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东北1970_分卷阅读_6
巩小海脖子上挎着包,跑起来就跟脚上踩了风火轮一般,那速度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了的。闫宝书觉得,巩小海说自己起来晚了不过是一种掩饰的说辞,他猜想,巩小海之所以这么晚才去学校,无非是因为昨晚没能看成演出和家里人怄气呢。另外,闫宝书非常的郁闷,是个人见了他都让他“绕着点走’,这铁道东果真成了他一个人的龙潭虎穴,进去了是否还有命出来都成问题了。
闫宝书为了不惹上麻烦,还真就按照金桂琴和巩小海说的那样,到了东边以后专挑人少的地方走,直到进了理发店,他才下意识的有所放松。闫宝书来的这家理发店是国营的,剪一次要二毛六分钱,也是为数不多不需要用到票券的地方。
虽然是上午,但理发店依旧聚集了不少人,闫宝书在队伍的最后面坐下,慢慢地等待着。差不多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轮到了闫宝书,他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洗了头发,坐在镜子前,根本不需要告知对方他想要什么样的发型,对方已经操起剪刀咔哧咔哧的剪上了。
闫宝书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自打脸上的淤青慢慢褪下去之后,真正的样貌才慢慢浮出水面,这还是闫宝书头一回这么认真的打量自己,眼睛不大单眼皮,鼻子还算高挺,嘴唇单薄,嘴角还有一颗若隐若现的黑痣,整体看下来,闫宝书给自己的评价就是——还不赖。什么叫男生女相,就他这德行的。
随波逐流,大环境下想要搞特立独行,那就是“小资产阶级臭美思想”,是不正经的一种表现。而眼下的审美实在是闫宝书无法接受的,由其是男人的发型,多半是“有缝”的,左偏右偏有的可以根据旋儿来决定,有的则是自己要求的。至于“菊花顶”和“无缝”,简直是想都不要想。
闫宝书坐在镜子前,看着理发师用梳子把他的头发摆弄来摆弄去,最终定格为“有缝”左。闫宝书从镜子看到自己的发型,最终无奈的长叹一声。老气横秋,他也只能这么来形容自己了。
很快地,闫宝书的发型搞定了,理发师没空搭理他,转身招呼下一位客人去了。闫宝书偷偷从镜子里看着身后的情况,在没人注意他的时候,他从桌上的布袋里摸了一把剪刀出来,手疾眼快地在刘海上剪了几下。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小受毕竟是小受,爱美是肯定的,就跟那个时候大姑娘想要个红头绳一样。
不过,70年对臭美思想还是非常……到了73年以后,逐渐放宽,中期就已经开始知道追逐流行了,什么喇叭裤爆炸头,就都不是问题了。由此可见,小受还有的熬呢。
那时候的牙膏牌子有中华和白玉,牙膏皮都是那种铝皮的,可以卖钱,或者把牙膏皮剪开以后用来补漏掉的茶缸饭盔什么的。
国营理发店现在几乎是见不到了,或许还有,但肯定不多是真的,那时候国营理发店旁边就是澡堂子,不过很多地方都是有职工浴池的。(额,剪头发不用票,但是洗澡要有澡票。)
第九章
闫宝书这几剪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是非常精髓的,同时也是非常讨巧的。闫宝书用剪刀把刘海削平剪短,想不被人发现时就从发旋儿的位置朝左边梳,想自我陶醉的时候就把刘海放下来,这么做虽然与现代审美不能相比较,可要在一众撞衫又撞发型的年代,绝对算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
闫宝书偷用的剪刀不是花剪,而是最普通的削薄剪,效果虽然差了些,可耐不住他有一颗容易满足的心。闫宝书趁人不注意把剪刀塞回到布袋里,与此同时,他发现桌上还放着半瓶头油,是桂花牌的,价格非常地昂贵,在五毛六分钱左右。
闫宝书盯着那瓶头油心动了,对于这样“新鲜”的事物,他非常地想去尝试一下,毕竟之后的很多年里,这种东西渐渐地就要淡出人们的视线了。闫宝书实在忍不住想要从瓶子里子里倒出点来试试,可是……
“小同志?”
