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夜话_分卷阅读_66
“军军打得?”高橘子惊讶极了。这几年赵学军老实着呢,很少发威,他替他二哥打架的事儿,全家一直觉得那是梦,假的。
老常放下酒瓶,小跑着过来,伸出手抬着王希的下巴上下看:“能吃饭吗?喝汤吧。”王希摇头:“能吃。”老常点点头,转身去倒酒,一边倒一边小声嘀咕:“该打,打得好。”
橘子摸着王希的头,想起自己姐姐家那几个,又哭了一顿。赵建国劝了几句,见没用,也就不理她了。
“吃鸡腿。”赵学兵夹了一只鸡腿到王希碗里后死死盯着他。王希冲他笑笑:“你看我做什么?”
“没啥,你吃。”赵学兵挺想表示下自己内心世界的某种情感,可是他这人在外面那是一只巧嘴八哥,到了家里,却是嘴巴最笨的。大概是被赵学军抬杠抬得没信心了。
赵学军在厨房,帮着改霞姑姑忙活,他不时的抬头去看着院子里,被家人围绕在中间的王希。他低着头只是闷头扒拉饭。偶尔,忘性大的奶奶想起什么后,会拿起她那支黄山旅游纪念拐杖敲他一下,再骂一句:“倒母东西,不争气!”王希不敢反抗,悄悄的挪屁股。
夜色降临,老常拉开院灯,招呼大家开吃。最初的时候,大家都挺沉闷的,吃了一会,老常憋不住的放下筷子:“你不上学,你以后干什么?,程咬金还会三板斧呢,你会什么?你要钱没钱,要知识没知识,你跟我说你能做什么?”
王希把筷子放下,嘴巴里咀嚼了几下咽下食物后,挺认真的回答:“我想先打工,钱存够了,在老家办个工厂。我们那边好多办厂的,不过都是外面来的老板,我想办个加工电子小零件的工厂。我知道,我什么都不成,叫大家操心了,伯伯……我敬你。”王希端起酒杯,敬了老常一杯。老常愣下下,还是喝了。
“叫我试试吧,我就是不成,您能不叫我回来吗?我这不是还有家呢吗。”王希想张大嘴巴笑出一些自信,又被嘴角的伤疼的将笑容憋了回去。
“哎呀,我总归不是你爸,我不能打着你,强迫你,看着你,哄着你去上学。你这孩子…… 哎……”赵建国喝了一口闷酒。
这天夜里,王希彻夜无眠,他闭着眼睛,耳边听到赵学军在那边翻腾。他睁开眼,接着月光,看见赵学军,拿着一叠古代单据那样的东西,爱惜的抚摸了一夜,看的他毛骨悚然的。
作者有话要说:(注)赵学军篡改了苏辙的武昌九曲亭记。
36
36、第 三十五章 ...
闵顺要去参加“新青年新风尚大赛”,大赛第一名据说是一台双卡燕舞录音机。闵顺倒是不稀罕那台录音机,他稀罕出风头。
这天下午,在家里睡觉的王希被赵学军强拉着去看闵顺走台,他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做,这些日子,他喜欢在家写写画画,看书看资料,闲了去橘子阿姨那边坐坐,剩下的时间就是陪着常伯看西游记,重复的看,反复的看。他从不说烦,每次还很有兴趣的跟老常讨论,高兴了,两人还去翻原著。
没有少管所的队列训练,没有报数出去劳动,没有写心得体会的日子令王希觉得日子就像美梦,他每一天都怕醒来,这种由自己支配时间的感觉真的很好。
万林市有着世界上最可爱的气候,四季分明,气温总是恰恰好,不太热,不太冷,甚少有过多的雨雪降临这里成灾的年份。今年夏天,最高温的几天合起来不过六日,待那个时候过去,天气便不炎热了。赵学军骑着车带着王希,王跨坐在后车座上,双脚耷拉在地上,鞋半挂在脚上。
他拒绝穿新鞋,这几天一直半套着那双有些小的布鞋,再配上这个大光头。不用问,劳改犯刚出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走过的地方,基本半径之内,是真空的。
闵顺走台的地方,在老花园那边。老花园是个有趣的地儿。万林府志里说,在古代这里是曾有一座古老的书院名叫“五龙书院”。后来历史缓缓流动,有一群青年在此聚集,先是闲聊玩耍,后来就造反了,那群青年组织起义和团,反了洋教,烧了教堂,后消失在尘埃历史里。
许是义和团那群青年人热血多年未冷,也许骨血里有种青春的沸腾精神在吸引他们,也许这里被谁摆了少年不羁的风水大阵。随便什么吧……这原因大概只有那两颗在老花园长了几百年的老槐树知道了。
从第一代书院起,这里就是万林市青少年走上叛逆年份的扎堆第一场所。后来,赵学军去过很多城市,他发现,在别的城市也有这样的地方,青少年在那里扎堆,消耗青春,然后成长……万林市所有的男孩子,偶也有女孩子,他们是这样长大的。出生、上学、小学、初中、高中、混老花园、十八岁……基本就是这样的一个成长模式了,一代一代很少更改,从无替代。
闵顺被安排在了老花园的青年舞厅的场子走台。赵学军进去的时候他刚念到高尔基的海燕的第一句:在苍茫的大海上……他才念了一句,台下有着一群跟他混的不错的青年少年便扎堆起哄。一起鼓掌大叫:“好!”
