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阑尽处_分卷阅读_6
蒋绍征指了指自己的车:“替卫婕送人。”
“我就知道!她最会使唤人。”
“你呢?”
“听说他们要拜堂,一起来凑凑热闹。”
她一直生活在北地,没见过江南的村落,觉得什么都无比新鲜,便拉着蒋绍征四处闲逛。
新郎家有个不小的院子,院子里种着一排排各类蔬菜,小楼围着院子建成回字型,宁立夏看了不禁啧啧感叹:“这在过去是不是得算地主?”
“哇!那么大的鱼!一整只的猪!那么多的鸡和鸭!今天吃得完吗?”逛到搭在院子角落里的临时厨房时,里面堆着的大批食材令她惊叹不已。
蒋绍征摇头笑笑,并不作答。
一回头看到蒋绍征脸上的笑,宁立夏立刻撇了撇嘴:“这些我以前都没见过,所以才会觉得稀奇。”
“我也是第一次见,但不认为值得大惊小怪。”
“切!”
婚礼十分热闹,四处都洋溢着喜气,用砖垒的四个大灶就架在新郎家的院子里,上面有很大的铁锅,正热气腾腾地炖着不同的食物。
夜幕渐渐降临,流水席终于开始,卫婕偷空过来给他们指了两个位子,面对难得一见的地道农家菜,宁立夏本想放弃过午不食,却因为不习惯与那么多陌生人同吃一桌饭而踟蹰犹豫,正巧一位系着红头巾的阿婆给他们送了两碗汤圆,宁立夏便叫上蒋绍征离开了桌子。
“这里人太多,烟味重,我们去别处吧?”
蒋绍征欣然应允。
其实碗里只有一个汤圆,因为实在太大,占满了整只碗。
咬下去后才发现汤圆很烫,她伸出舌头快速地用手扇了扇,尝到里面包着的肉馅,正想惊呼,话到嘴边又记起蒋绍征之前的嘲笑,只得生生咽下。
“汤圆里面居然放肉!还这么大!”蒋绍征学着她的语气代替她说。
“无聊!”
吉时一到,换上了大红旗袍的卫婕就和新郎一道走进堂屋准备拜堂祭祖,围在一起参观新娘的人太多,宁立夏个子再高也难以看清,干脆踩上了脚边的条凳。
新郎的堂弟在五米外放鞭炮,听到一连串的巨响,受了惊吓的宁立夏如蒋绍征所料般地跌了下来,幸而他早有准备,及时护住了她。然而她下落的重量比他想象中要大上许多,冲撞得他险些摔跤,扶便成了抱,待回过神,她已经跌入了他的怀中。
所有的一切通通都静止了,蒋绍征很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然而不容他再贪恋一秒,宁立夏就挣脱了出来,弯起眼睛回头朝他一笑:“多谢!”
她重新爬上条凳,伸长了脖子继续观望。
她的背影傻得可笑,他却无法再忽视自己的内心,无法再对自己说,这其实根本不重要。
堂屋的桌子上摆着许多食物,一祭完祖,小孩子们便上去哄抢。宁立夏很快钻了出来,拎起抢到的麦丽素和汽水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我们到外面去吧!这么多人,敬酒还要好久的。”
……
乡下的空气很新鲜,有满天星斗和虫鸣蛙叫。
宁立夏换下了伴娘裙,穿着卫婕给的短袖短裤,素着一张脸坐在小河边的石阶上边喝汽水边抱怨。
“卫婕真不靠谱,居然把我的包落在了酒店,洗完脸连护肤霜都找不到,衣服也没有!”
“你不化妆更好看。”
她并没有在意他的赞美,继续感慨:“刚刚卫婕的表情多幸福!还说自己一点也不想嫁人,口是心非。”
“那你呢。”
“什么?”
“想不想结婚?”
“我连男朋友都没有,跟谁结婚。”
“那总有心仪的人吧?”