闫宝书一愣,连忙回身看去。站在身后的是一位看上去五十有余的中年男人,再看那外貌体态,虽说能见到一些年月的痕迹,但也不难从中看出他年轻时候的轮廓,往白了说,就是底子好,更何况此人的穿着打扮非常细致且干净整洁,留着的“有缝”发型用头油固定着,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头油的香味。
“小同志。”中年男人笑着和闫宝书说话,目光悄然的朝桌上的头油看了一眼后说道:“刚才我就坐在这个位置理发,走的时候着急,忘记把头油带走了。”说着,中年男人抬手朝桌上伸了过去。
闫宝书识相地让到一旁,转身正准备离开时,中年男人突然叫住了,“小同志,请等一下。”
闫宝书好奇的回过头,“咋了?”
中年男人笑道:“要不要试试?”中年男人把手里的头油送了过来,其实在他刚进门时就看到闫宝书在那儿摆弄头发了,而后就是盯着桌上的头油看。
闫宝书笑了笑,“不用了,我……”
“没关系的。”中年男人打断了闫宝书的话,十分热情地举着头油并没有收回去的打算。
闫宝书见状实在不好推辞,更何况他是真的想试一试,“谢谢。”闫宝书伸手接过头油,摊开掌心倒了点出来,之后很快的抹在了头发上,紧接着从桌上拿过梳子,对着镜子梳了起来。
闫宝书规规矩矩的把头发梳好,在头油的帮助下,他看“有缝”这个发型稍微顺眼了些。闫宝书放下梳子,回过身时中年男人还在,他冲男人微笑道:“那个……我是不是太眼皮下浅了?”
中年男人看上非常高兴,“小同志,你这么想是不对的,没有尝试何来进步。”
闫宝书笑嘻嘻道:“谢谢您。”
中年男人揣着头油走了,闫宝书则是跟着出了理发店。这里是风口,风大的实在是有点离谱,而闫宝书的头上又抹了头油,用飘香万里来形容一点都不邪乎。为了不破坏发型,闫宝书宁可挨冻也没有带上狗皮帽子。
一上午的时间都耗在了理发店里,等到闫宝书回到西边,正巧是吃中午饭的时间。闫宝书进了家门,照常去水缸旁舀了一瓢水,喝的时候闫宝书就在想,今儿怎么没看到金桂琴在外屋地忙活呢?
正想着呢,金桂琴推开大屋门走了出来,见到闫宝书又在喝凉水,训斥的话还不能出口,她灵敏的嗅觉就让她发现了闫宝书哪里不一样了。金桂琴略显好奇的看着闫宝书,努了努鼻子说:“宝书,你身上这是啥味啊?”
闫宝书笑道:“头油的味道。”
“头油?”金桂琴莫名的心慌,“你从哪弄的头油啊?那玩应可老贵了,一般人可买不起。”
闫宝书放下水瓢,苦笑着来到金桂琴身旁,“妈,我又没偷没抢,看把你给吓的。”
金桂琴知道自己是瞎担心了,笑道:“倒也是,你这孩子向来老实。”说着,金桂琴微仰起头打量闫宝书,美滋滋地说:“剪完头精神多了。”金桂琴见闫宝书右脸上还有一小块淤青,心疼的伸出手在上面轻轻摸了一下,“你回来的正巧,你二叔来了,正跟屋里头和你爸吃饭呢,赶紧洗洗手进去吧。”
“嗯。”闫宝书在外屋地的洗脸盆里洗了手,随后进了大屋。
屋里,闫永贵和闫永兴中间摆了炕桌,两人正面对面唠的热络,见闫宝书进门,闫永兴顶着一张通红的脸,醉眼马哈的大笑:“宝书回来了,快上炕吃饭,今儿你二叔我可带来不少好吃的。”
闫宝书应声脱鞋上炕,挑了四方桌靠着门口的位置坐下。
“呵,身上咋这个香。”闫永兴边说边歪着脑袋往闫宝书身上嗅了嗅。
闫永贵受不了这个味,眉头深锁,但碍于闫永兴在场,也不好过重的批评闫宝书,“油头粉面像什么话。”
闫宝书低头拿筷子,压根就没把闫永贵的话放在心上,对于这样的批评,他一早就有心理准备了,毕竟将来的暴风雨刮的要比这个厉害的多,他可不是那种扛不起事儿的人。