赵学军跟王希走了进去,那群少年自动让出中间的位置。坐在中间的宋长安没有动,他只是奇怪的看了一眼搂着赵学军肩膀的这个高瘦的秃子。“那是谁?”他问赵学兵,赵学兵看了一眼,冲着王希挥手:“舍得出来了,我以为你孵蛋要孵一年呢。”
王希白了他一眼:“滚蛋!”
“哎,你没孵出来,叫哥滚个鸟啊。”赵学兵打着哈哈,扭头对宋长安说:“这是我家老三,他生出来的时候,我家没粮了,我妈拿他换了五斤咸鸭蛋。其实军军是老四。看着我的眼睛,这是真的。感动吧,伤感吧……”
宋长安顿时信以为真,上下打量王希,王希皱眉,直接对着赵学兵就是一脚,把他踢了个踉跄。赵学兵不生气,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五块钱对站在一个小破孩说:“替哥买盒巧克冰棍给大家分吃去……快点啊……要海航的……”
“别听我哥的,这是王希,我王路叔叔的儿子。不过……也算我家人。”赵学军跟宋长安介绍。
宋长安对王希笑笑,王希也笑了下,还冲他点点头:“我知道你,宋长安,军军说过你。”
“唔……”宋长安点点头,隐约着觉得不对劲,却也说不上那里不对劲。总是他有些不舒服了。
闵顺站在台上,脑袋上焗着最少一斤发蜡,他穿着一套并不合身的白色西装,打了一条艳红色的领带,样子就像个八十年的新郎官。他这身行头是从橘子的橱窗里扒下来的,他想扒下来很久了。这次市里共青团举办的活动,要求所有学校都参加,闵顺是六中的风云人物啊,他怎么能不争呢。
老常放下酒瓶,小跑着过来,伸出手抬着王希的下巴上下看:“能吃饭吗?喝汤吧。”王希摇头:“能吃。”老常点点头,转身去倒酒,一边倒一边小声嘀咕:“该打,打得好。”
橘子摸着王希的头,想起自己姐姐家那几个,又哭了一顿。赵建国劝了几句,见没用,也就不理她了。
“吃鸡腿。”赵学兵夹了一只鸡腿到王希碗里后死死盯着他。王希冲他笑笑:“你看我做什么?”
“没啥,你吃。”赵学兵挺想表示下自己内心世界的某种情感,可是他这人在外面那是一只巧嘴八哥,到了家里,却是嘴巴最笨的。大概是被赵学军抬杠抬得没信心了。
赵学军在厨房,帮着改霞姑姑忙活,他不时的抬头去看着院子里,被家人围绕在中间的王希。他低着头只是闷头扒拉饭。偶尔,忘性大的奶奶想起什么后,会拿起她那支黄山旅游纪念拐杖敲他一下,再骂一句:“倒母东西,不争气!”王希不敢反抗,悄悄的挪屁股。
夜色降临,老常拉开院灯,招呼大家开吃。最初的时候,大家都挺沉闷的,吃了一会,老常憋不住的放下筷子:“你不上学,你以后干什么?,程咬金还会三板斧呢,你会什么?你要钱没钱,要知识没知识,你跟我说你能做什么?”
王希把筷子放下,嘴巴里咀嚼了几下咽下食物后,挺认真的回答:“我想先打工,钱存够了,在老家办个工厂。我们那边好多办厂的,不过都是外面来的老板,我想办个加工电子小零件的工厂。我知道,我什么都不成,叫大家操心了,伯伯……我敬你。”王希端起酒杯,敬了老常一杯。老常愣下下,还是喝了。
“叫我试试吧,我就是不成,您能不叫我回来吗?我这不是还有家呢吗。”王希想张大嘴巴笑出一些自信,又被嘴角的伤疼的将笑容憋了回去。
“哎呀,我总归不是你爸,我不能打着你,强迫你,看着你,哄着你去上学。你这孩子…… 哎……”赵建国喝了一口闷酒。
这天夜里,王希彻夜无眠,他闭着眼睛,耳边听到赵学军在那边翻腾。他睁开眼,接着月光,看见赵学军,拿着一叠古代单据那样的东西,爱惜的抚摸了一夜,看的他毛骨悚然的。
作者有话要说:(注)赵学军篡改了苏辙的武昌九曲亭记。
36
36、第 三十五章 ...