“也没有,比起男人,我更喜欢宝石,炽烈的红,幽深的绿,静默的蓝,各种颜色都爱。那些石头既漂亮又坚固,比生命和爱情存在得更长久。”
“何至于这么悲观,爱情也可以很长久。”
“遇到一个适合结婚的人,谈几年恋爱,见对方的父母,订下誓约,交换戒指,生一两个孩子,看着他们慢慢长大,平平淡淡地过上一辈子,即使吵架的时候恨不得咬对方一口,也从不会想到离婚。这就是大家眼里最成功最长久的婚姻吧?可我觉得那并不叫爱情,爱情不过是短暂的新鲜感,真正长久的是相濡以沫的亲情。”
“十几岁的时候觉得初恋比什么都重要,分开的时候撕心裂肺,以为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可过了十年五载回头再看,根本想不通当初为什么会幼稚成那样。”
她忽而想起了个有关卫婕的笑话,四下看了看,悄声对蒋绍征说,“有一次我和卫婕聊天,聊起初恋她一脸沉醉,把对方描述得特别美好,什么高了三个年纪、全校闻名的学长,像流川枫一样酷酷的很少讲话,很多人都暗恋他他却只喜欢她,结伴逃课去看电影,为了她打架……结果没过多久我们一起逛街,等红灯的时候她突然傻愣愣地说看到了初恋,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瞧过去,哪有什么流川枫呀?根本就是一特沧桑的中年混混,一半黄一半红的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后面带着的那个女人……啧啧,不但画着很吓人的大熊猫眼,风一吹,还下雪。”
“嗯?”他不懂她最后一句的意思。
“就是脸上涂了很厚很厚的粉,白得可怕,一动就呼啦呼啦地往下掉。”
蒋绍征哈哈一笑。
“卫婕觉得特别特别幻灭,想起曾经为了他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把妈妈气进医院,恨得差点用手戳自己的双眼。从那之后她再也不准别人在她面前提‘初恋’,说她的流川枫是人生最大的黑历史。”
“那你呢,你的初恋是什么样的人。”
宁立夏看了蒋绍征一眼,笑着说:“也不怎么样,不过比中年混混强太多了!到现在还有一大票无知少女暗恋他呢!我的眼光能和卫婕一样么?”
“你那时候很喜欢他?”
“嗯,很喜欢呢。其实喜欢的也不全是他,而是一个幻想出来的人。十三四岁的时候我最爱的漫画是水手月亮,我觉得他和漫画里的地场卫很像很像。比我大几岁,长得好看,书念得也好,懂得还特别特别多……反正就是处处都不得了,那时候我天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转,从来不觉得丢脸,他偶尔对我笑一笑,多看我一眼,我就能乐上好几天!我那时以为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第一时间跳出来帮我救我,像地场卫保护小兔那样……后来才明白,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地在犯傻罢了,人家根本就不想搭理我。”
蒋绍征的心中五味陈杂,过了半晌才问:“地场卫是谁?你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唐睿泽吧?”
听到这一句,一颗麦丽素直接滚进了宁立夏的喉咙里,她不顾形象地又咳又吐,缓过来后立刻否认:“怎么可能是他!不要乱说!他都有儿子了!”
这举动让蒋绍征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喃喃自语:“那部漫画叫水手月亮?现在还能不能买到?”
“你买它干吗?”
“看看有多像唐睿泽。”
宁立夏简直无语:“算了吧!你这种一放学就被爷爷关进书房看名著、小时候连动画片都没看过的书呆子,根本就看不懂漫画。”
“你怎么知道我被爷爷关进书房?”
“……当然是听我姐姐说的。”
正文 第9章
婚礼上要忙的实在太多,宁立夏一整天都来不及喝水也没空去厕所,喝光了一瓶汽水后,难免要找洗手间。
新郎家只有一个洗手间,等候的人排成了长队,村子里倒是有个公用的,可既没有马桶也没有灯。
“你怎么了,转来转去地找什么呢?”蒋绍征问。
宁立夏没接话,尴尬地笑了笑。
想了两秒,蒋绍征便明白了缘由,带着她去找自己的车:“我记得上了高速后,开二三十分钟就有一个服务区。”
“不必麻烦。”
“我还饿着,正好去买点吃的。”
一来一回用了一个多钟头,再回到新郎家,婚宴已经结束。被告知新郎新娘已经连夜赶回了城区的新房时,宁立夏气得直抱怨。
“我的手机也在她那儿!”