闫永贵见闫宝书没回嘴,心里稍微舒坦了些,继而没在管他,转过头接着和闫永兴唠嗑。
闫宝书拿着筷子一时半会没下手,不得不说今天的伙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改善,酸菜炖血肠,里面还放了一小把的粉条,想来应该是土豆粉,不然也不会通体都是黑乎乎的。旁边的盘子里码放着切好的咸鸭蛋,一共四半儿。除此之外,连蘸酱菜都不在是一成不变的大萝卜,而是在此基础上又添加了呼土豆。
闫宝书不怎么喜欢吃血肠,反而更喜欢呼土豆,他第一时间从盘子里拿了个土豆,蘸着炸好的大酱咬了一口。
好吃……真香……一口两口三口,一个土豆就被闫宝书给造了。
闫永兴见闫宝书吃的香,满脸笑意道:“这都是你二婶娘家人从农村带来的,这不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吗,村里人口多,啥啥都得提前预备着,这不,前个儿你二婶她妹子从村里来过看她,就带了点过来,都是自家弄出来的,不花啥钱。”
闫宝书有种解了馋的感觉,脸上洋溢着难掩的微笑说:“谢谢二叔。”
闫永贵心情极好,招呼闫永兴说:“孩子家家的跟他解释啥,咱喝咱的。”说着,闫永贵往闫永兴的碗里倒了点白酒,这是一种散装的白酒,从食杂站打来的,五分钱二两。
闫永兴没听闫永贵的,醉眼迷离的把面前的碗推到了闫宝书面前,“宝书啊,喝过酒没?尝口?”
闫宝书一愣,再看闫永贵那边,也挺意外的。
“都是大人了,喝点酒不怕啥的,这样吧,就陪二叔喝一口。”闫永兴又说。
闫宝书想了想还是朝闫永贵投去了目光,只见他点了点头,闫宝书这才端起碗,待闫永兴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酒后,叔侄两便一同干了。
一碗酒也有小一两了,并且味道辛辣,闫宝书被呛的直流眼泪,赶忙端起碗喝了口大碴子粥,待嘴里的酒味渐渐散去后,反倒是脸上传来阵阵滚烫。
不胜酒力说的就是闫宝书这样的。
这顿饭吃的时间有点长,如果不是闫永兴的媳妇儿找上门把人给接走了,这顿饭还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闫永兴是闫永贵的弟弟,也是唯一一个在闫永贵被挂了牌子之后愿意和他来往的人,除此之外的那些亲戚,大多都是见了他就躲开了。
闫永兴离开后,闫永贵从被货架子里拿了两个枕头,一个扔给了闫宝书,爷两就这样一个炕头一个炕梢的睡下了。
闫宝书这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总之他是被一阵嘈杂声给吵醒的。
闫宝书趴在炕上打了呵欠,闫宝龙从外屋地进来,看见他醒了就说:“三哥,你可醒了,咱家进来黄鼠狼了。”
“啥玩应?”闫宝书蹭地从坐了起来,“黄鼠狼?在哪呢?”
闫宝龙说:“好像是在仓房,咱二哥和咱爸去逮了。”
“我瞅瞅去。”闫宝书下炕穿鞋,急匆匆的出了大屋。
闫玉芬这会儿正手持炉钩子镇守在玄关重要地带,严肃的模样就好像遇上了阶级敌人,听到脚步声,闫玉芬一扭头便看见了闫宝书,“出来干啥,回屋去。”
闫宝书做起了农民端,眉开眼笑地凑到闫玉芬身旁往仓房门口瞧,“宝龙说咱家进来黄鼠狼了?咱家那两只鸡没事吧?”
“谁知道钻哪去了。”
姐弟两正说着,闫宝福便拎着一只浑身是血但依旧不停挣扎的肥鸡走了出来,“快找个盆,这鸡脖子上被黄鼠狼叨了一口。”
闫玉芬急忙放下炉钩子去找盆了,闫宝书站在一旁瞧的仔细,“这是母的那只吧?”