闵顺要去参加“新青年新风尚大赛”,大赛第一名据说是一台双卡燕舞录音机。闵顺倒是不稀罕那台录音机,他稀罕出风头。
这天下午,在家里睡觉的王希被赵学军强拉着去看闵顺走台,他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做,这些日子,他喜欢在家写写画画,看书看资料,闲了去橘子阿姨那边坐坐,剩下的时间就是陪着常伯看西游记,重复的看,反复的看。他从不说烦,每次还很有兴趣的跟老常讨论,高兴了,两人还去翻原著。
没有少管所的队列训练,没有报数出去劳动,没有写心得体会的日子令王希觉得日子就像美梦,他每一天都怕醒来,这种由自己支配时间的感觉真的很好。
万林市有着世界上最可爱的气候,四季分明,气温总是恰恰好,不太热,不太冷,甚少有过多的雨雪降临这里成灾的年份。今年夏天,最高温的几天合起来不过六日,待那个时候过去,天气便不炎热了。赵学军骑着车带着王希,王跨坐在后车座上,双脚耷拉在地上,鞋半挂在脚上。
他拒绝穿新鞋,这几天一直半套着那双有些小的布鞋,再配上这个大光头。不用问,劳改犯刚出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走过的地方,基本半径之内,是真空的。
闵顺走台的地方,在老花园那边。老花园是个有趣的地儿。万林府志里说,在古代这里是曾有一座古老的书院名叫“五龙书院”。后来历史缓缓流动,有一群青年在此聚集,先是闲聊玩耍,后来就造反了,那群青年组织起义和团,反了洋教,烧了教堂,后消失在尘埃历史里。
许是义和团那群青年人热血多年未冷,也许骨血里有种青春的沸腾精神在吸引他们,也许这里被谁摆了少年不羁的风水大阵。随便什么吧……这原因大概只有那两颗在老花园长了几百年的老槐树知道了。
从第一代书院起,这里就是万林市青少年走上叛逆年份的扎堆第一场所。后来,赵学军去过很多城市,他发现,在别的城市也有这样的地方,青少年在那里扎堆,消耗青春,然后成长……万林市所有的男孩子,偶也有女孩子,他们是这样长大的。出生、上学、小学、初中、高中、混老花园、十八岁……基本就是这样的一个成长模式了,一代一代很少更改,从无替代。
闵顺被安排在了老花园的青年舞厅的场子走台。赵学军进去的时候他刚念到高尔基的海燕的第一句:在苍茫的大海上……他才念了一句,台下有着一群跟他混的不错的青年少年便扎堆起哄。一起鼓掌大叫:“好!”
赵学军跟王希走了进去,那群少年自动让出中间的位置。坐在中间的宋长安没有动,他只是奇怪的看了一眼搂着赵学军肩膀的这个高瘦的秃子。“那是谁?”他问赵学兵,赵学兵看了一眼,冲着王希挥手:“舍得出来了,我以为你孵蛋要孵一年呢。”
王希白了他一眼:“滚蛋!”
“哎,你没孵出来,叫哥滚个鸟啊。”赵学兵打着哈哈,扭头对宋长安说:“这是我家老三,他生出来的时候,我家没粮了,我妈拿他换了五斤咸鸭蛋。其实军军是老四。看着我的眼睛,这是真的。感动吧,伤感吧……”
宋长安顿时信以为真,上下打量王希,王希皱眉,直接对着赵学兵就是一脚,把他踢了个踉跄。赵学兵不生气,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五块钱对站在一个小破孩说:“替哥买盒巧克冰棍给大家分吃去……快点啊……要海航的……”
“别听我哥的,这是王希,我王路叔叔的儿子。不过……也算我家人。”赵学军跟宋长安介绍。
宋长安对王希笑笑,王希也笑了下,还冲他点点头:“我知道你,宋长安,军军说过你。”
“唔……”宋长安点点头,隐约着觉得不对劲,却也说不上那里不对劲。总是他有些不舒服了。
闵顺站在台上,脑袋上焗着最少一斤发蜡,他穿着一套并不合身的白色西装,打了一条艳红色的领带,样子就像个八十年的新郎官。他这身行头是从橘子的橱窗里扒下来的,他想扒下来很久了。这次市里共青团举办的活动,要求所有学校都参加,闵顺是六中的风云人物啊,他怎么能不争呢。