蒋绍征倒是很淡定:“不用急,我也有她的号码。”
接到蒋绍征的电话,卫婕十分惊讶:“立夏没跟着我表弟一起走么?我表弟离开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在车上呢!蒋老师你不是也要回去么,带上立夏吧!她一个人转去隔壁城市搭飞机太辛苦。”
“……”
钱包手机都不在身边的宁立夏只剩下了两个选择,去一百公里以外的新房找卫婕或者蹭蒋绍征的车回一千公里以外的家。虽然她累得只想倒头睡觉,却不愿意三更半夜地去破坏人家的洞房花烛,唯有板着脸上了蒋绍征的车。
这一路要连开十五六个小时,漫漫长夜,寂静如斯,望着宁立夏恬淡的睡脸,蒋绍征暗自庆幸没有拒绝卫婕的邀请。
宁立夏醒来时,四点刚刚过半,半明半暗的天际间擦出了一道白光。蒋绍征把车停在了服务区,自己却并不在车上。
宁立夏用后视镜理了理凌乱的短发,正要下车,却看到蒋绍征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走了出来。
他递了一杯热咖啡过来:“不怎么好喝,勉强可以提神。我问过,从前面那个出口下去,开十五分钟就有一间还凑合的酒店,如果你不急着走的话,我们吃过早餐休息一下再出发。”
“最好再找个百货公司买件衣服!”宁立夏早有此意,怕蒋绍征嫌麻烦才忍着没敢提。
蒋绍征笑了笑:“我不赶时间,你想去景点也没关系。”
“景点就算了,我只想买件换洗衣服洗个澡再睡一觉。”
蒋绍征欣然应允。
宁立夏终于来了精神,执意坐到了驾驶座,让蒋绍征休息。
耽搁了半天,过了中午他们才重新上路。
吃午餐时,宁立夏听到蒋绍征打电话向公司请假,暗暗感叹,人一过三十性格大概就会发生变化,二十三四岁时他总是对她不耐烦,根本不可能浪费时间带她找洗手间,更别说在酒店耽误工夫。
中间又停下来休息了一次,晚上十点一刻,他们终于开过了最后一个收费站,只是还没回到城区,发动机故障灯就亮了。
蒋绍征下车检查了一下,觉得问题并不大,便继续行驶,谁知才开出去十分钟,竟爆缸了。
蒋绍征的手机没电了,宁立夏的不在身边。半夜三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别说叫人帮忙,联系4s店拖车都找不到电话。
“我爷爷家的老房子离这儿不远,走半小时就能到,把车扔在这儿,我们先回去。”
宁立夏没有办法,只得同意。
进了七月,气温一天高过一天,即使夜晚也不觉凉爽。然而闷热和累并不算最糟,可怕的是天空中竟莫名地划过了一道闪电。
接着便是狂风大作,飞沙走砾,蒋绍征连拖带拽,终于赶在第一颗冰雹砸下来前按响了蒋家别墅的门铃。
蒋绍征的父母忙,学生时代一直住在爷爷家,因此颜谷雨是这里的常客。每逢寒暑假,孙辈们纷纷回来小住,蒋家别墅总是格外热闹。直到几年前爷爷奶奶相继去世,这里才空了下来,只留一个花匠和一名保洁打理。
打开门,看到立在门外的宁立夏,花匠大爷呆了半天,而后便不住声地一遍遍絮叨:“你来的那天早上,我不搭理你是因为忙,真是对不住……”
蒋绍征回身关上大门,带着三分情绪地打断了他:“她是颜谷雨的妹妹。家里还有什么吃的没?”
大爷方才醒过神,边偷偷打量宁立夏边说:“有,我把你郑阿姨叫起来给你们做。”
“不用麻烦她,告诉我东西在哪儿就行。”
如果早晨的宁立夏料得到车子会半路抛锚,绝不会在买了脚上这双细高跟后立刻就把之前的平跟扔掉。
在夹着冰雹的风雨中穿过小花园,看着蒋绍征推开门点亮客厅的灯,狼狈不堪的宁立夏才笑了出来:“什么都赶在一块儿了,幸好听你的没呆在车里。”
“我就知道!她最会使唤人。”
“你呢?”