“可不是咋地,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那咋地,还宰了吃啊?”闫玉芬端着盆放在中央。
闫宝福心疼道:“还能有啥办法,宰了吃了吧。”说着,闫永贵和金桂琴已经从仓房退了出来,进屋后关了门,金桂琴说:“那老大的口子,还是宰了吧,省的让它活受罪。”
家里就这么两只鸡,一公一母,现在母的被黄鼠狼给叼了,这往后想吃个鸡蛋啥的也就没那么方便了。
此时,闫玉芬已经把菜刀递给了闫宝福,正准备给鸡抹脖子时,闫宝书走了过去,伸手拨开了鸡脖子上的毛看了一眼,笑道:“别宰了,我有办法让它活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攻下一章出来,而且还会和小受坦诚相见,光腚啥的,还是挺有看头的吧。
那个时候剪头都是削薄剪,普通得很,电推子也没有,是手动的,像钳子似得那种推子。
头油的牌子有很多,桂花牌还算可以,在当时来说。
酸菜炖血肠,自家的做法就是用猪肠子灌上猪血上锅,熟了之后切成一片片的扔进酸菜锅里,我个人是不太爱吃血肠的,口感实在……喜欢不起来。
土豆粉通体颜色比较深,所以炖菜里放它会有点发黑。
呼土豆大家吃过没?就是煮熟的土豆蘸大酱吃,嗯,好吃,香,哈哈。
东北的冬天黄鼠狼也有出没,因为饿啊,而文里写的黄鼠狼与鸡的故事,是真实的,我至今都还记得。
用什么法子能把那只母鸡救活,大家能猜到不?哈哈哈
第十章
闫宝书说能把这只鸡救活多半是因为私心,如果说这只母鸡因为被黄鼠狼叼了一口就送了命,这往后老闫家上哪里找蛋吃去!菜样本来就少的可怜,恨不得一点荤腥都不见,闫宝书可不想剃光了头跟家里头当和尚。再说了,外面购买鸡蛋要一块多钱,最多也就十二三个,这和养只鸡比较起来,哪头轻哪头重他还是拎的轻的。
闫宝书所掌握的医学知识非常地浅薄,绝对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才说的大话,之后的十几分钟里,闫宝书在一家人的注目下完成了有生以来,不对……是迄今为止,人生中的第一台大手术。
闫宝书从屋里拿了金桂琴的针线笸箩,穿针引线的同时让闫宝福抱着鸡别动,待他在针屁股上穿了恨不得有一丈长的黑线后,手术正式开始。
其实这东西贼简单,闫宝书让闫宝福抱着鸡别动,拨开鸡脖子上的毛找到被黄鼠狼叼出来的大口子,接下来就是针线游走,左出右进,一眨眼睛的功夫,母鸡脖子上的伤口就被缝好了。
“好了,能不能活下来就听天由命吧。”闫宝书被折腾出一身的汗,把手里的针线扔进笸箩里便站到了一旁凉快去了。
“这样就完了?能行吗?”闫宝福持怀疑态度地把怀里的母鸡扔到了地上。刚才他抱着鸡的时候,它不停地挣扎,叫声惨烈,可见这十几针下去够它受的了。
“先看看吧,能活着总比被吃肉强。”
母鸡先是和黄鼠狼斗争,接着又被闫宝书一通缝针,体力消耗的实在是有点多,爪子刚着地那会儿还能走两步,现下已经是猫到碗架子底下软弱无力的咯咯哒去了。
“哦对了。”闫宝书解开了棉袄扣,忽扇着衣襟说:“妈,我提议把鸡笼子搬到外屋地来,黄鼠狼爱吃鸡,今儿没偷成说不定就惦记上了,安全起见,还是搬进来比较好。”
一家人都这么觉着,可问题是,外屋地本来空间就狭窄,如果再把鸡笼子放进来,这还有下脚的地方吗。闫宝书也考虑到了这一点,转念一想说道:“要不就放到俺也那屋去吧?”
“哎,我看行。”金桂琴转身看着身后的闫永贵,“放咱爸那屋咋样?”
