士风度,说出来的话也是客套极了,张弛有度,若是以后媒体拿这件事情来说事和报道,自己也不会留下什么诟病。
  然而,我们的厉羽晟大少爷可根本没有打算和严泽好好讲话,修长节骨分明的手指,一把推开了严泽,那动作干净利落又潇洒,他没有管众人的看法,而是径直走到神父面前,连不明所以的神父也挨了一拳。
  无辜的神父就这样被打到了地上。
  索性那一拳只是示威,所以并没有受到毁灭性的伤害。
  接着,厉羽晟居然抢过话筒:“咳咳,在场的各位朋友们,我得告诉你们,张若芸是我老婆,以后要是有任何人敢打他的注意,就是我厉羽晟的敌人,对了,我今天不是来闹事的,而是来抢婚的!”
  此话一出,本安静的会场顿时热血沸腾,看着台上拿着话筒站立的男人,俊美的侧脸,还有桀骜不驯的表情。
  这个男人是厉羽晟,传闻本市里最逆天的男人,如神祗一般的存在。
  他年纪轻轻便接手了父亲的产业,虽然如此,却不是一接收就做起了管理人,而是从最底层做起,从一个工作者最后到了管理者。
  他手下的人对他无不信服,可以说现在他们厉氏集团里的每一个员工都是他厉少亲自培养出来的人才。
  这样一个男人,从出生到现在可谓都是一个奇迹,更是本市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仅仅是在电视上看见他的侧脸就足够让人着迷。
  然而这个神祗一般的男人,此时此刻居然出现在这个婚礼的现场,这个消息无疑如一个重磅炸弹!
  “老婆,这个是我专门飞去巴黎给你打造的钻戒,上面印刻了我厉羽晟简写的英文名字。”
  厉羽晟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给张若芸戴上了一个亮闪闪的超级钻戒!那钻戒小巧可爱,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那钻戒是经过精工打造,价值不菲!
  张若芸明显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发展到这一步,戒指什么鬼!厉羽晟今天是作死的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本来还如梦如幻觉得有些不可置信的张若芸,一直到厉羽晟强制握住她的手指戴到了她的中指上。
  在这样的气氛之中,厉羽晟突然说:“老婆,你的手指好粗糙,以后跟了老公我,就没必要这么麻烦了。”
  严泽就这样从婚礼现场的主角瞬间,因为厉羽晟出现沦为了配角。
  最气人的是,本是自己要娶的老婆居然变成了厉羽晟的老婆!
  这特么厉羽晟和张若芸是什么时候搞上的?
  虽然严泽此刻气的脸色都绿了,但是依然保持着自己的风度,如果说,厉羽晟和张若芸认识的话,凭借厉羽晟雄厚的家产,帮张若芸还负债那岂不是轻而易举?
  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
  从这里可以推断张若芸和厉羽晟认识的时间,应该很短。
  ☆、谁写的本子更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