“听说他们要拜堂,一起来凑凑热闹。”
她一直生活在北地,没见过江南的村落,觉得什么都无比新鲜,便拉着蒋绍征四处闲逛。
新郎家有个不小的院子,院子里种着一排排各类蔬菜,小楼围着院子建成回字型,宁立夏看了不禁啧啧感叹:“这在过去是不是得算地主?”
“哇!那么大的鱼!一整只的猪!那么多的鸡和鸭!今天吃得完吗?”逛到搭在院子角落里的临时厨房时,里面堆着的大批食材令她惊叹不已。
蒋绍征摇头笑笑,并不作答。
一回头看到蒋绍征脸上的笑,宁立夏立刻撇了撇嘴:“这些我以前都没见过,所以才会觉得稀奇。”
“我也是第一次见,但不认为值得大惊小怪。”
“切!”
婚礼十分热闹,四处都洋溢着喜气,用砖垒的四个大灶就架在新郎家的院子里,上面有很大的铁锅,正热气腾腾地炖着不同的食物。
夜幕渐渐降临,流水席终于开始,卫婕偷空过来给他们指了两个位子,面对难得一见的地道农家菜,宁立夏本想放弃过午不食,却因为不习惯与那么多陌生人同吃一桌饭而踟蹰犹豫,正巧一位系着红头巾的阿婆给他们送了两碗汤圆,宁立夏便叫上蒋绍征离开了桌子。
“这里人太多,烟味重,我们去别处吧?”
蒋绍征欣然应允。
其实碗里只有一个汤圆,因为实在太大,占满了整只碗。
咬下去后才发现汤圆很烫,她伸出舌头快速地用手扇了扇,尝到里面包着的肉馅,正想惊呼,话到嘴边又记起蒋绍征之前的嘲笑,只得生生咽下。
“汤圆里面居然放肉!还这么大!”蒋绍征学着她的语气代替她说。
“无聊!”
吉时一到,换上了大红旗袍的卫婕就和新郎一道走进堂屋准备拜堂祭祖,围在一起参观新娘的人太多,宁立夏个子再高也难以看清,干脆踩上了脚边的条凳。
新郎的堂弟在五米外放鞭炮,听到一连串的巨响,受了惊吓的宁立夏如蒋绍征所料般地跌了下来,幸而他早有准备,及时护住了她。然而她下落的重量比他想象中要大上许多,冲撞得他险些摔跤,扶便成了抱,待回过神,她已经跌入了他的怀中。
所有的一切通通都静止了,蒋绍征很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然而不容他再贪恋一秒,宁立夏就挣脱了出来,弯起眼睛回头朝他一笑:“多谢!”
她重新爬上条凳,伸长了脖子继续观望。
她的背影傻得可笑,他却无法再忽视自己的内心,无法再对自己说,这其实根本不重要。
堂屋的桌子上摆着许多食物,一祭完祖,小孩子们便上去哄抢。宁立夏很快钻了出来,拎起抢到的麦丽素和汽水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我们到外面去吧!这么多人,敬酒还要好久的。”
……
乡下的空气很新鲜,有满天星斗和虫鸣蛙叫。
宁立夏换下了伴娘裙,穿着卫婕给的短袖短裤,素着一张脸坐在小河边的石阶上边喝汽水边抱怨。
“卫婕真不靠谱,居然把我的包落在了酒店,洗完脸连护肤霜都找不到,衣服也没有!”
“你不化妆更好看。”
她并没有在意他的赞美,继续感慨:“刚刚卫婕的表情多幸福!还说自己一点也不想嫁人,口是心非。”
“那你呢。”
“什么?”
“想不想结婚?”
“我连男朋友都没有,跟谁结婚。”
“那总有心仪的人吧?”