闫永贵点了点头:“那就放咱爸那屋去吧。”
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闫宝书准备回屋睡觉,因为他现在还有点晕,临进屋之前,闫宝书为了提醒他们,不得不补充一句:“爸妈,我爷那屋不通风吧?如果鸡笼子搬进去得经常清理,不然俺爷得被熏死,这事不用你们操心,就我们几个小的轮流去做吧。”闫宝书终于找到机会改造闫宝龙了,从小事做起,将来才有可能成就一番大的事业。
“那就这样吧。”闫宝福不待两个大人答应,抢先一步就把闫宝书的话给落实了。
闫宝福毕竟是挣钱养家的人了,并且工资还算可观,在这个家里是占有绝对的发言权的,由此可见经济独立是多么的重要,看人下菜碟可不都是和外人才能做的。另外,值得高兴的就是,闫宝福也有头脑灵活的时候。
闫宝书冲闫宝福笑了笑,转身进屋时又偷瞥了闫永贵和金桂琴一眼,虽说他们表面上并没有一丝变化,实际上心里都是抱着同样的心思的。
闫宝书为了不惹上麻烦,还真就按照金桂琴和巩小海说的那样,到了东边以后专挑人少的地方走,直到进了理发店,他才下意识的有所放松。闫宝书来的这家理发店是国营的,剪一次要二毛六分钱,也是为数不多不需要用到票券的地方。
虽然是上午,但理发店依旧聚集了不少人,闫宝书在队伍的最后面坐下,慢慢地等待着。差不多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轮到了闫宝书,他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洗了头发,坐在镜子前,根本不需要告知对方他想要什么样的发型,对方已经操起剪刀咔哧咔哧的剪上了。
闫宝书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自打脸上的淤青慢慢褪下去之后,真正的样貌才慢慢浮出水面,这还是闫宝书头一回这么认真的打量自己,眼睛不大单眼皮,鼻子还算高挺,嘴唇单薄,嘴角还有一颗若隐若现的黑痣,整体看下来,闫宝书给自己的评价就是——还不赖。什么叫男生女相,就他这德行的。
随波逐流,大环境下想要搞特立独行,那就是“小资产阶级臭美思想”,是不正经的一种表现。而眼下的审美实在是闫宝书无法接受的,由其是男人的发型,多半是“有缝”的,左偏右偏有的可以根据旋儿来决定,有的则是自己要求的。至于“菊花顶”和“无缝”,简直是想都不要想。
闫宝书坐在镜子前,看着理发师用梳子把他的头发摆弄来摆弄去,最终定格为“有缝”左。闫宝书从镜子看到自己的发型,最终无奈的长叹一声。老气横秋,他也只能这么来形容自己了。
很快地,闫宝书的发型搞定了,理发师没空搭理他,转身招呼下一位客人去了。闫宝书偷偷从镜子里看着身后的情况,在没人注意他的时候,他从桌上的布袋里摸了一把剪刀出来,手疾眼快地在刘海上剪了几下。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小受毕竟是小受,爱美是肯定的,就跟那个时候大姑娘想要个红头绳一样。
不过,70年对臭美思想还是非常……到了73年以后,逐渐放宽,中期就已经开始知道追逐流行了,什么喇叭裤爆炸头,就都不是问题了。由此可见,小受还有的熬呢。
那时候的牙膏牌子有中华和白玉,牙膏皮都是那种铝皮的,可以卖钱,或者把牙膏皮剪开以后用来补漏掉的茶缸饭盔什么的。
国营理发店现在几乎是见不到了,或许还有,但肯定不多是真的,那时候国营理发店旁边就是澡堂子,不过很多地方都是有职工浴池的。(额,剪头发不用票,但是洗澡要有澡票。)
第九章
闫宝书这几剪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是非常精髓的,同时也是非常讨巧的。闫宝书用剪刀把刘海削平剪短,想不被人发现时就从发旋儿的位置朝左边梳,想自我陶醉的时候就把刘海放下来,这么做虽然与现代审美不能相比较,可要在一众撞衫又撞发型的年代,绝对算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
闫宝书偷用的剪刀不是花剪,而是最普通的削薄剪,效果虽然差了些,可耐不住他有一颗容易满足的心。闫宝书趁人不注意把剪刀塞回到布袋里,与此同时,他发现桌上还放着半瓶头油,是桂花牌的,价格非常地昂贵,在五毛六分钱左右。
闫宝书盯着那瓶头油心动了,对于这样“新鲜”的事物,他非常地想去尝试一下,毕竟之后的很多年里,这种东西渐渐地就要淡出人们的视线了。闫宝书实在忍不住想要从瓶子里子里倒出点来试试,可是……
“小同志?”
闫宝书一愣,连忙回身看去。站在身后的是一位看上去五十有余的中年男人,再看那外貌体态,虽说能见到一些年月的痕迹,但也不难从中看出他年轻时候的轮廓,往白了说,就是底子好,更何况此人的穿着打扮非常细致且干净整洁,留着的“有缝”发型用头油固定着,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头油的香味。
“小同志。”中年男人笑着和闫宝书说话,目光悄然的朝桌上的头油看了一眼后说道:“刚才我就坐在这个位置理发,走的时候着急,忘记把头油带走了。”说着,中年男人抬手朝桌上伸了过去。
闫宝书识相地让到一旁,转身正准备离开时,中年男人突然叫住了,“小同志,请等一下。”
闫宝书好奇的回过头,“咋了?”
中年男人笑道:“要不要试试?”中年男人把手里的头油送了过来,其实在他刚进门时就看到闫宝书在那儿摆弄头发了,而后就是盯着桌上的头油看。
闫宝书笑了笑,“不用了,我……”
“没关系的。”中年男人打断了闫宝书的话,十分热情地举着头油并没有收回去的打算。
闫宝书见状实在不好推辞,更何况他是真的想试一试,“谢谢。”闫宝书伸手接过头油,摊开掌心倒了点出来,之后很快的抹在了头发上,紧接着从桌上拿过梳子,对着镜子梳了起来。
闫宝书规规矩矩的把头发梳好,在头油的帮助下,他看“有缝”这个发型稍微顺眼了些。闫宝书放下梳子,回过身时中年男人还在,他冲男人微笑道:“那个……我是不是太眼皮下浅了?”
中年男人看上非常高兴,“小同志,你这么想是不对的,没有尝试何来进步。”
闫宝书笑嘻嘻道:“谢谢您。”
中年男人揣着头油走了,闫宝书则是跟着出了理发店。这里是风口,风大的实在是有点离谱,而闫宝书的头上又抹了头油,用飘香万里来形容一点都不邪乎。为了不破坏发型,闫宝书宁可挨冻也没有带上狗皮帽子。
一上午的时间都耗在了理发店里,等到闫宝书回到西边,正巧是吃中午饭的时间。闫宝书进了家门,照常去水缸旁舀了一瓢水,喝的时候闫宝书就在想,今儿怎么没看到金桂琴在外屋地忙活呢?
正想着呢,金桂琴推开大屋门走了出来,见到闫宝书又在喝凉水,训斥的话还不能出口,她灵敏的嗅觉就让她发现了闫宝书哪里不一样了。金桂琴略显好奇的看着闫宝书,努了努鼻子说:“宝书,你身上这是啥味啊?”
闫宝书笑道:“头油的味道。”
“头油?”金桂琴莫名的心慌,“你从哪弄的头油啊?那玩应可老贵了,一般人可买不起。”
闫宝书放下水瓢,苦笑着来到金桂琴身旁,“妈,我又没偷没抢,看把你给吓的。”
金桂琴知道自己是瞎担心了,笑道:“倒也是,你这孩子向来老实。”说着,金桂琴微仰起头打量闫宝书,美滋滋地说:“剪完头精神多了。”金桂琴见闫宝书右脸上还有一小块淤青,心疼的伸出手在上面轻轻摸了一下,“你回来的正巧,你二叔来了,正跟屋里头和你爸吃饭呢,赶紧洗洗手进去吧。”
“嗯。”闫宝书在外屋地的洗脸盆里洗了手,随后进了大屋。
屋里,闫永贵和闫永兴中间摆了炕桌,两人正面对面唠的热络,见闫宝书进门,闫永兴顶着一张通红的脸,醉眼马哈的大笑:“宝书回来了,快上炕吃饭,今儿你二叔我可带来不少好吃的。”
闫宝书应声脱鞋上炕,挑了四方桌靠着门口的位置坐下。
“呵,身上咋这个香。”闫永兴边说边歪着脑袋往闫宝书身上嗅了嗅。
闫永贵受不了这个味,眉头深锁,但碍于闫永兴在场,也不好过重的批评闫宝书,“油头粉面像什么话。”
闫宝书低头拿筷子,压根就没把闫永贵的话放在心上,对于这样的批评,他一早就有心理准备了,毕竟将来的暴风雨刮的要比这个厉害的多,他可不是那种扛不起事儿的人。
闫永贵见闫宝书没回嘴,心里稍微舒坦了些,继而没在管他,转过头接着和闫永兴唠嗑。
闫宝书拿着筷子一时半会没下手,不得不说今天的伙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改善,酸菜炖血肠,里面还放了一小把的粉条,想来应该是土豆粉,不然也不会通体都是黑乎乎的。旁边的盘子里码放着切好的咸鸭蛋,一共四半儿。除此之外,连蘸酱菜都不在是一成不变的大萝卜,而是在此基础上又添加了呼土豆。
闫宝书不怎么喜欢吃血肠,反而更喜欢呼土豆,他第一时间从盘子里拿了个土豆,蘸着炸好的大酱咬了一口。
好吃……真香……一口两口三口,一个土豆就被闫宝书给造了。
闫永兴见闫宝书吃的香,满脸笑意道:“这都是你二婶娘家人从农村带来的,这不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吗,村里人口多,啥啥都得提前预备着,这不,前个儿你二婶她妹子从村里来过看她,就带了点过来,都是自家弄出来的,不花啥钱。”
闫宝书有种解了馋的感觉,脸上洋溢着难掩的微笑说:“谢谢二叔。”
闫永贵心情极好,招呼闫永兴说:“孩子家家的跟他解释啥,咱喝咱的。”说着,闫永贵往闫永兴的碗里倒了点白酒,这是一种散装的白酒,从食杂站打来的,五分钱二两。
闫永兴没听闫永贵的,醉眼迷离的把面前的碗推到了闫宝书面前,“宝书啊,喝过酒没?尝口?”