“也没有,比起男人,我更喜欢宝石,炽烈的红,幽深的绿,静默的蓝,各种颜色都爱。那些石头既漂亮又坚固,比生命和爱情存在得更长久。”
“何至于这么悲观,爱情也可以很长久。”
“遇到一个适合结婚的人,谈几年恋爱,见对方的父母,订下誓约,交换戒指,生一两个孩子,看着他们慢慢长大,平平淡淡地过上一辈子,即使吵架的时候恨不得咬对方一口,也从不会想到离婚。这就是大家眼里最成功最长久的婚姻吧?可我觉得那并不叫爱情,爱情不过是短暂的新鲜感,真正长久的是相濡以沫的亲情。”
“十几岁的时候觉得初恋比什么都重要,分开的时候撕心裂肺,以为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可过了十年五载回头再看,根本想不通当初为什么会幼稚成那样。”
她忽而想起了个有关卫婕的笑话,四下看了看,悄声对蒋绍征说,“有一次我和卫婕聊天,聊起初恋她一脸沉醉,把对方描述得特别美好,什么高了三个年纪、全校闻名的学长,像流川枫一样酷酷的很少讲话,很多人都暗恋他他却只喜欢她,结伴逃课去看电影,为了她打架……结果没过多久我们一起逛街,等红灯的时候她突然傻愣愣地说看到了初恋,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瞧过去,哪有什么流川枫呀?根本就是一特沧桑的中年混混,一半黄一半红的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后面带着的那个女人……啧啧,不但画着很吓人的大熊猫眼,风一吹,还下雪。”
“嗯?”他不懂她最后一句的意思。
“就是脸上涂了很厚很厚的粉,白得可怕,一动就呼啦呼啦地往下掉。”
蒋绍征哈哈一笑。
“卫婕觉得特别特别幻灭,想起曾经为了他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把妈妈气进医院,恨得差点用手戳自己的双眼。从那之后她再也不准别人在她面前提‘初恋’,说她的流川枫是人生最大的黑历史。”
“那你呢,你的初恋是什么样的人。”
宁立夏看了蒋绍征一眼,笑着说:“也不怎么样,不过比中年混混强太多了!到现在还有一大票无知少女暗恋他呢!我的眼光能和卫婕一样么?”
“你那时候很喜欢他?”
“嗯,很喜欢呢。其实喜欢的也不全是他,而是一个幻想出来的人。十三四岁的时候我最爱的漫画是水手月亮,我觉得他和漫画里的地场卫很像很像。比我大几岁,长得好看,书念得也好,懂得还特别特别多……反正就是处处都不得了,那时候我天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转,从来不觉得丢脸,他偶尔对我笑一笑,多看我一眼,我就能乐上好几天!我那时以为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第一时间跳出来帮我救我,像地场卫保护小兔那样……后来才明白,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地在犯傻罢了,人家根本就不想搭理我。”
蒋绍征的心中五味陈杂,过了半晌才问:“地场卫是谁?你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唐睿泽吧?”
听到这一句,一颗麦丽素直接滚进了宁立夏的喉咙里,她不顾形象地又咳又吐,缓过来后立刻否认:“怎么可能是他!不要乱说!他都有儿子了!”
这举动让蒋绍征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喃喃自语:“那部漫画叫水手月亮?现在还能不能买到?”
“你买它干吗?”
“看看有多像唐睿泽。”
宁立夏简直无语:“算了吧!你这种一放学就被爷爷关进书房看名著、小时候连动画片都没看过的书呆子,根本就看不懂漫画。”
“你怎么知道我被爷爷关进书房?”
“……当然是听我姐姐说的。”
正文 第9章
婚礼上要忙的实在太多,宁立夏一整天都来不及喝水也没空去厕所,喝光了一瓶汽水后,难免要找洗手间。
新郎家只有一个洗手间,等候的人排成了长队,村子里倒是有个公用的,可既没有马桶也没有灯。
“你怎么了,转来转去地找什么呢?”蒋绍征问。
宁立夏没接话,尴尬地笑了笑。
想了两秒,蒋绍征便明白了缘由,带着她去找自己的车:“我记得上了高速后,开二三十分钟就有一个服务区。”
“不必麻烦。”
“我还饿着,正好去买点吃的。”
一来一回用了一个多钟头,再回到新郎家,婚宴已经结束。被告知新郎新娘已经连夜赶回了城区的新房时,宁立夏气得直抱怨。
“我的手机也在她那儿!”