闫宝书一愣,再看闫永贵那边,也挺意外的。
“都是大人了,喝点酒不怕啥的,这样吧,就陪二叔喝一口。”闫永兴又说。
闫宝书想了想还是朝闫永贵投去了目光,只见他点了点头,闫宝书这才端起碗,待闫永兴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酒后,叔侄两便一同干了。
一碗酒也有小一两了,并且味道辛辣,闫宝书被呛的直流眼泪,赶忙端起碗喝了口大碴子粥,待嘴里的酒味渐渐散去后,反倒是脸上传来阵阵滚烫。
不胜酒力说的就是闫宝书这样的。
这顿饭吃的时间有点长,如果不是闫永兴的媳妇儿找上门把人给接走了,这顿饭还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闫永兴是闫永贵的弟弟,也是唯一一个在闫永贵被挂了牌子之后愿意和他来往的人,除此之外的那些亲戚,大多都是见了他就躲开了。
闫永兴离开后,闫永贵从被货架子里拿了两个枕头,一个扔给了闫宝书,爷两就这样一个炕头一个炕梢的睡下了。
闫宝书这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总之他是被一阵嘈杂声给吵醒的。
闫宝书趴在炕上打了呵欠,闫宝龙从外屋地进来,看见他醒了就说:“三哥,你可醒了,咱家进来黄鼠狼了。”
“啥玩应?”闫宝书蹭地从坐了起来,“黄鼠狼?在哪呢?”
闫宝龙说:“好像是在仓房,咱二哥和咱爸去逮了。”
“我瞅瞅去。”闫宝书下炕穿鞋,急匆匆的出了大屋。
闫玉芬这会儿正手持炉钩子镇守在玄关重要地带,严肃的模样就好像遇上了阶级敌人,听到脚步声,闫玉芬一扭头便看见了闫宝书,“出来干啥,回屋去。”
闫宝书做起了农民端,眉开眼笑地凑到闫玉芬身旁往仓房门口瞧,“宝龙说咱家进来黄鼠狼了?咱家那两只鸡没事吧?”
“谁知道钻哪去了。”
姐弟两正说着,闫宝福便拎着一只浑身是血但依旧不停挣扎的肥鸡走了出来,“快找个盆,这鸡脖子上被黄鼠狼叨了一口。”
闫玉芬急忙放下炉钩子去找盆了,闫宝书站在一旁瞧的仔细,“这是母的那只吧?”
“可不是咋地,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那咋地,还宰了吃啊?”闫玉芬端着盆放在中央。
闫宝福心疼道:“还能有啥办法,宰了吃了吧。”说着,闫永贵和金桂琴已经从仓房退了出来,进屋后关了门,金桂琴说:“那老大的口子,还是宰了吧,省的让它活受罪。”
家里就这么两只鸡,一公一母,现在母的被黄鼠狼给叼了,这往后想吃个鸡蛋啥的也就没那么方便了。
此时,闫玉芬已经把菜刀递给了闫宝福,正准备给鸡抹脖子时,闫宝书走了过去,伸手拨开了鸡脖子上的毛看了一眼,笑道:“别宰了,我有办法让它活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攻下一章出来,而且还会和小受坦诚相见,光腚啥的,还是挺有看头的吧。
那个时候剪头都是削薄剪,普通得很,电推子也没有,是手动的,像钳子似得那种推子。
头油的牌子有很多,桂花牌还算可以,在当时来说。
酸菜炖血肠,自家的做法就是用猪肠子灌上猪血上锅,熟了之后切成一片片的扔进酸菜锅里,我个人是不太爱吃血肠的,口感实在……喜欢不起来。
土豆粉通体颜色比较深,所以炖菜里放它会有点发黑。
呼土豆大家吃过没?就是煮熟的土豆蘸大酱吃,嗯,好吃,香,哈哈。
东北的冬天黄鼠狼也有出没,因为饿啊,而文里写的黄鼠狼与鸡的故事,是真实的,我至今都还记得。
用什么法子能把那只母鸡救活,大家能猜到不?哈哈哈
第十章
闫宝书说能把这只鸡救活多半是因为私心,如果说这只母鸡因为被黄鼠狼叼了一口就送了命,这往后老闫家上哪里找蛋吃去!菜样本来就少的可怜,恨不得一点荤腥都不见,闫宝书可不想剃光了头跟家里头当和尚。再说了,外面购买鸡蛋要一块多钱,最多也就十二三个,这和养只鸡比较起来,哪头轻哪头重他还是拎的轻的。
闫宝书所掌握的医学知识非常地浅薄,绝对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才说的大话,之后的十几分钟里,闫宝书在一家人的注目下完成了有生以来,不对……是迄今为止,人生中的第一台大手术。
闫宝书从屋里拿了金桂琴的针线笸箩,穿针引线的同时让闫宝福抱着鸡别动,待他在针屁股上穿了恨不得有一丈长的黑线后,手术正式开始。
其实这东西贼简单,闫宝书让闫宝福抱着鸡别动,拨开鸡脖子上的毛找到被黄鼠狼叼出来的大口子,接下来就是针线游走,左出右进,一眨眼睛的功夫,母鸡脖子上的伤口就被缝好了。
“好了,能不能活下来就听天由命吧。”闫宝书被折腾出一身的汗,把手里的针线扔进笸箩里便站到了一旁凉快去了。
“这样就完了?能行吗?”闫宝福持怀疑态度地把怀里的母鸡扔到了地上。刚才他抱着鸡的时候,它不停地挣扎,叫声惨烈,可见这十几针下去够它受的了。
“先看看吧,能活着总比被吃肉强。”
母鸡先是和黄鼠狼斗争,接着又被闫宝书一通缝针,体力消耗的实在是有点多,爪子刚着地那会儿还能走两步,现下已经是猫到碗架子底下软弱无力的咯咯哒去了。
“哦对了。”闫宝书解开了棉袄扣,忽扇着衣襟说:“妈,我提议把鸡笼子搬到外屋地来,黄鼠狼爱吃鸡,今儿没偷成说不定就惦记上了,安全起见,还是搬进来比较好。”
一家人都这么觉着,可问题是,外屋地本来空间就狭窄,如果再把鸡笼子放进来,这还有下脚的地方吗。闫宝书也考虑到了这一点,转念一想说道:“要不就放到俺也那屋去吧?”
“哎,我看行。”金桂琴转身看着身后的闫永贵,“放咱爸那屋咋样?”
闫永贵点了点头:“那就放咱爸那屋去吧。”
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闫宝书准备回屋睡觉,因为他现在还有点晕,临进屋之前,闫宝书为了提醒他们,不得不补充一句:“爸妈,我爷那屋不通风吧?如果鸡笼子搬进去得经常清理,不然俺爷得被熏死,这事不用你们操心,就我们几个小的轮流去做吧。”闫宝书终于找到机会改造闫宝龙了,从小事做起,将来才有可能成就一番大的事业。
“那就这样吧。”闫宝福不待两个大人答应,抢先一步就把闫宝书的话给落实了。
闫宝福毕竟是挣钱养家的人了,并且工资还算可观,在这个家里是占有绝对的发言权的,由此可见经济独立是多么的重要,看人下菜碟可不都是和外人才能做的。另外,值得高兴的就是,闫宝福也有头脑灵活的时候。
闫宝书冲闫宝福笑了笑,转身进屋时又偷瞥了闫永贵和金桂琴一眼,虽说他们表面上并没有一丝变化,实际上心里都是抱着同样的心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