蒋绍征倒是很淡定:“不用急,我也有她的号码。”
接到蒋绍征的电话,卫婕十分惊讶:“立夏没跟着我表弟一起走么?我表弟离开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在车上呢!蒋老师你不是也要回去么,带上立夏吧!她一个人转去隔壁城市搭飞机太辛苦。”
“……”
钱包手机都不在身边的宁立夏只剩下了两个选择,去一百公里以外的新房找卫婕或者蹭蒋绍征的车回一千公里以外的家。虽然她累得只想倒头睡觉,却不愿意三更半夜地去破坏人家的洞房花烛,唯有板着脸上了蒋绍征的车。
这一路要连开十五六个小时,漫漫长夜,寂静如斯,望着宁立夏恬淡的睡脸,蒋绍征暗自庆幸没有拒绝卫婕的邀请。
宁立夏醒来时,四点刚刚过半,半明半暗的天际间擦出了一道白光。蒋绍征把车停在了服务区,自己却并不在车上。
宁立夏用后视镜理了理凌乱的短发,正要下车,却看到蒋绍征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走了出来。
他递了一杯热咖啡过来:“不怎么好喝,勉强可以提神。我问过,从前面那个出口下去,开十五分钟就有一间还凑合的酒店,如果你不急着走的话,我们吃过早餐休息一下再出发。”
“最好再找个百货公司买件衣服!”宁立夏早有此意,怕蒋绍征嫌麻烦才忍着没敢提。
蒋绍征笑了笑:“我不赶时间,你想去景点也没关系。”
“景点就算了,我只想买件换洗衣服洗个澡再睡一觉。”
蒋绍征欣然应允。
宁立夏终于来了精神,执意坐到了驾驶座,让蒋绍征休息。
耽搁了半天,过了中午他们才重新上路。
吃午餐时,宁立夏听到蒋绍征打电话向公司请假,暗暗感叹,人一过三十性格大概就会发生变化,二十三四岁时他总是对她不耐烦,根本不可能浪费时间带她找洗手间,更别说在酒店耽误工夫。
中间又停下来休息了一次,晚上十点一刻,他们终于开过了最后一个收费站,只是还没回到城区,发动机故障灯就亮了。
蒋绍征下车检查了一下,觉得问题并不大,便继续行驶,谁知才开出去十分钟,竟爆缸了。
蒋绍征的手机没电了,宁立夏的不在身边。半夜三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别说叫人帮忙,联系4s店拖车都找不到电话。
“我爷爷家的老房子离这儿不远,走半小时就能到,把车扔在这儿,我们先回去。”
宁立夏没有办法,只得同意。
进了七月,气温一天高过一天,即使夜晚也不觉凉爽。然而闷热和累并不算最糟,可怕的是天空中竟莫名地划过了一道闪电。
接着便是狂风大作,飞沙走砾,蒋绍征连拖带拽,终于赶在第一颗冰雹砸下来前按响了蒋家别墅的门铃。
蒋绍征的父母忙,学生时代一直住在爷爷家,因此颜谷雨是这里的常客。每逢寒暑假,孙辈们纷纷回来小住,蒋家别墅总是格外热闹。直到几年前爷爷奶奶相继去世,这里才空了下来,只留一个花匠和一名保洁打理。
打开门,看到立在门外的宁立夏,花匠大爷呆了半天,而后便不住声地一遍遍絮叨:“你来的那天早上,我不搭理你是因为忙,真是对不住……”
蒋绍征回身关上大门,带着三分情绪地打断了他:“她是颜谷雨的妹妹。家里还有什么吃的没?”
大爷方才醒过神,边偷偷打量宁立夏边说:“有,我把你郑阿姨叫起来给你们做。”
“不用麻烦她,告诉我东西在哪儿就行。”
如果早晨的宁立夏料得到车子会半路抛锚,绝不会在买了脚上这双细高跟后立刻就把之前的平跟扔掉。
在夹着冰雹的风雨中穿过小花园,看着蒋绍征推开门点亮客厅的灯,狼狈不堪的宁立夏才笑了出来:“什么都赶在一块儿了,幸好听你的没呆在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